【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連雲港市公安國保從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開始大批抓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口稱:「我們不講法律,只聽領導的,領導叫抓誰就抓誰。」 連雲港各區、縣國保大隊及派出所統一行動,對依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抄家,二零一五年綁架訴江法輪功學員幾十人,僅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十六日,就綁架了四十五人,其中贛榆區十四人、新浦區九人、連雲區八人、東海縣七人。二零一六年又多次綁架了幾十人。 二零一五年被綁架的有:叢秋利、高所玉(連雲港市)、仲偉玲、張桂麗、鐘昌霞、王篤善、周同山、李蘇紅。 連雲港市因訴江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五十九人次): 仲崇斌、袁春麗(袁春莉)、仲進軍、姚興英、徐如花、徐龍彪(第一次)、郭家富、於愛敏、焦加乾(焦家乾)、宋加恩(宋佳恩)、杜秀菊、謝春楊、等等。 東海縣(七人):楊華、王亞敏、邱玉鳳、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不知姓名)、劉秀珍(被抄家、監視居住) 其它(七人):李慧、劉豔、湯老師、劉善梅、葛豔雲、霍介芳、高建軍(非法抄家,綁架未遂) 九月十五、十六日,連雲港市因訴江遭綁架、抄家、非法拘留等迫害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有: 新浦區(九人):鄭君、許龍軍、徐龍彪(第二次)、張惠(張慧)、牛金花、孫麗(孫儷)、鄭世榮、潘桂霞、仲崇珍、劉要娟(被迫流離失所)、郭家富(非法判刑)、張慧(非法判刑) 東海縣(七人):楊華、王亞敏、邱玉鳳、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不知姓名)、劉秀珍(被抄家、監視居住) 其它(七人):李慧、劉豔、湯老師、劉善梅、葛豔雲、霍介芳、高建軍(非法抄家,綁架未遂) 連雲區(八人):陶文玉(陶文月)、熊成霞、姜敏、李淑紅、那仁志、馬寶玲、王淑芳、高所玉。 贛榆區(十四人):霍西亮夫婦(霍西亮被非法庭審)、張學陽(非法庭審)、楊芳(剛從連雲港監獄三年冤獄期滿回家,又因訴江遭綁架)、劉桂梅(劉桂美)、魏入秀、蘇愛清(蘇愛青)、盛芝梅、陳入華(陳玉華)、王發芝(王發枝,因血壓高被拒收)、仲潘峰(仲維讚、秦入萍夫婦之子,大學生、謝春陽、於斌、宋佳恩、霍西亮、仲偉玲、孫麗琴、魏入秀(十天)、蘇愛青(十二天)、盛芝梅(十二天)、王發枝(因血壓高被拒收回家)、楊芳(十天)、劉桂美(十天)、陳入華(十二天)、劉善梅(十天)、葛豔雲(十天)、孫麗燕(音,孫麗琴)、仲維讚(第一次)、秦入萍(第一次)、霍介芳被綁架到國保半天後,被逼按黑手印放回。 二零一六年六至八月被綁架的有:仲進珺(被非法批捕)、夏正豔(被非法批捕)王素琴(非法批捕)、周萍、夏正倫(十三天)、史先甫(十二天)、高傳斌(十天)、殷根全(十天)、陳玉春(十天)、陳國珍(當日回家)、趙路芬(當日回家)、周緒芳(五天)、陳紅等。 繼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採取強制手段,強行採血、採指紋,檢查身體後,連雲港市三個區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九日始一直到九月底,在不法官員的統一布署下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採取強制手段,以罪犯的身份詢問法輪功學員,這不是執行公務,而是非法抓捕,是一種強權執法犯法。 然而所有的非法關押都是從綁架法輪功學員開始的,綁架後關在派出所及地下監獄,當法輪功學員抗議並指出這是違反憲法時,三個區的國保警察都說:「我們不講法律,只聽領導的,領導叫抓誰就抓誰。」 到目前為止除了判刑和回家的,連雲港看守所裏還關押著:焦加乾(焦家乾一年多)、宋加恩(宋佳恩一年多)、仲偉玲(十個月)、張桂麗(九個月)、徐龍彪(一年多)、於愛敏(一年多)、仲進珺(被非法批捕)、夏正豔(被非法批捕)、王素琴(非法批捕)等。 因迫害導致信息閉塞,據從連雲港看守所出來人透露,許多監號裏都關著五、六名法輪功學員,他(她)們每天吃不好睡不好,被逼做勞工,經常罰站六小時、不許睡覺,還要關小號戴腳鐐,家裏送的錢也不給花,都被獄霸號頭佔有。 據說要想吃的好點,必須得給管教送卡輔路(每卡至少兩千元),才能憑自己的錢買點補養品,因為獄警、管教及牢頭、獄霸都喜歡錢,沒有關係帳上有錢也不讓買東西,再加上每天吃的是半生不熟的飯菜,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餓得牙都掉了,瘦得皮包骨頭,生命危在旦夕;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每天還要被罰站六至七個小時、不讓睡覺、戴腳鐐、手銬、蹲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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