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五點半,我剛剛下班回家正準備吃飯,文化路派出所幾個警察將門騙開衝進室內,兩個人將我挾持起來,另幾個人開始亂翻一氣,將幾本大法書及生活用手機電腦一併掠走,我被強行帶走時在走廊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警察行兇了! 警車駛入新江路派出所,一進走廊便聽到幾個科室分別在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我被帶入一室,警察強拉我坐鐵椅子。我硬是坐在了另一把椅子上:我不是犯人決不坐在那裏。他們胸前都戴有錄像裝置,文化路派出所的田宇與另一高身材肥壯警察對我非法提審,我說我堂堂正正按合法程序訴江受法律保護,你們的問題不成立。 當晚他們迫不及待的將我劫持到看守所。為了給我強行穿號服,兩個女獄警竟用剪刀將我的外套、內裏絨衣、保暖褲剪開扔掉,套上號服扔進七號監舍。 我被刑事犯拖上板鋪,我在陰冷冰涼的板鋪上蜷縮著凍的瑟瑟發抖,兩夜後才給被褥。二零零一年十月我曾被文化路派出所胡彬、高衛星等迫害墜樓腰椎骨折,如今腰椎骨質增生被冰涼的板鋪冰著硌著,可是刑事犯迫使我平躺,稍一動便又掐又搧耳光被按住身體強行恢復平躺姿勢,凸起的骨頭硌在又涼又硬的板鋪上,時刻的疼痛如同重刑。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第四天他們按住我給我插鼻管野蠻嗆食。李姓男獄醫還自嘲的說:「你知道嗎?大家都叫我李十針,就是紮十次才能找到血管的意思。」為固定鼻管他們用膠帶死死的將膠管纏在我鼻子、臉和頭上。由於勒的過緊,鼻子被膠帶的邊兒勒進肉裏,鼻子因插入鼻管時時淌清水,鼻子傷口處被勒的疼痛難忍加之被清水浸泡,疼的根本無法入睡;還給我穿上束縛帶、雙手反銬、又戴上沉重的摩托頭盔。 翌日,我全身浮腫,臉部腫大,眼睛一條縫,雙手腫如饅頭,李十針告訴刑事犯:「放鹽了,她肯定得渴,誰也不給她水喝。」我口渴難耐痛苦不堪。幾天後他們又將我手銬腳鐐前串,為迫使我妥協二十幾天不讓洗頭刷牙,謾罵不絕。期間我找看守所所長等兩個領導談話,要求無罪釋放,他們說他們沒有權利放人。我要求紙筆欲控告文化路派出所田宇等警察,獄警劉實秋大罵著不給。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
十二月十五日那天,由於身體嚴重衰竭,骨瘦如柴、渾身抽搐,頭痛,全身麻木,眼見自己的雙臂雙腿在鋪上平放著,可是身體卻像泡在水裏一樣,手腳被一種浮力托起,在空中飄飄蕩蕩,還出現幻覺:自己在很高很高的建築頂端邊緣蜷縮著,下面的巴黎聖母院和另一建築像火柴盒一樣小,人流車輛米粒兒一般,心臟衰竭心不停的翻騰,時刻有隨時由高處摔下的恐高驚慌之感。所長、獄醫來抽血點滴,點滴的藥瓶剛剛從庫房取來還泛著霜,冰涼的藥液流入體內毫無知覺。刑事犯問:那你甚麼情況下才能吃飯?我說:大法無罪、法輪功學員無罪,立即無條件釋放。 十六日上午,一瘦高男獄醫和一女獄醫來到監舍,二人瘋狂謾罵嚇問:你到底吃不吃飯?我鄭重的搖搖頭。女獄醫指使刑事犯將我拖到板鋪邊上,惡狠狠的將我體內帶血的膠管拔出後,極其邪惡的立在我面前俯視著我,怒目圓睜,雙手抻著新膠管威脅叫囂:「你吃不吃?吃就不給你插,不吃就再給你插上,以後天天灌天天給你插,插死你!」我決然的搖搖頭。她立刻氣急敗壞的邊插管邊謾罵不絕。插管時由於疼痛我虛弱的身體在板鋪上自然彈起,嘔出的膽汁已經是深棕色。中午午休時李十針來到監舍門口問牢頭:她吃沒吃?回答沒吃。他便瘋狂叫囂:某某某,你別想活著出去,等你死了再把你拖出去! 十六日下午四點左右,我被家人背出看守所。回家後,腰椎疼痛、頭部昏沉、皮包骨、嚴重失眠,身體狀況極差,至今還未完全康復,且鼻子留有勒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仰自由」,「公民言論自由」,我按法律程序向高檢高法控告江澤民多年來對法輪大法及修煉者的殘酷迫害,事實確鑿,非但不立案不調查,本該受憲法保密保護的投訴人竟被警察綁架,人權何在?!法律何在?! 中共統治運動連連,充滿血腥與屠戮:鬥地主、公私合營、反左反右、文革、六•四、迫害法輪功,每次運動都是利用人民迫害人民,歷次運動內鬥過後那些被利用參與迫害的人員也被相繼迫害。 齊齊哈爾市610公檢法司人員:我們本是同胞,為何要殘害?積極參與迫害的前市長楊信已鋃鐺入獄,曾經的610主任李佳明早逝,早些清醒吧,不要眼前無路才回頭,生命要有未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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