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簡稱莫旗),位於呼倫貝爾市最東部,大興安嶺東麓中段、嫩江西岸。全旗有漢、蒙古、回、滿、朝鮮、達斡爾、俄羅斯、白、黎、錫伯、維吾爾等十七個民族。 一九九六年八月八日,法輪大法從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裕縣弘傳到莫力達瓦旗,莫旗城鄉有許多有緣人走入大法修煉,沐浴在佛恩浩蕩中,真、善、忍在大法修煉者心中紮下了根。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頭目江澤民開始迫害做好人的大法修煉者。莫力達瓦旗公安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國保大隊、派出所、刑警隊,在中共江澤民集團的密令下,對法輪功學員開始騷擾、抄家、綁架、監視、跟蹤、晝夜蹲坑、扣押房照、扣押身份證、判刑、非法關押、勞教、洗腦班迫害、打毒針、精神病院、下崗、開除公職、敲詐勒索、搶劫、扣押工資折、安放竊聽器、電話監聽、手機監控、警車跟蹤、手機定位、砸門撬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本文綜述莫旗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一.莫旗原610頭目張世斌迫害眾多法輪功學員 已遭惡報 莫旗原公安局副局長兼610主任張世斌積極為中共邪黨賣命十餘載,是中國大陸首例在自己家中私設監獄──洗腦班,張世斌和他的妻子關萬珍一同殘害當地及外省、市、旗、縣法輪功學員。 張世斌夫婦不但賺取高額房租,而且每洗腦一個法輪功學員上面撥款五千元錢,辦洗腦班的費用讓法輪功學員出,張世斌從法輪功學員工資折中直接扣。法輪功學員還必須得交伙食費。610頭子張世斌為達到升官發財的目的,把賭注壓在了迫害法輪功上,靠迫害法輪功起家,迫害自己的父老鄉親,給一個個家庭帶來無盡的悲傷。 610頭子張世斌還勾結呼盟610、鄂溫克旗610、鄂倫春旗610頭目王曉霜、鄂倫春旗大楊樹公安局、鄂倫春旗大楊樹猶大郭俊秀一起,綁架迫害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莫旗公安局還把鄂倫春旗公安局告到呼倫貝爾盟,說鄂倫春旗公安局不管法輪功的事。從那以後,莫旗公安局張世斌經常闖到鄂倫春旗大楊樹鎮,勾結當地派出所,綁架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六年六月,呼倫貝爾盟610對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開始瘋狂抓捕,數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莫旗看守所,然後再劫持到610張世斌家洗腦班迫害。由於張世斌殘暴的沒有人性,造成莫旗、鄂倫春旗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勞教、判刑、迫害致死(於秀蘭、李海燕、劉岩、楊宇新)、流離失所(甄海燕);莫旗博榮鄉張勝山(常人)就因為說一句:法輪大法好,在看守所遭酷刑迫害致死;莫旗奎勒河鎮法輪功學員周儉被張世斌判刑後,在內蒙古保安沼監獄迫害致死;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楊宇新在莫旗看守所遭酷刑迫害,絕食抗議,遭野蠻灌食致死;吉林法輪功學員楊桂梅被搶劫後迫害致殘。 610張世斌把抄家掠奪來的大法經書在荒郊野外全部焚毀,對法輪佛法犯下了大罪。 十餘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張世斌血債累累。張世斌與妻子關萬珍耀武揚威,不可一世,因迫害莫旗和鄂倫春旗及其它省、市、縣等眾多法輪功學員「有功」,中共邪黨、莫旗公安局、610殘餘敗類,還給張世斌開了一次慶功會,「受封嘉獎」這些迫害好人的惡警、惡徒,中共邪黨獎勵610頭子張世斌八萬元。 張世斌現已經在惡人榜榜上有名。張世斌驕橫跋扈,強佔土地,二零一一年,被老百姓上告,被迫離職,結束他靠殘害好人升官發財的政治野心。其妻關萬珍現已疾病纏身,患腎囊腫,無法做手術,只能在痛苦中償還她所造下的業債。他的兒子因為他們迫害法輪功,被限制出境,他不僅不反思,還在誹謗法輪大法,古人云:人生切莫把心欺,天理昭彰放過誰?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其隨從者,原610警察苗玉久,跟隨原610頭子張世斌,積極參與蹲坑、跟蹤、綁架、抓捕、毒打、打毒針、迫害莫旗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十月配合訥河市警察抓捕當地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及兩常人,法輪功學員韋昌峰被枉判十三年,至今還在冤獄中。苗玉久在莫旗迫害法輪功學員近十載,最終遭了惡報,變成痴呆症狀,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善惡有報是天理! 二.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和一位親屬 1、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楊宇新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晚八點左右,莫旗610張世斌、劉福清、敖力強、王寶娟等人,在大楊樹鎮街西派出所所長德能山帶領下,綁架了剛新婚一個月的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楊宇新、甄海燕夫婦。張世斌用手槍抵著楊宇新的頭部,四~五個惡警將其抬到車上,關押在莫旗看守所。 九天後,610張世斌將楊宇新劫持到自家辦的「轉化」洗腦班。楊宇新絕食不配合,張世斌氣急敗壞的當著眾人的面指著楊宇新說:「不轉化,我讓你火化。」隨即將楊宇新又劫持到莫旗看守所關押。楊宇新堅持要求無罪釋放,獄警指使號裏犯人毒打他,用各種酷刑瘋狂地折磨楊宇新,如「過水橋」,就是拿多桶涼水從頭部一直澆到腳,直至澆的人失去知覺;拿牙籤從腳趾縫裏扎進去。其狀慘不忍睹。610張世斌還指使犯人毒打楊宇新,把他的胳膊打的青一塊,紫一塊。楊宇新開始還穿著短袖,張世斌怕暴露其邪惡手段,又讓楊宇新穿上長袖來掩蓋其犯罪的事實。楊宇新被迫害以前身體健康,身高一點八十五米左右,體重一百七十~一百八十斤。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
八月二十七日下午,楊宇新因不放棄修煉,在莫旗看守所絕食抗議一個月左右,被送醫院遭到野蠻灌食致死,年僅三十一歲。楊宇新的遺體,脖子上都是烏黑的,張著嘴,雙手抱在胸前,胳膊也是青的,屍體僵硬。迫害致死後體重僅有七十~八十斤重。莫旗惡警們又不經任何手續強行火化了楊宇新的遺體。 2、 莫旗法輪功學員周儉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下午,莫旗610張世斌、張柏明等闖到奎勒河鎮指揮奎勒河鎮派出所副所長敖承清、警察馬樹成、武x(女)等對奎勒河鎮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抄家並抓捕。 周儉、田秀英夫婦被搶走大法書籍等,周儉被警察雙手戴上手銬背銬,被綁架到奎勒河鎮派出所。當晚,田秀英肚子疼,要去廁所,趁機翻牆逃出派出所,順著農田地壟溝,穿過樹林走脫,逃過此劫,田秀英開始流離失所。次日,周儉等法輪功學員都被劫持到莫旗看守所非法關押。 周儉在看守所被迫害導致心臟病突發,強行交六百七十元伙食費,辦「取保候審」被送回家中。周儉在家中休養五個月,於二零零七年約十月末,又被莫旗610頭目張世斌綁架到看守所繼續迫害。610張世斌和莫旗法院對周儉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即臘月二十三,送往內蒙古保安沼監獄二監區。 在內蒙古保安沼監獄二監區,周儉多次被迫害的心臟病復發而住院。周儉病重期間,保安沼監獄沒有告知家屬,五月三十一日早上,周儉的妻子田秀英準備去保安沼監獄看望周儉,火車途經齊齊哈爾江橋時,接到保安沼監獄獄政科長徐金弟電話說:周儉病重,在烏塔其監獄管理局醫院住院。 等田秀英打出租車到達醫院二樓時,周儉已經停止了呼吸。田秀英摸周儉的身上還是熱的,下身穿一條囚服褲子,上身光膀子向後靠著坐著,張著大嘴,右手向上抬起,右腿高高地翹起。一看就是非正常死亡。火化時,嘴沒有合上。徐科長對田秀英說:「如果不嚥氣,我不會讓你和他說話。」這天是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即庚寅年農曆四月十八日晚八點左右,周儉終年六十一歲,至今死因不明。 3. 張勝山(未修煉法輪功)說大法好 在莫旗看守所被摧殘致死 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晚,610頭子張世斌去博榮鄉法輪功學員張全家,問張全的弟弟張勝山:法輪大法好不好?張勝山說:「法輪大法好!」就因為說「法輪大法好!」二十歲的張勝山就被張世斌綁架到莫旗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遭受獄警杜玉林的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鎖鋪板 |
獄警杜玉林指使其他在押犯人用各種殘暴的手段酷刑折磨張勝山,如鎖鋪板(兩手腕、兩腳脖子都用鐵鏈子鎖在床上,身體不能動),用鐵鏈子勒嘴、不給蓋被,不給飯吃,不給水喝,強行喝滾燙的開水、不讓大小便等。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正月十四),張勝山在莫旗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零一個多月,被迫害致死,年僅二十一歲。莫旗610惡警張世斌和公安局長姜福中還威脅家屬不許說出去。 三.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李鳳飛被迫害致殘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李鳳飛去莫旗紅彥鎮聯合村六組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紅彥鎮兩警察綁架。在紅彥鎮派出所,李鳳飛遭惡警毒打,左耳聽力受損。莫旗610頭目張世斌、國保大隊高澤生、大楊樹林業中心派出所所長呂敏軍、林業公安局局長高治國、國保大隊長呂文啟、書記王治剛等等十多人闖到李鳳飛家非法抄家,搜走大法書籍,逼家裏人罵大法師父。 八月十六日,莫旗公安局國保大隊長高澤生對李鳳飛非法審問時,毆打、電擊李鳳飛。惡警把李鳳飛關押到莫旗看守所「過度號」,教唆死刑犯用自來水長時間地澆李鳳飛等法輪功學員的頭,在水裏還加上大量的洗衣粉。惡警還指使犯人掐法輪功學員的脖子,直到不能夠呼吸。惡徒們還用各種體罰折磨法輪功學員,如幾天不讓睡覺、長時間站立,動一點就打,晚上不許上廁所等等。牢頭叫囂說「誰拉屎叫他吃了」、「不行就用熱水燙」。李鳳飛被莫旗看守所惡警酷刑折磨後,又被劫持到鄂倫春旗大楊樹林業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之後被非法勞教三年,監外執行。 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 (一)打毒針 1、劉云云在看守所被610惡警打毒針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莫旗西瓦爾圖鎮法輪功學員劉云云在訥河市火車站被莫旗610苗玉久和訥河市警察綁架到莫旗公安局遭毒打施暴,逼劉云云說出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姓名和住址,劉云云不說,610苗玉久將劉云云就又劫持到莫旗看守所繼續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
在看守所裏,劉云云絕食抗議非法抓捕,遭非法提審二次後,610惡警們就拉劉云云檢查身體。第二天強迫給劉云云注射了一種不明藥物,注射完後,劉云云手就開始發抖,渾身抽搐。不久,劉云云就徹底地失去了記憶,已經奄奄一息,精神失常、生活、起居都不能自理。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份約上旬,610張世斌、敖小光、趙雷又將劉云云的父親劉貴祥、母親李福榮綁架到莫旗看守所非法關押,由李福榮照顧女兒劉云云。二零零七年一月七日,劉云云意識開始清醒,又被非法提審。一月八日晚九點多,610通知李福榮,說要將劉云云送到大監獄去,610張世斌將劉云云拉到了一個洗浴中心,洗了澡,洗完後就把劉云云拉到了610張世斌家洗腦班。劉貴祥、李福榮被非法關押約兩個月放回。 張世斌對劉云云軟硬兼施、恐嚇、威逼利誘。劉云云供出多處資料點:訥河市、齊齊哈爾市、牙克石市、鄂倫春旗阿里河、內蒙古圖裏河、大慶市、齊齊哈爾富裕縣及她所知道的法輪功學員名單,眾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勞教、判刑……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610張世斌又將劉云云抓捕,判刑七年送往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二零一二年約夏天出獄。 2、奎勒河鎮法輪功學員陳麗榮疑被打毒針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莫旗610張世斌、張柏明等闖到奎勒河鎮指揮派出所副所長敖承清、警察馬樹成、武x(女)等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抓捕陳麗榮、何樹寶、何慶超、孔巧雲、王顯成、呂春霞、周玉臣等劫持到莫旗看守所。 陳麗榮在洗腦班突發心臟病、高血壓,神智不清,610張世斌給中蒙醫院一百二十打急救電話,注射的是甚麼藥物,陳麗榮也不知道,只是頭腦昏迷不清醒,但是後來陳麗榮就邪悟了,在他們的誘騙、強制下,做了不該做的,說了不該說的,寫了所謂的「四書」。 即使這樣, 陳麗榮在610張世斌家被強制洗腦二十七天,又被到看守所七天後,因心臟病、高血壓發作,又從看守所送到中蒙醫院,從早上六點一直到十點才搶救過來,之後,又送回看守所,昏迷不醒兩天多。 610呂淑媛去看守所,朝陳麗榮要電話號碼,陳麗榮已經記不清楚了,之後,610張柏明又去看守所,欲加重迫害,想送張世斌去洗腦班,見陳麗榮身體太弱,不敢動,他們通知家屬,把陳麗榮送到中蒙醫院急救,病情稍有好轉後,就回家了,在家裏休養五個多月,身體恢復正常。 610張世斌枉判陳麗榮七年,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 (二)精神病院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莫旗原610趙雷在齊齊哈爾市將法輪功學員倪寶華綁架到莫旗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個月後,送往黑龍江省北安精神病院強制藥物迫害五十天,迫害成半癱瘓狀態,家裏來接人,被勒索三千多元,才允許回家。回家後,調養二年,才能生活自理。 二零零一年約七月,莫旗原610張世斌等將法輪功學員李福榮送往齊齊哈爾市富裕縣精神病院,迫害約兩個多月,強迫李福榮吃藥,一把一把的吃。 (三)洗腦班 1、尼爾基鎮洗腦班(在文化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莫旗尼爾基鎮邪黨徒於德榮給莫旗眾多法輪功學員辦洗腦班約四──五天,法輪功學員林麗傑(尼爾基第一中學語文教師)、任千里(尼爾基第一中學英語教師)、劉英環(尼爾基第一中學地理教師)、金波(尼爾基第一中學校醫)、李榮華等等眾多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洗腦。 2、旗政府招待所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的一天,第一派出所警察楊培進為向邪黨邀功,達到升官發財的目的,積極參與迫害管轄區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劉淑蘭(女,六十多歲)和老陳太太(陳世學的妻子)被綁架。第一派出所警察楊培進帶領七八個人闖進劉淑蘭家把劉淑蘭強行綁架到莫旗旗政府招待所洗腦班。劉淑蘭被綁架到洗腦班後,由於驚嚇劉淑蘭血壓一百八十,心臟病發作,抽搐後差點昏死過去,因為怕出人命,警察楊培進將劉淑蘭送回家中。 3、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610張世斌在博榮鄉辦洗腦班: 法輪功學員王立山、朱桂蘭、李勇喜、陳鳳珍、夏秀文、孫愛蘭、趙德慧、盧惠常被非法拘禁一天。法輪功學員歐陽佔東被非法關押四個月後,直接劫持到洗腦班,非法拘禁十天。 崔桂鳳、林麗傑、陳麗榮、何寶泰、何慶超、孔巧雲、王翠霞、長青(約登特科鄉)被非法拘禁二十五天。還有許多不知姓名的法輪功學員。 4、610張世斌自家洗腦班: 如前所述,張世斌和他的妻子關萬珍在自己家中私設監獄──洗腦班,一同殘害當地及外省、市、旗、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已知的有二十九名(還有許多不知姓名的): 莫旗:林麗傑、徐淑蘭、張海濤(猶大)、李桂雲、劉桂芝、王立山、李長吉、鄂祝英等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 包金寶等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 趙德會、肇淑芝、鄂玉霞等被非法關押半個多月; 李久成非法拘捕後被強制洗腦一天一夜; 奎勒河鎮(紮如木台鄉):張桂雲、石秀玲、陳麗榮、何樹寶在惡警張世斌家洗腦班被非法拘禁、強制洗腦一個多月; 西瓦爾圖鎮:李福榮、劉云云等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 博榮鄉:張權等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 鄂倫春旗:楊宇新(迫害致死)、劉金玲等被非法關押半個多月; 殷長岐、洪立濤約非法關押一個月左右(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 劉金玲被綁架到惡警張世斌家洗腦班迫害一個多月(二零零八年五月); 海拉爾市:德金榮、還有一個男法輪功學員約非法關押一個月; 鄂溫克旗大雁鎮:董巨英迫害約一個月。 5.莫旗奎勒河鎮(紮如木台鄉)政府辦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約三月份,莫旗610張世斌、政法委書記郭大勇等在奎勒河鎮辦洗腦班,奎勒河鎮政府書記蘇桂文、副書記趙立富操縱奎勒河鎮派出所所長崔志學、副所長敖承清、警察馬樹成等非法拘禁奎勒河鎮法輪功學員曹豔華、王愛榮、王淑琴、徐豔、徐愛芝、武榮華、何慶超、倪寶華、王長順、王顯成、陳麗榮、王翠霞、趙雲清、呂春霞、何樹寶、孔巧雲、張桂雲、周儉(迫害離世)四十四天,強制灌輸中共的歪理邪說,強制轉化,強迫寫三書,還要求每人交三百元伙食費,王翠霞家生活困難,只交了一百元。 6.莫旗根河洗腦班: 尼爾基第一中學語文教師林麗傑及根河鎮法輪功學員等被拘禁,強制洗腦約五~六天。 7.莫旗騰達賓館洗腦班: 二零零三年冬,紅彥鎮派出所、莫旗610張世斌、趙雷綁架奎勒河鎮法輪功學員,在莫旗騰達賓館辦洗腦班,迫害奎勒河鎮法輪功學員。 8.內蒙古新巴爾虎右旗(西旗)思閣騰賓館洗腦班: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奎勒河鎮政府書記李正奇、曹××企圖將陳麗榮綁架內蒙古新巴爾虎右旗洗腦班繼續迫害,陳麗榮被強制綁架上車,車過了甘河後,因為路途遙遠,陳麗榮暈車、昏迷、抽了過去,他們呼叫中蒙醫院一百二十,把陳麗榮轉到120車急救,搶救到後半夜一點多。 第二天,610惡徒呂淑媛、610王仰泰,他們強迫陳麗榮前往新巴爾虎右旗,陳麗榮絕食抗議,沒去成。後來,610惡徒呂淑媛、610王仰泰指使邪黨徒李正奇強行陳麗榮的丈夫何樹寶代替。十二月三日,法輪功學員何樹寶被強制綁架到內蒙古新巴爾虎右旗思閣騰賓館洗腦班,被迫害十天。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莫旗國保大隊大隊長張柏明、610呂淑媛等將法輪功學員夏秀文在莫旗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四天後,在國保大隊張柏明指使下,被劫持到新巴爾虎右旗思閣騰賓館洗腦班,610呂淑媛、社區(蔡新國、杜豔波)和他們雇的司機一同前往。 (四)莫旗看守所的酷刑(二零零零年~二零一一年) 1、私設「過渡號」。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李鳳飛、楊宇新在「過渡號」遭看守所惡警及指使下的在押犯人用「過水橋」及紮竹籤(楊宇新遭此迫害)等殘暴手段酷刑迫害。 酷刑演示:用竹籤扎手指(繪畫) |
2、鎖床板:用鐵鏈子鎖在床上,兩手腕、兩腳脖子都用鐵鏈子鎖在床上,身體不能動,兩手腕會被鐵鏈子磨爛,直接能看到骨頭(張勝山、李福榮、吳豔、張全遭此酷刑迫害)。 3、「過水橋」:拿多桶涼水從頭一直澆到腳,直到澆到人失去知覺(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楊宇新、李鳳飛、莫旗何樹寶遭此迫害)。 4、「串糖葫蘆」:用一根鐵鏈將多人的腳串在一起戴上直棍腳鐐,甲的左腳鎖在乙的右腳,乙的左腳鎖在丙的右腳上,依此類推,這種刑罰叫做「串糖葫蘆」。若有一人上廁所其他幾人站陪,大小便都不方便(莫旗女法輪功學員肇淑芝、肇迎琴、張全、張一群、聶連輝、吳豔在看守所遭此迫害)。 5、野蠻灌食:人坐椅子,上銬,頭往後扳,椅靠背頂住後脖子,往下壓(食管幾乎摺疊)。捏住鼻子,用筷子、棍子撬開嘴,人滿嘴是血,灌食時幾乎把人活活憋死,因掐住鼻子無法呼吸,食物堵在嘴裏,心臟供血供氧不足,此酷刑非常殘忍,人痛不欲生。(法輪功學員肇淑芝在惡警張世斌家洗腦班遭此刑罰)。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
6、紮竹籤:拿牙籤從腳趾縫裏扎進去(鄂倫春旗楊宇新遭此迫害)。 7、戴刑具:戴四十八斤帶轂轤腳鐐,叫滾地雷。 酷刑演示:腳鐐 |
8、毒打:幾人或十來個人拳頭、耳光劈頭蓋臉,揪頭髮按倒,在頭上、身上狠踢猛踹,直到打累了才停手。打得口鼻流血、多處疼痛並瘀血青腫(法輪功學員肇迎琴遭此迫害;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楊宇新遭此迫害)。 9、用鐵鏈子勒嘴:(看守所惡警杜玉林迫害張勝山時使用)。 10、灌鹽水(看守所惡警伊世敏迫害法輪功學員慣用。肇淑芝、肇迎琴、劉淑琴、陳麗榮遭此迫害)。 11、喝滾燙的水(張勝山遭此迫害) 12、夜間不給被蓋(張勝山遭此迫害) 13、不給水喝(張勝山遭此迫害) 14、不讓大小便(張勝山、李鳳飛遭此迫害) 15、不給飯吃(張勝山遭此迫害) 16、手銬(李福榮、張勝山遭此迫害) 17、戴直棍腳鐐(肇淑芝、肇迎琴遭此迫害) 18、不讓睡覺長時間站立(李鳳飛遭此迫害) 19、電棍電擊(李鳳飛遭此迫害) 20、注射針管哧水 (看守所大個王、大個劉迫害吳豔時使用) 21、莫旗看守所多年來一直給在押人員吃發霉的玉米麵窩窩頭並且玉米麵窩窩頭裏面還有老鼠屎和沙子。 五.結語 十七年來,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610、國保大隊積極追隨江氏政治流氓犯罪集團,操控各個旗、縣、市、鄉、610、國保大隊,殘害法輪功學員,還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二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近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迫害法輪功的中共惡首江澤民,已末日臨頭,全球公審江澤民大潮現已進入審江倒計時,江氏政治流氓犯罪集團及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參與者,都必遭清算,必須承擔歷史的罪責。 希望莫旗610、政法委、國保大隊、公、檢、法、司、政府官員們,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不再助紂為虐,認清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將功贖罪,恪守良知。勸君自救: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三退(黨、團、隊)保平安,是你唯一的出路。滄桑終有盡,新元大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