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秦皇島市五十八歲的田樹君,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健康,十幾年沒吃一粒藥,沒花一分錢的醫療費。工作中任勞任怨,兢兢業業,他是家庭、單位、社會公認的一名好人。但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他因上訪說真話遭酷刑折磨,還二次被非法勞教和奴役。 二零一五年六月,田樹君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以下是他陳述部份被迫害情況。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在火車上被不明真相的列車員惡意舉報,在豐潤站下車被單位接回。參與的有秦皇島市房產局房屋維修處經理張文彬、書記王桂蘭,所長閆正明等。然後送秦皇島市公安局二處,當時政保科長是周連國。我被非法行政拘留一百零八天,強行讓家屬交錢大約幾百元。在被非法行政拘留期間,秦皇島市港務局刑警隊對我進行非法審訊和刑訊逼供,電棍電擊,打嘴巴子,關押地下室。 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晚七點多鐘,由我單位(秦皇島市房產局房屋維修處)鄭建華、甘來興、楊興利等欺騙到公安局二處政保科。當時他們說到二處說一聲不上北京就回來,結果被騙。周連國說回去可不行,名額還不夠呢。當時就把我銬到走廊樓道鐵管子上一夜。當時正是盛夏酷暑,晚上樓道裏都是蚊子,被蚊子叮咬了一夜。第二天被非法拘留五十六天。後(他們)欺騙家人交六百元錢,才放人。 二零零二年五月,我正在單位上班,當時在山東莊小區平改坡工地幹活,被房產局組幹科李井權欺騙說局長找我說幾句話。我信以為真,走在半路時,突然上來五個便衣把我強行綁架到秦皇島市公交公安分局。後來知道參與綁架人員有田姓、余姓、牛姓和兩名年輕人,不知姓名。晚上八點多鐘對我進行暴力刑訊逼供: 殺繩:用一根尼龍繩將雙臂綁在後背,用力上提直到極限,再從脖子繞一圈在後背綁緊。這時的尼龍繩已經殺進肉裏,上身雙臂所有的骨頭都錯位,疼痛難忍。他們還不放過,又往裏加酒瓶子,又是用手按穴位,真是讓人生不如死,痛苦到極限。 電棍電擊:用高壓電棍電擊全身,所有敏感部位。最可惡的是把李洪志師父的法像放到腳下。他們明知道你不能踩,雙腳只能抬起,這時他們就電擊雙腳雙腿。 打嘴巴:因為非法審訊時都是把你綁在鐵椅子上,雙手雙腳都被鎖上,根本都動不了。他們就輪番打我的嘴、臉,看誰打的最狠。當時臉就腫起來了。他們用拖布把打,拖布把都打折了。用腳踹。後來發現胸前有一個紫色腳印。嘴也打出血了,牙打活動兩顆(後來掉一顆,另一顆變得發黑,也要掉了)。 澆熱水、用蠟油燙:當時把我的手腕打出了血,他們就點燃蠟燭往出血的傷口滴蠟油,那種鑽心的痛是無法用語言形容的。還用熱水往耳朵裏滴水,還用皮帶抽打等。最後鎖在鐵椅子上兩天一夜。後送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我被送到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剛進勞教所就是一進班的迫害。從早上五點起床一直到晚上九點都坐在小凳子上,要求是腰直、頸正、小腿垂直、目視前方,不能動。如果不按照他們規定坐或動一下,就對你進行體罰或當場就打。有人臀部都坐爛了。 精神上迫害就是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節目。 一進班結束後就是對人身體的迫害,超強度的體力勞動,有建築施工、挖管道、縫足球、插花等。當時因為伙食極差,又吃不飽,挖管道掄大錘,累得胸都痛,像針扎一樣的痛。 二年多的迫害,使身體和精神上受到了極大傷害。最後被迫害成尿道結石,勞教所怕花錢,被家人接回(保外就醫)。 回家後,我學法煉功,幾天後結石就被排出。這就是法輪大法的超常。 二零零九年七月,我被秦皇島市海港區北部園工業區派出所綁架,在第二看守所拘留九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秦皇島市勞教所非法關押。 秦皇島市勞教所對每一位勞教人員進行精神和肉體上的迫害。他們迫害的手段是利用勞教人員迫害勞教人員。超強度的體力勞動,沒有黑天、白天之分。最邪惡的一種迫害就是沒有一分鐘的自由休息時間,包括過年、節假日和星期日,即使不幹活也得到大廳或班裏集體坐著,不能動也不能說話。打罵、體罰隨時降臨。有一次我被打得臀部成了紫色,還有一次打得肋骨幾天不能動,翻身都困難。 在江澤民「經濟上截斷」的迫害中,我公司為了迎合上面命令,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迫害後,對我進行各方面的經濟迫害,造成四年多沒發工資。當時正是女兒上藝術學校,需要昂貴的學費和生活費。當時妻子被強行買斷工齡,這給本來我就沒收入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有一次我被非法關押,妻子一人在家,竟一星期沒有下樓,因為沒有錢買菜。 二零零四年,我被非法勞教,當時家中只有女兒一人在家,由於上學借了很多學費,因為我被非法勞教,她媽又沒工作,人家又要求還錢,實在沒有別的辦法,就只有把唯一的一套住房賣掉,還人家錢。 持續十幾年的迫害,給我家庭和親朋好友造成的精神上、心靈上、肉體上、經濟上巨大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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