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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在六、七月份被綁架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據明慧資料不完全統計,今年六、七月間,福建省至少有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寧德市十一人、南平市二人、莆田市二人、福州市一人和永泰縣一人。

此外,廣州女法輪功學員呂春夏在福建被綁架。福建女大學生李慧敏在雲南就學面臨非法判刑;廈門市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還有,前期被綁架迫害的五名法輪功學員已被非法判刑。

情況簡述如下:

一、近期被綁架案例:

1、寧德市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午,福建省寧德市法輪功學員肖傳雄、楊雄、楊姐(名字不詳)被寧德市公安局國保科警察綁架。六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寧德市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陳星光、金麗燕老人也被寧德國保警察綁架。

當日被綁架的還有來自柘榮縣的五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兩名分別是:林麗芳、鄭榮珠。據了解,當時她們正準備坐車離開寧德,是在車站與陳星光、金麗燕同時被綁架的。

肖傳雄、楊雄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的當天,家中被洗劫一空,電腦、打印機、切紙機、光盤等全部被掠走,肖傳雄、楊雄、金麗燕三人的手機也被寧德國保警察截獲。

此次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的消息嚴密封鎖,最初是家屬打了110報警,說自己的家人已經失蹤了兩天,而後,寧德國保大隊才打來電話,通知被綁架的消息。

從綁架至今,已一個多月,仍然無法具體了解到被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情況。此次綁架案由寧德市國保大隊隊長黃忠欽負責。手機:13515079555。

七月中旬,寧德市周寧縣劉鳳月,女,四十五歲左右,被國保警察綁架,劉鳳月是新學員,之前患有腳疾,走路一瘸一拐,後因修煉法輪功,得以康復。

2、南平市法輪功學員胡麗玉、王穎遭綁架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中午,福建省南平市國保(610辦)及公、檢、法、司、派出所警察及居委會十幾人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胡麗玉家,進行抄家非法審訊、搶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電腦、移動硬盤、u盤、內存卡、煉功播放器、真相手機、真相幣、真相護身符等及個人用的手機。當天,又被非法帶到四鶴派出所審,第二天,被非法送到送看守所迫害,至今還未回家,家人要求停止迫害,無罪無條件釋放胡麗玉。

同日下午二點左右,福建省南平市國保(610辦)及公、檢、法、派出所的警察十幾人非法闖進居住在五中校內的法輪功學員王穎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著作書籍、師父法像、打印機、電腦、移動硬盤、u盤、煉功播放器、護身符、真相手機、真相幣等。私人物品與日常用的手機,家中一片狼藉。

王穎,今年五十九歲(二零零零年因發放真相傳單,遭受三年牢獄)。事發當天,王穎一人在家學法,她的丈夫與女兒都不在家。當晚家人打電話找她,電話處於關機狀態,人已不知去向。到第二天傍晚,王穎從看守所打來電話,叫女兒送衣服,家人才知道她被惡警綁架到刑警隊迫害,後又送看守所迫害,至今還未回家,也沒個說法。

3、莆田市兩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

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輪功學員徐漢雄因發真相資料被非法關押在莆田看守所。

福建莆田市仙遊縣楓亭鎮八十一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陳昭林老人,七月一日前後被仙遊縣園莊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兩天後由親戚保出來,現在那些派出所警察還不斷的騷擾老人。

4、福州市張麗玉和永泰縣江豔梅被綁架、非法刑拘

福建省福州市法輪功學員張麗玉和永泰縣法輪功學員江豔梅,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晚,倆人結伴到福州上渡江心公園講法輪功教人向善、遭中共誹謗迫害的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誣告,被非法關押在上渡派出所,六月十一日被劫持到福州市拘留所,遭非法拘留十五天,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午,倆人又同時被劫持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遭非法刑拘。

據悉,福州市上渡派出所陳崇安(警號:103499),是參與綁架張麗玉和江豔梅的主要責任人。福州市倉山區610頭目陳永康仍是幕後操縱者。

目前,上渡派出所聲稱案件已經轉給了倉山區國保。家屬幾經周折找到國保警察,質問抓人的法律依據,國保警察吳德文等人公然說:「我們不講法律。」家屬已經向相關部門投訴和舉報此事。

5、廣州法輪功學員呂春夏女士在福建被綁架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中午,在福建省泉州石獅市永寧村探親的廣州女法輪功學員呂春夏被廣州白雲區黃石街道610夥同當地警察綁架。當天帶回廣州。一起被帶走的還有她不到二歲的小女兒。理由是呂春夏今年四月七號在廣東佛山順德發真相資料被綁架處於取保候審階段,不能離開廣東。

二、其它迫害案例:

1、福建大學生李慧敏在雲南面臨被非法判刑

李慧敏,女,雲南大理大學生物工程系大四畢業班學生,福建人。二零一六年一月九日在同學集會上,因贈送U盤(內含有《九評》,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等真相資料及自由門軟件等),被不明真相的同學知班主任,班主任報告學校保衛處,由保衛處報大理公安局。一月十二日被綁架,並被抄走手提電腦及幾張神韻光盤與真相傳單等。大理公安局以其頑固不認錯為由立案送檢察,於二月八日非法批捕。四月七日案卷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退回補充偵查一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二次。

李慧敏家人聘請律師,並辭退當地的前律師。北京程海律師會見當事人並告之無罪。程海律師向檢察院遞交了無罪辯護的免起訴的法律意見書,其中為當事人因向同室人員講真相而被戴上四十斤重的腳鐐刑罰一週而追究。

自事件發生至今,家屬多次往返於福建雲南交涉而無果,最後,檢察院告訴家屬以七月十五日前作出決定。七月十四日告訴家屬,十三日已向法院起訴,案件移交法院。法院定於八月一日下午二點三十分開庭判決。

610夏書記:13608820811;大理法院法官 何海瑛:08722315411

2、廈門李麗芳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福建省廈門市李麗芳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的案子,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在思明區法院進行庭審,一天時間不夠用,尚處在舉證質證階段,法庭最終宣布另行擇日再開庭。

針對廈門市思明區檢察院公訴人的非法指控,黃雅萍、黃雅潔、李麗芳、蔣雪梅四位女法輪功學員當庭進行了全面否定。張讚寧、蔡瑛、林莉三位律師,在法庭舉證質證階段,就義正詞嚴地指出司法辦案程序不公、指控的事實與證據定性錯誤並與適用法律條文無任何關聯。廈門本地四位律師也依法作了積極發言。

本次非法庭審,法院對旁聽人數尚無公開限制。庭內及庭外(法庭隔壁有一秘密房間可看同步錄像),來了近二十個市610辦(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國保警察、廈港街道綜合辦、廈港南華居委會、碧山派出所警察及一些不明身份人員。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晚,李麗芳女士等人被綁架,十五日李麗芳被非法提審後,突然雙目失明,右耳失聰,廈門市第一看守所仍將其非法關押至今,健康情況一直惡化。

三、(補充)前期被迫害案例 ─ 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福建省福州市法輪功學員趙鳳然、林美芳、張水蓮,郭碧珍,都是六、七十歲的老年婦女。因堅持信仰真善忍,被福州市鼓樓區法院非法判刑。

其中,趙鳳然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被綁架,之後被枉判五年刑,目前被非法關押在福建省女子監獄一監區二分區迫害,家屬去探監,說趙鳳然人很瘦,有高血壓糖尿病的症狀。趙鳳然從被綁架至今已被非法關押將近二年。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被綁架的林美芳、張水蓮分別被非法判刑四年和三年;同年八月二十五日被綁架的郭碧珍女士被冤判三年。目前她們仍被非法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據悉,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被綁架的福建省邵武市法輪功學員王春,被邵武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已經被劫持到位於福州市閩侯縣南嶼鎮的福建省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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