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我本是一個普通女性,在單位默默無名,既不會說領導愛聽的話,也不會送禮走關係,老實本份,簡單直率。 二零一五年的六月,很多人控告迫害法輪大法的罪魁禍首江澤民。我猶豫了:因為郵寄刑事控告書要附上身份證複印件和手機號碼,那上面有家庭住址。我還有熱愛的教師工作,雖然單位知道我修煉,並且有關領導一再針對迫害,但都是侷限在單位內部,住家的街道辦也從沒有騷擾過我。如果我參與「訴江」那麼會不會招來麻煩?最後我克服了膽怯和怕心:我必須走出為私的小框框。很快我收到高檢簽收的短信回執,心情激動的和好朋友說了原委。她由衷的讚歎到:你太勇敢了! 同年十一月中旬,突然丈夫打電話來說住家的派出所警察要找我,核實甚麼事情,讓我小心點。我沒搭理就又關掉手機繼續工作了。晚上下班,社區主任正等在門口,簡單詢問讓我開手機就離開了。我上樓放下東西就去了朋友家,晚上回家才知道那警察和便衣來過了,留話讓我去。我沒去。我知道警察的騷擾是違反法律的,我有控告任何人的權利,如果是高檢派人核實情況我才會配合。派出所根本就不應該知道我控告的這件事,他們一定是不懷好意的,輾轉很久未睡。畢竟從未和派出所打過交道。丈夫也是忐忑不安,怕他們半夜敲門而入,很晚才睡下。 第三天,那警察找到丈夫單位,假惺惺的勸慰說沒甚麼事,就去簽個字撤訴就行了。丈夫就對我說陪我一起去。那時我正義凜然,一口拒絕了丈夫,那時的我真的很硬氣,不怕丈夫不高興,因為他答應那警察帶我過去了。事實證明我的決定是對的,後來丈夫很贊同我,說那警察很滑頭。 修煉十六年了,還從未和單位大領導仔細聊過。這次的「訴江」提供了極好的契機,從此打破了僵局。我主動找到領導談此事,他很熱心,但是並不尊重我的公民控告的權利,勸我去派出所,配合警察辦案。我心態平和對他表示感謝,也詳細的說了我控告的原因,他聽進去了,還主動提出看我寫的訴狀。談話中他曾半生氣的說:看我現在事情這麼多,你竟給我找麻煩。他們還不得到單位來呀?我樂呵呵的說:不許他們來打擾你。他說:你那是夢話。我仍然笑著說:理想總是要有的嘛,萬一實現了哪。一語中的,警察真的沒去單位騷擾。 想到那位警察,他的行為畢竟是工作職責,可能他也不了解大法弟子的行為是正當,是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而他自己的行為卻是犯法的。我在夢中曾見到過那警察捧著金光燦爛的訴狀在看。我親筆給他寫了一封信,又郵寄給他。信中介紹了警察行為所違反的相關法律,陳述了江澤民誹謗大法給我和家人帶來的精神傷害。尤其把訴狀中沒提及的家人受到精神傷害的部份詳細的寫了出來,指出九九年誹謗的造假新聞讓我的丈夫半夜不敢睡覺,怕我半夜殺害他。這種謊話宣傳,讓相濡以沫的夫妻都在戒備。這種對世人的無理傷害,這種對大法的污衊,對大法師父的誹謗必須被制止,必須有人站出來捍衛真理和正義。 是大法讓我逐漸走向勇敢、智慧,無私無我的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