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零六年八月,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時年五十五歲的唐竹茵女士因信仰法輪大法,被非法關押進萬家勞教所集訓隊。那裏,警察於芳麗等將唐竹茵女士吊到鐵欄杆上,警察吳洪勛在上鋪床上用電棍電唐竹茵的頭,於芳麗在下面電她的手、胳膊,關傑使勁搖捆綁她雙腿的繩子。 酷刑演示:吊銬電擊 |
唐竹茵,今年六十五歲,是在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後,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她母親和同事們都看到她學法輪功以後的變化,母親也開始學法輪功了,單位廠長在一次幹部會議上說:「全廠職工都像唐竹茵學法輪功那樣,咱廠就好了。」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妒嫉,開始栽贓陷害法輪功,唐竹茵女士兩次遭非法勞教,被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哈爾濱前進勞教所酷刑迫害,共三年半。以下是唐竹茵女士自述所遭迫害經歷。 第一次非法勞教──萬家勞教所:包夾、小號、電擊…… 在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我去貼真相資料,被哈爾濱南崗分局綁架,非法勞教兩年。 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七月份大夏天,把我們十幾人關在一個小屋裏,不讓開窗,還讓一些「轉化」的人來包夾我們。 二零零二年,萬家勞教所所長盧振山去馬三家勞教所,學如何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回來就開始迫害。每個號間的法輪功學員都由一個男大隊長和三個男警察,從早上起床一直到晚上睡覺,都在男警察的看管下,不穿號衣和胸卡,就被男警察帶到小號迫害,做「轉化」。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第二天,薛隊長和一個警察把我帶到小號裏,讓我雙手反背蹲著,他們倆人用大號電棍電我的頭和手,那時我全身長滿了疥瘡,加上關小號電擊,我非常痛苦,他們還叫囂「這是上面的命令,我們是工具,要說理去找江澤民,我們是吃這碗飯的沒辦法。」 在萬家迫害兩年,在二零零三年三月底,期滿才回家。 第二次非法勞教──萬家勞教所、前進勞教所:吊銬、電擊、超負荷勞動 在二零零六年八月,我去同修家,被哈爾濱南崗分局六一零給綁架,我當時手裏拿了一個電腦筆記本,被搶走了,價值四千多元錢。身上有兩百多元錢也給搶走,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又被送進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酷刑演示:吊銬 |
到集訓隊的第二天,警察於芳麗把我帶到一個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空屋子,把我的手反捆在一起,讓我站到凳子上,男隊長吳洪勛把繩子吊到鐵欄杆上,一直往上拽繩子,警察關傑把我的雙腿捆住,把凳子撤掉,我就被吊起來了。吳洪勛在上鋪床上用電棍電我的頭,於芳麗在下面電我的手、胳膊,關傑使勁搖捆綁我雙腿的繩子。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才把我放下,後來我的左胳膊和手很長時間不好使。 我被調到七大隊,在七大隊每天要幹超負荷的活,完不成任務不讓睡覺。每天我都是一、兩點鐘才能睡覺,後來又把我們給轉到哈爾濱前進勞教所。就這樣,到二零零八年期滿回到家中。 為大法說句公道話 兩次被哈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妒嫉,開始栽贓陷害法輪功,七月二十二日聽說同修被綁架了,我們就去省政府反映情況,我們煉功並沒有違犯國家任何法律,為甚麼要抓人呢?到了省政府,不但沒有讓我們說話,還來了一幫手持盾牌的人,警察把我們拉到大客車上,押到哈爾濱體育廣場暴曬著,後來又把我們押送到學校,一直到晚上六、七點鐘才被各社區接回。 第二天早上我去煉功點煉功,剛煉一會兒,哈爾濱動力區哈平派出所的警察就把錄音機給搶走了,把我們押送到哈爾濱動力派出所,說不準在外面煉功,我和他們講我們沒有觸犯國家任何法律。為甚麼要抓我們,那些警察也不聽,說上級的命令。最後關押了三個小時才讓我們回家。 我想我們煉功按「真、善、忍」做好人,上級的命令不讓煉,那我去北京上訪向國家去反映真實情況,於是我在一九九九年九月去北京上訪,到北京還沒上訪就被便衣警察綁架了,搶走我剛花三千元買的手機,然後把我送到北京朝陽區看守所。 進去就讓每人花一百八十元錢買被褥,一進號間一幫犯人兇神惡煞把我的衣服扒光,一盆冷水從頭澆到腳。衣褲又被那幫犯人搜索一遍,睡覺時犯人頭把我們全屋人擠在很窄的地方。第二天被哈辦事處的人接走,單位書記和一個警察把我押回哈市,被非法關押在哈市第二看守所,關押十五天。 在二零零零年一月初我又去北京,替大法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廣場又被綁架,直接送到駐哈辦事處,當時去北京的人,只要是煉法輪功的就都抓。我們五個同修被哈爾濱動力區中山派出所的兩個警察給我們押送回來,把我們五個人擠在兩個鋪位上讓我們每人交二百元錢,回來後直接押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被關押一百天,在這期間家屬給交了二百元洗澡費,也沒讓我洗澡。我回家時看守所還管家屬要六百元錢說是伙食費,二百元洗澡費也沒給退。 哈爾濱香坊分局政保科王勝利讓我家屬交三千元錢,說一年後你妻子不去北京就把錢還你,甚麼憑據也沒給。一年後我家屬去找王勝利要錢,王勝利不但不給錢,還說讓我去香坊分局政保科,問我還煉不煉,煉還要抓呢,就這樣三千元錢也不給了。 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和十月我兩次去北京,被綁架到北京朝陽區看守所和市郊區看守所,都是當天半夜放回來的。 頻遭騷擾 家人受傷害 二零零八年非法勞教回家後,哈爾濱香坊六順派出所的片警趙警察要我每星期去派出所一趟,社區和街道委主任也經常去家騷擾。我就去女兒家住了。後來,女兒家的片警又去女兒家騷擾,給女兒造成很大的傷害。沒辦法,我只好自己租房子住,我真是有家不能回。 在二零一五年六月,我兩次控告江澤民對我與家人的迫害。本地區派出所的片警還給我女兒捎話說,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都要拘留,關押十天到十五天。我就給他寫了一封信,並告訴他起訴江澤民是合法的、是公民的權利,法輪大法是佛法,百利而無一害。希望他們明白大法的真相,別參與迫害,給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兩次去北京回來後,哈爾濱動力區六一零的人還叫我們廠長要罰我四千元錢,被廠長給拒絕了。幾次被綁架,家人為了我早日回家,到處托人找關係花了很多錢,我幾次問家人花多少錢,都不告訴我,怕我上火。這麼多年在經濟上給我家庭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我們本來是一個很和睦的家庭,在這些年的迫害中,我的家人在精神和經濟上都受到很大的傷害,我的丈夫承受不住這樣提心吊膽的生活,最後離我而去。就這樣,我的家被江澤民一夥給拆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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