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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女被男警電擊大腿內側 母女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河北工程大學城建學院高級試驗師楊鳳蓮女士,修煉法輪功後癌症等多種疾病全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楊鳳蓮女士和未成年女兒屢次遭受迫害,十六歲的女兒被男警電擊大腿內側等敏感部位、戴重型腳鐐、野蠻灌食摧殘;楊鳳蓮女士本人也多次被殘忍迫害,生命垂危。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楊鳳蓮女士和女兒杜麗錕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濫用職權,非法剝奪信仰,非法拘禁,迫害未成年人,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故意傷害罪,侮辱、誹謗罪,等罪行,要求檢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

楊鳳蓮控告說:「如果一個人告訴別人去按「真、善、忍」做好人都要遭迫害,這是一個甚麼樣的國家和社會?是一個甚麼樣的國家領導者?如果人人都做好人,都自己約束自己,那麼誰受益?國家受益!社會受益!」「江澤民凌駕於法律之上,脅迫眾多的公、檢、法、司人員及不明真相者參與迫害法輪功,讓他們幹盡壞事而不自知,使他們不僅要償還他們所造下的罪業,還要面臨人間的審判。無論我和我的家人遭受多大的痛苦和精神壓力,在這裏沒有起訴那些執法人員,雖然這些執法人員被利用做了違法的事,但是我不願讓他們給江澤民當陪葬品當替罪羊,只希望他們別拋棄良知,看清真相與事實,能夠改過自新,對得起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對他們的期望。」

一、楊鳳蓮訴述的控告事實

我叫楊鳳蓮,今年六十一歲,河北工程大學城建學院高級試驗師。在修煉前曾患癌症等八種慢性病,多方求醫,到北京化療一住就是幾個月,病情不見好轉,不能工作不能管家,很多方面還需要別人照顧,活的非常艱難,真是生不如死。為了祛病,我於一九九九年初春開始修煉大法,不長時間,全身多種疾病全好了,無病一身輕,從此不用再花一分錢的藥費,還把手頭上沒用完的一萬多元的藥免費給了醫院,讓他們給沒錢買藥的人用上。不久還恢復了工作,家務全包,家庭和睦,在單位被評為「先進工作者」。

和平請願遭勞教、酷刑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我和女兒杜麗錕去北京和平請願,向政府說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在天安門被當地警察綁架走,送到北京延慶看守所,然後又把我們倆人關到邯鄲的駐京辦事處,在辦事處被警察進行非法搜身,把身上所有的錢(大概二、三千元)全部搜走,沒有給任何收據,連白條都沒有給。

後來我們被直接送到邯鄲開元派出所,十月四日下午被送進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當時我的女兒才十六歲,剛剛上高中。

二零零零年底,把我送進石家莊勞教所迫害了一年(【2000】冀邯勞教字第529號),在勞教所警察用酷刑對我強行轉化,把我關在不見光,裏面掛滿了誣蔑法輪大法的各種東西黑屋子裏,吊到暖氣管子上,不讓下來,更不讓睡覺,折磨的死去活來。逼迫我說假話,罵師父罵大法,不說假話就一直吊著。

在勞教所遭受一年迫害,回家後,不法人員在我家樓下對我進行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監控,我和女兒走到哪兒他們就跟到哪,給我及家人造成極大的壓力。

雙手、臉嘴脖子都被警察電爛,被折磨不能自理

二零零二年正月十六,單位把我騙出去,想強行送我去石家莊洗腦班進行迫害,我走脫跑回家。從此再也不能出門了,直到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日再一次被綁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日晚,警察又來綁架我和我女兒,因為我家人不配合,不給他們開門。他們就把我家的門窗撬壞,從窗戶爬進來把我和我女兒綁架到開元派出所,並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和我女兒的學習機等東西,沒有給任何收據。就是因為他們撬門窗入戶綁架我們費了力,他們還說因為要抓捕我們他們節日假期都不能休息,所以要發洩私憤,把我和我女兒分別關押在兩個房間刑訊逼供,折磨我們。

在開元派出所,四、五個小伙子用高壓電棍電我一個多小時,一根電棍電的沒有電了,又拿來一根電棍繼續電。當場把我的雙手臉嘴脖子都電爛了,手上大泡像雞蛋一樣大。然後強行把我母女倆關押在第二看守所繼續迫害,當時我的傷勢很重,看守所拒收,他們給上邊打電話,讓上邊強迫二看收下。

我在看守所裏幾個月不能自理。被迫害的身體極度虛弱,出現了嚴重便血,被關押到二零零三年八月五日,敲詐了我家二千元現金,才放我回家。在看守所的近十個月的超期羈押中沒有對我下任何證件,給任何說法。

我女兒也被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才放回家,又一次影響了我女兒的學業。

再一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回家後,警察和我單位合伙在我家樓下監視我,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出門買菜時又將我強行綁架,送到邯鄲市洗腦班(所謂「法制教育培訓學校」)迫害。

我絕食抗議,被他們兩次拉到醫院強行灌食,迫害致生命垂危時還不讓回家,反而轉到石家莊洗腦班(省會法制教育培訓中心)繼續強制洗腦,逼迫我說假話。只因堅持信仰,在那裏他們不讓我睡覺,還被那裏的警察把臉打的腫很大,牙都打碎了,吐了很多血,再一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才回到家中。

持續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我正在美食林買東西,被柳林橋派出所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搶走我的大法書,還想繼續迫害我,我被迫流離失所幾個月。給我的經濟和精神都造成很大的損失。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在朋友家被開元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四天,搶走我兩個放音機,都沒有給打條。警察還從我包裏偷走一百元錢。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晚,公安局領著一幫人又闖到我家非法抄家,強行搶走家人的電腦、打印機、衛星天線鍋和師父的法像等東西。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中午我正在家做飯,公安局一幫警察再次闖進我家,把我綁架到邯山區公安分局(邯山公刑通字【2007】294號)。當時因為女兒不在家,避免了這次被綁架,過後他們還到處找女兒,企圖一起綁架她,女兒從此嚇得不敢回家。十四日我又被關押到第二看守所迫害,對我進行非法批捕,他們不讓我請律師,不告訴我違反了哪條法律,沒有任何理由的非法關押到了大年底(二看字(2008)9號),還強迫單位給我辦了取保候審決定書(邯山公刑保字【2008】19號),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才放我回家。

累次迫害給我和家裏造成極大的傷害和損失。我的八十多的父母再一次受到驚嚇病倒在床,我母親從此再也沒有站起來。

從二零零零年十月到二零零四年六月單位不讓上班,不給工資,每月只給三百多元生活費。後來只給補發了基本工資,獎金和住房基金都沒給,到現在還少給我一級的工資。因為迫害壓力,丈夫被迫與我離婚,一個完美的家被破壞了。當時未成年的女兒也多次被迫害,影響了學業。而且每次的關押都把我的衣服扒光進行非法搜查身體,這是對我極大侮辱。

當時近八十歲的父母精神和身體上都受到很大的打擊,母親嚇的不敢煉功了,身體非常不好,每況愈下,最後因此去世。我家的鑰匙公安局一直拿著,隨便隨時進出我家,抄家,抄家多少次我都不知道。我一次也沒有見過搜查證。

二、女兒杜麗錕訴述遭受的迫害

我叫杜麗錕,今年三十一歲。一九九九年跟隨媽媽楊鳳蓮一起修煉法輪功,修煉後用真、善、忍指導自己的一言一行,身心受益,從剛出生就瘦弱多病被稱為藥簍子的我,煉功時間不長就身體就變得非常健康,從此與病無緣。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集團發起迫害法輪功,一夜間電視報紙全是栽贓誣陷,作為我們這個因修煉法輪功而身心受益的家庭,向國家澄清事實真相是我們應該做的。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清晨,我和媽媽一起去北京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向政府說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沒有任何過激舉動,卻被綁架到北京延慶看守所,那裏的警察把我的手戴上手銬,使我的手被手銬磨破,提審時他們又威脅要對我用刑,逼迫我說出姓名和家庭地址。

16歲被男警察電擊大腿內側等、重型腳鐐

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我被駐京辦帶回當地,四日下午被綁架到市第二看守所,當時我沒有成年,才十六歲。三十來人擠在一個很小的監室內,吃不好睡不好,還經常被所內獄警罰蹲。因不放棄信仰,我被看守所警察四次對我用高壓電棍進行電擊。有兩次扒光外衣電,由兩個男犯人抓住我胳膊,看守所男警察用高壓電棍專門電我大腿內側,和胳肢窩還有後腦中樞神經等最敏感的部位,電得身上到處是傷。還被帶上了重型腳鐐,一帶好幾天,把腳腕都磨破了。

二零零一年初,我因絕食絕水抗議迫害,四天後,被拉去強行灌食。在看守所被用小拇指粗的橡皮管通過鼻孔硬插到胃裏,在幾個男警察和獄醫的強制下,半臉盆的流食被硬灌進胃裏,胃被脹傷。二零零一年一月,二看警察把我們煉法輪功的倆人倆人的腳死死的銬在一起。同時也把手銬在一起。睡覺不能脫衣,走路必須兩個人共同起步,一不注意就會摔倒,腳腕都被磨破了。大家集體絕食抗議迫害多天,還被強迫每天夜裏站著值兩個小時的班,有的人身體承受不住,都暈過去了。

二零零一年春,為了轉化我,二看用兩名刑事犯包夾監控我把我單獨關入一個小屋,關小號長達一個多月。直到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在家人被勒索了三千元的所謂取保金的情況下才放我回家。

在看守所的近十個月的超期羈押中沒有對我下任何證件,給任何說法。回家後我才知道,自從我被抓後當地的公安局就多次的去我們家非法抄家,把我家當時剛買不久的一台電腦都搶走了,媽媽的一條金手鏈也丟失了,這些東西和被勒索的三千元錢至今未還。因為這次被綁架,我被學校開除學籍。爸爸也因承受不住我們母女被迫害,和媽媽離婚了。媽媽也被停薪停職。

24小時監控、撬窗綁架

從看守所出來以後我和媽媽也一直被當地監視跟蹤,四、五個人輪番緊跟著我們,後來索性就駐扎在了我們家的樓底下,二十四小時監控,我們出門買菜都不放過。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日晚,我和媽媽被邯鄲市邯山區公安分局和開元派出所警察把我們家的防盜門和廁所上面的鐵欄杆護窗全部撬壞,從廁所上面的近兩米高的小窗戶跳到室內,非法抄家,搶走了我們的一本大法經書,把我和我媽媽一起綁架到開元派出所,那次抄家後,警察把我們家的鑰匙也搶走了,他們拿著鑰匙,能經常來我們家來翻騰。

在派出所宿舍,警察把我的雙手銬在宿舍上下鋪床的上鋪鐵欄杆上開著電棍要挾我逼取我的口供。四日中午,我又被綁架到第二看守所,在二看被關押二個來月,在看守所警察讓每個被關押人員勞動,家人又被警察勒索了六千元把我從二看接出轉到了市公安局的內部賓館監視居住,和三、四個男女年輕警察住在一個屋子,讓我打地鋪,他們睡床上,房門緊鎖不讓我出入,他們還強迫我看誹謗大法的錄像,迫害十天左右,讓我家人拿出每天一百多元的住宿費,才放我回家。

這次放我出來,家人因怕我再被綁架迫害,不敢讓我單獨居住,又每月花錢請了一名親戚在我家二十四小時看管我。但是九月二十七日,媽媽出門買菜途中再次被綁架,怕我被綁架,有一段時間流離失所,有家難回。

在看守所被野蠻折磨的大口吐血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晚,我在路上走,又被邯鄲市邯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科長黨殿軍(現已故)綁架(邯山公刑字【2003】268號),當晚被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辦公室裏一名警察當場搧嘴巴。第二天,我被綁架到了第一看守所迫害。看守所強迫每名在押人員每天不停的包筷子,製作假花。

我一進去就絕食絕水抗議對我的再次迫害,看守所警察和獄醫為了迫害我,在我絕食絕水的第一天就把我拉出去野蠻灌食,灌完後為了繼續迫害我,不把管子從鼻孔拔出來,把鼻子外面露出的管子頭直接用白膠布在我臉上轉著纏了兩圈,固定在臉上,怕我自己拔掉管子,又把我的雙手用手銬背銬在身後,不能動彈。不能上廁所,晚上別人都睡覺了,我一個人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能動。監視內有的人看不過去,哭著去找警察,給警察下跪,求警察不要迫害我,但是警察根本不聽。

小手指粗又苦的橡皮管在給我灌食時已經把我的呼吸道插傷,再加上異物一直在鼻腔食道內不能拔出,使我整個鼻子嗓子疼痛,腫脹,呼吸困難,不能嚥唾液,嘴下接了一個盆子,不斷乾嘔。當天晚上我吐了幾口血,監視內的人怕我出事,按鈴報警,獄醫來後只讓監室內的刑事犯給我往外拔了一小截管子,還不讓給我全部拔掉,我的疼痛絲毫未減。

第二天我又開始大口吐血。監視內的人看到後再次報告給監獄警察,警察害怕了,才把管子給我全部抽出,當晚,警察給我戴上腳鐐,拉我到市區醫院找醫生灌食迫害。回來後我繼續絕食絕水抗議,他們不再敢給我鼻飼灌食,就改為每天強行輸液八個多小時,也不知輸的是甚麼。

十二月十八日,邯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科長黨殿軍勒索我家人八千元(分局一科留四千元,交市610辦公室四千元),十二月十九日把我從看守所接出直接送往石家莊洗腦班(所謂的「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在送我入洗腦班前的體檢中我被查處嚴重心肌缺血,他們讓我家人交了一千元的醫療費,把我硬送了進去。

在洗腦班,那裏的管教人員採用長時間不讓我睡覺,幾個人一起按住我,往我身上寫誹謗師父的話,彈眼皮、扒眼睛,強制長時間反盤腿不讓下來等惡劣手段折磨我。並以判我三年勞教或判刑等方式威脅我,逼迫我放棄信仰。二零零四年四月份左右,家人又被勒索了幾千元錢,才把我從洗腦班放出。

出來後我聽說公安局還是勞教了我三年,因為送我去了洗腦班又勒索了家人錢財,才沒有送去執行。這次的被迫害使我再次被另一個學校開除學籍。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下午四五點鐘,我和丈夫馬永驍外出時被禪房與劉石崗派出所伙同綁架,六點多,被轉移到沙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繼續關押,派出所與公安局國保大隊搶走我隨身的一些零錢等私人物件。和以前的多次被綁架關押時的多次被搜身一樣,並讓我脫光衣服對我進行全身搜查,搜查人還對我呼來喝去。這對我是一種人格侮辱。被關押一天後沙河市國保大隊敲詐我家二萬元現金才將我們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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