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最近的一天上午,小組學完法,一女同修跟我說:「這彩信手機我不用了,給你拿回來。」當時,我沒有任何反應,也沒有問她為甚麼,接過手機就回家了。 回家後,心想:這部手機她不用可以給別的需要用的同修拿去用。這倒不是問題。可我認為,這部手機特別適合於她,因她不能走出來面對面的講真相救人,而且她這段時間手機用的也挺好,怎麼突然間說不用就不用了呢?一時很難讓我想到問題出在哪兒。 師父說:「我就是說,如果你們能夠從自心去找問題,甚麼問題都能解決。」[1]師父的法讓我想到了從自心去找,這部手機該同修不用了,是不是出自於自己有甚麼當時未能察覺的執著心沒去造成的。於是,我從頭回顧一下,該同修得到這部手機的經過,從中去查找自己的執著,從教訓中提高上來。事情是這樣的: 一個月前,小組學完法後切磋時,我對該同修說:你學法、發正念、煉功都挺好,可就是講真相救人這重大使命的事,你有怕心一直沒有走出來做,我想和別的同修溝通溝通,看有甚麼項目既安全又能講真相,還適合你做,選擇好了告訴你。 現在看幫該同修選擇講真相的項目,並不是完全出於證實法而做,是出於同修情,怕同修走不出來會被落下,圓滿不了著急的心想幫著做。該同修雖然答應了,我知道她是出於對我的尊重和情面,並不是出於心性提高了,從心裏真的想要走出來救人,總之,都是人心,並沒有從法理上真正的去提高,去認識要找的講真相的項目神聖所在,是帶有執著的人心,去對待這個事的。 因我做事喜歡快。事情提出一、兩天,我就從一位協調同修那得到了信息,她說:用彩信手機講真相適合該同修。還給我操作了一遍讓我試試。我看挺易操作、發的還挺快,確實適合該同修做。於是我說:我回去和該同修說一下,她要同意你就想法給弄一部手機來。我跟這位女同修一說,她答應了。我立即返回協調同修那兒,協調同修先借一部手機,讓該同修試了一週後,一看行!就給該同修進了一部新的。 用了一段時間,新手機需要交費了。該同修去城內小商店交費,商店讓她到大廳去交。她的怕心出來了。我告訴她:我問一下別的同修咋交的。別的同修說:到城邊的小商店去交啥事都沒有。我告訴了她,順利的交了。可回來發時,信息顯示:話費金額得充值到兩百元才能發送。她跟我一說,我告訴她:這是干擾,你發正念清除它,然後和手機溝通,你的使命是救人的,有話費,你不發送完成使命是對眾生犯罪。你就不管它,一直到發出為止。我再問問別的同修。結果,一切都正常了。可現在該同修卻不用了。 從拿到手機到後來不用了的這個過程,自心去找自己幫該同修做這個項目時的出發點,完全沒有從法上去認識這個項目。由於我的基點是為私的,想的是幫助該同修解決三件事中缺項的問題,好使該同修能夠圓滿自己,不被落下,單一的用做事來填補修煉的空白,也就不能從法上嚴肅的去對待這個證實法的項目,也就不能在救眾生起到的重要作用。由於自己的不嚴肅,導致該同修的不重視,也把手機當成常人手機了,說不用了就不用了,從而失去了這一次機緣。 其次,沒有從法理上去認識,做證實大法的任何項目,只有信師信法才是最安全,否則看似再安全的項目也不安全,因你怕心沒去,舊勢力就會鑽你怕心沒去的空子干擾你。在做的過程中,交費時,該同修就暴露出沒有去的怕心,那時我就應該及時幫助該同修清除怕心,堅定正念做好這個項目,可我只是在怎麼解決出現的問題的事情上幫了她。這樣一來,該同修會想,做這個項目,不是短時期的事,那今後再出現安全上的啥事怎麼辦,此時不想用了的思想很可能就已經產生了,只是沒好意思說出來。 再有是自己的有求之心。師父說:「三教修煉講無為 用心不當即有為 專行善事還是為 執著心去真無為」[2]。此事的操作過程,現在看都是自己對有為之心的執著,讓該同修去做的。而沒考慮該同修的當時的修煉狀態、修煉環境、尤其修煉的心境,從法理悟到了應該怎麼去做等等,做這個項目是需要費用的,儘管當時跟該同修說了:你只管打,費用不用你管。可是該同修能這樣做嗎?肯定不能,自己要做,那麼就得自己去承擔。這一點,我也沒有為該同修想的那麼周到。結果運作一段時間後,該同修可能全衡一下:經濟的負擔和存有安全上的麻煩,就會感覺壓力很大,承受不了,那怎麼辦?最後,就只好選擇不用了。 再加上自己心急,讓舊勢力鑽空子,讓我和該同修不能珍惜師父給安排的這一神聖的大法項目,救度更多的眾生。這是我從中應該吸取的教訓。 總之,此次幫同修做大法項目的過程中,我自心找到了許多未修去的人心。從法中我悟到:真正幫同修應該幫在法上。正如師父所說:「要把大家都能夠協調在一起,不斷在法上提高,形成一個正的環境,使大法弟子講清真相、救度眾生、抑制迫害這些證實法的事情做的好。」[3]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2]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無為〉 [3]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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