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郴州市北湖區國保、610人員非法闖入申金友家中將她綁架,非法關押在駱仙路萬豪大酒店洗腦班二十天,後又轉到龍泉路湘泉賓館洗腦班非法關押十一天,共計迫害時長三十一天。 七月一日上午十一點多,北湖區國保、610人員開著兩輛車來到申金友家樓下,一共有十多個人,有穿制服的,有穿便衣的。他們趁著申金友的外甥回家開門時闖進來七、八個人,沒有任何理由,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將申金友綁架上了車,劫持到駱仙路萬豪大酒店三樓3020房。他們恐嚇申金友,說她起訴江澤民是犯罪。申金友說:「我起訴江澤民是合法合理的,去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我依法起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迫害我,怎麼是犯罪呢?我學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沒錯,錯的是江澤民,他迫害法輪功,不讓人做好人,他犯了法,我當然可以控告他!」 610人員安排一個人(龍泉路居委會的人)日夜夾控申金友,對著她播放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強行洗腦,威逼她寫所謂的保證書(保證不起訴江澤民、保證放棄信仰等不合法要求),她沒有寫。後來又威逼她妹妹替她寫所謂的保證書,她妹妹也沒有寫,就一直非法關押她。期間,申金友絕食五天,用這種方式抗議對她的迫害。 七月二十一日,申金友被轉到龍泉路湘泉賓館三樓繼續非法關押、迫害。在這裏,他們二十四小時輪班監視申金友,限制人活動自由,對著她播放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強行洗腦。因為申金友堅守自己的信仰,他們就用各種方式威逼、恐嚇申金友的家人來逼她寫所謂的保證書,最後,他們威逼申金友的妹妹:「如果不寫保證書的話,就取消你的低保,收了你的廉租房!」她妹妹無奈只好寫了所謂的保證書,然後幾個大男人強行拽著申金友的手按了手印才把她放回家。 八月一日,申金友從洗腦班出來時,湘泉賓館裏還非法關押著四位縣城的法輪功學員。據悉,洗腦班花錢請人來做夾控,一百元一天。 自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起,郴州市政法委、610、國保、國安協同居委會的人跟蹤、綁架十多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駱仙路萬豪大酒店、龍泉路湘泉賓館強行洗腦、迫害,阻撓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掩蓋迫害法輪功的罪惡。法輪功學員不配合他們的犯罪行為,他們就恐嚇、威逼她們的家人來寫所謂的保證書,並幾個大男人強行拽著法輪功學員的手在保證書上按手印,自欺欺人。 郴州市政法委副書記李亞斌13907353378、0735-2168163 洗腦班負責人:史復 13707353288(原是永興縣政法委書記) 史復妻子--史漫君 永興縣紅旗小學校長 13549590396 郴州市「610」: 辦公室0735-2871439值班室0735-2871289傳真室0735-2871445 主任凌衡郴2871092宅2368629、13875506633兼市政法委副書記 副主任吳代明2871136宅2234620、13975501668兼公安局副局長 副主任王林2871617、13507351136 紀檢員羅力2871610、13975781166 副處級張劍華2871573、13808441133 綜合科科長彭冠華2871439、15115592096 綜合科科長何正輝2871439 13975763968 教育科科長盧新祥2871672 13975509819 秘書科科長廖志輝2871027 13407354527 秘書科副科長曾祥雄2871718、13873550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