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最近幾年由於放鬆了修煉,不能時時嚴格要求自己,遇事不能完全向內找,敬師敬法上打了折扣,學法時自然就看不到法理。越看不到法理就越追求,特別是看到師尊講法:「法有他最表面上的人的文字、人的文字結構,但是決不侷限在這表面,層層層層有法的內涵。」[1]有時看到同修心得交流寫的對法理的體會,學法時就抱著渴望看到法的深層內涵的有求之心去學,其實這完全是嚴重的不敬師不敬法了,和師尊講的「無求而自得」[2]的法理已經背道而馳了。最後導致學法犯睏,發正念倒掌。頭頂就像戴個氣帽似的,暈暈沉沉,總是犯睏,後來導致感覺像有一層東西擋著我學不進法,學法浮於表面形式,沒有了原來那種學法時的神聖感。 這時舊勢力也就抓住了我執著的思想,加強迫害,因邪惡無論以甚麼形式迫害都是企圖毀掉大法弟子。在這危險之時,經過向內找,找到了這顆有求之心。 在煉動功時有時求舒服,求安逸。抱輪時就想快點抱完,這時,四個抱輪動作十幾分鐘就抱完了,就像氣機一樣的拽,勁很大,控制不了。可見我們動的一個不正的有求的念頭有多麼的危險。真是有無數的眼睛在盯著我們的一思一念啊! 記得,自己被非法勞教的那次也是自己求進去的。那時環境很險惡,一時都碰不到一個同修,因那時家裏人都很害怕,對大法弟子限制的很緊,因迫害前我沒參加過集體學法,只是晨煉時認識的同修,那時很想見同修,我經常想,要能見到某某某這兩個同修多好。正巧二零零零年剛過新年,正月十五那天有同修捎信去某某同修家,我很高興,去了一看同修真多,七十多人。不一會警察去了,我們都被綁架了。 這次我直接被送到了看守所。我靠窗戶邊坐著,突然我想要見的那個同修叫我,我驚訝的想,原來你在這?她說你怎麼也進來了?我只是呆呆的看著她,她說今天籠子的鐵門忘關了,我就出來了,你身上沒帶錢吧,你的一切生活用品我給你準備。這時有人喊她回去,她匆匆的走了。看著她的背影我沒有跟她說上一句話,我落淚了,這位堅定的同修在二零零二年已被迫害致死,沒想到那次竟成了我們永別的一面。 十三天後把我送到勞教所,有一次幹活,在樓梯口我偶然的碰上了我當時最想見的那個同修,我激動的喊她,她抬頭看了我一眼,沒跟我說話,我發現有人在跟著她。這一求我掉進了那個邪惡的魔窟,被非法勞教一年,因不轉化,又加期一年,一掉就是將近兩年,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是邪惡迫害的高峰時期。自己和家人遭受了無盡的痛苦。更難過的是我們的師父,弟子做不好,師尊就要替我們更大的承受……不然,在那種極其邪惡的迫害下,我們是無法走過來的。 現在正法已經到了最後的最後,我們是要「修的執著無一漏」[3]的,更要修好一思一念,徹底去掉有求之心。精進再精進!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十年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煉不是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