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七月十一日,劉紅遭到綁架,後被轉送到河北省石家莊洗腦班繼續迫害,大約一週前,劉紅的親屬見到劉紅,劉紅瘦了,臉上眼睛顯得很大,反常的是,見面的半個小時裏,劉紅只說了一句話,大意是:爸爸、媽媽好嗎? 採油三廠華苑幼兒園法輪功學員、幼兒教師劉紅與本園另一名教師,在幼兒園放假第三天,突然被單位領導通知二人「學習」,有目擊者說:二人去「學習」時有六輛警車在場。兩人多日不知去向,後經多方尋找,才知道劉紅被送往石家莊洗腦班繼續迫害。 石家莊洗腦班(謊稱「法制教育中心」),先在原石家莊勞教所三大隊院內,後來搬到石家莊市泰華街486號的石家莊勞教所院內,該洗腦班一直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二零零一年到二零一四年四月,至少對六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實施過非法拘禁和酷刑折磨,核實姓名的有三百五十三人,至少一人被迫害致死,三人被迫害精神失常。石家莊新華區洗腦班綁架法輪功學員袁平均十天即迫害死亡,兇手至今逍遙法外。 目前石家莊市的洗腦班又轉移至石家莊市中華北大街太保路一號,掛牌為「石家莊市教育矯治所」、「石家莊市社區矯治中心」、「石家莊市強制隔離戒毒所」,變相成為石家莊市縣區迫害法輪功的黑窩。 無論任何形式的洗腦班的成立和存在完全是違憲和違法的,它觸犯的法律如下: 中國《憲法》第三十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 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教育、矯治中心,根本不屬於司法機構,沒有任何司法權,更沒有對公民實施關押、拘禁的權力。打著教育、矯治的幌子非法限制法輪功學員自由並施壓洗腦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權利都是完全違法的。 現在石家莊「教育矯治所」的主要負責人有石家莊市司法局局長王建國、副局長趙雲龍、市教育矯治所所長張修祿(當過石家莊勞教所所長),副所長王登峰任及各縣(市)、區司法局局長、石家莊市司法局矯治處處長、市教育矯治所教育處處長、管理處處長等。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教育、矯治的掩蓋下進行著。 對於劉紅出現的異常請家屬密切關注,在此正告洗腦班相關人員,你們的一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都是非法的,如不悔改,一定會受到天理的懲罰和法律的制裁。 石家莊市教育矯治所(洗腦班新掛牌子)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中華北大街太保路1號,郵編050000 所長張修祿;副所長王登峰, 教育處金處長 洗腦班頭目袁書謙(老家是無極縣西南豐村) 13903115399、13383019173,辦0311-87712641 袁書謙妻子張會濤13930425586 單位:中國工商銀行新華支行(地址:石家莊市新華路355號)所在部門:票據部87886465,營業室87886452、信貸部87886469、客戶經理部87897849 袁書謙的小叔叔袁雙起15932493488(在無極縣地稅局上班) 洗腦班成員:魯慧英13803346968;劉俊玲13673236378;楊月坤13931985161;趙玉珍13932115141;崔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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