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2016年8月16日下午,河北省石家莊市鄭蘭美在清真寺街附近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到石家莊市新華區新華路派出所,當晚10:30左右,派出所挾持鄭蘭美,雙手戴手銬,到她住處非法抄家;之後於8月18日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鄭蘭美女士,59歲左右,自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丈夫在政府機關工作,一個可愛的兒子,鄭蘭美在家相夫教子,一家人生活幸福。可是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災難就落到了這個善良的人和她的家庭上。 二零零一年,鄭蘭美到北京為法輪大法鳴冤上訪,被截訪者押回關進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兩年。據明慧網報導,鄭蘭美在石家莊勞教所遭受了非人的虐待:被關在一個廢棄的廁所裏,坐在一個小方板凳上,把手分別銬在板凳的兩個腿上,彎著腰,根本直不起來,銬了兩天兩夜,睡覺時也銬著。幾天後,警察又把她銬在床腿上,站著斜銬(上下鋪拆掉床板),整整五天五夜。之後,便開始發高燒,惡警指使包夾給她強行撬嘴灌藥,把前面的門牙都撬鬆了。還八天八夜不准她睡覺,吃飯時她的頭都栽到碗裏,有時頭撞到牆上都沒有感覺。 後來,鄭蘭美丈夫在壓力下與她離婚,一個美滿的家庭就這樣破裂了。離婚後鄭蘭美沒有正式的工作,又沒多少文化,只好四處打工,靠一點微薄的收入生活。到退休年齡,因為無處領取退休金,只好繼續打工維持生活。現在年齡大了,眼睛視力非常差,無法繼續打工,就在好心人的幫助下辦理了低保,靠一個月五百元的低保維持簡單的生活。 二零一五年「訴江」大潮開始後,鄭蘭美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客觀的事實,依照法律,依法起訴江澤民。之後西裏辦事處、金竹街居委會多次騷擾她,並以「停低保」施壓,叫她在污衊法輪大法的「四書」上簽字,鄭蘭美不簽,居委會等相關機構真的停了她的低保,斷了她的生活來源。現在已經兩個月未領到低保了。 起訴江澤民是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澄清電視報紙中抹黑的謊言,這是她的心願,也是她憑著自己的良心說句公道話而已,是正義之舉。何罪之有!? 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新華路派出所: 地址:新華路111號副 所長: 楊劍輝 13903216063 教導員:劉士傑 13703219187 副所長:賈志軍 13931988779 民警: 楊冀寧 13931976117 李榮菊 13931976777 牛金生 13785183551 楊建 13933862381 李新建 13832171792 劉明海 13731086506 李友海 13780308962 劉立新 13780210961 蔡文霞 13503310020 石靚 13582323289 張建國 13731078379 崔慶華 13932168800 羅獻忠 13831163729 許順強 15833112611 新華區國保大隊: 大隊長:王雲飛 13931976997 教導員:李智 13731459888 副大隊長:朱曉光13931976537 趙偉 13931976537 張宇 13633219804 郭士賢 13931976918 民警: 薛天祿 13785419797 陳利 13931976938 宋俊魁 13582187620 呂銀海 13930167298 鞏萬祥 13653217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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