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合肥精神病院院長李澤愛遭惡報。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下午,合肥市中院對李澤愛受賄一案公開宣判,判處李澤愛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四十萬元。李澤愛當庭表示不上訴。李澤愛已退繳在案的贓款九十三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合肥精神病院,即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據查,一九九三年至二零一五年間,李澤愛利用擔任副院長、院長職務便利,在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物業管理、下屬工作和職務調整等事項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共計收受人民幣八十二萬七千五百元、價值七萬五千七百元的購物卡、價值二萬元的儲值卡和一千美元。 表面上看李澤愛和所有被懲處的中共官員一樣都是因貪腐入獄,更深層的原因是他們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了惡報。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集古今中外之一切惡毒手段,並脅迫所有人參與迫害。在中共與江澤民「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許多中共官員被操控的喪盡天良,對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施以暴力洗腦「轉化」和各種酷刑。李澤愛在合肥精神病院(第四人民醫院)任主要領導職務期間,該院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和藥物迫害。為了使法輪功學員成為真正的精神病患者,達到「轉化」的目的,合肥精神病院相關人員明目張膽地通過暴力手段,強迫這些法輪功學員服食大量不明藥物、強行打電針、電麻和注射破壞神經中樞的藥物,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身心摧殘。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
比如該院精神病院主治醫生在實施對吳曉華的迫害時說:「我觀察你很長時間了,你確實沒有精神病。」「藥量也是他們定,命令你必須吃。」 一、摧殘安徽建工學院環境藝術系女副教授 合肥市法輪功學員吳曉華女士,安徽建工學院環境藝術系副教授,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又被綁架,秘密送往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五病區的精神病院迫害。 安徽建築工業學院副教授,優秀教師吳曉華 |
在精神病院,吳曉華被惡醫和護士打電針、電麻,她被五~六個護士、護工按倒,用五根布繩呈大字形綁在床上,連續數天。每天通電時,將電針刺入太陽穴,令全身神經收縮,疼痛、毛孔倒立,頭髮像剝離頭皮一樣難受。電麻時吳曉華被大字形綁在床上,電麻比電針的電流大很多,造成神經收縮,致使全身自動蜷縮成一團,腦中出現藍、綠色恐怖圖形,出現很怪異的像風聲的嘶叫,電麻使用的是類似麥克風形狀的黑色錘子,吳曉華兩側的太陽穴,動作時緊時鬆,令人感覺恐怖。 吳曉華被非法關押在醫院的一年中,大約被捆綁了三十至四十次之多,期間多次遭到暴力灌食。 住院期間,吳曉華一直要求見單位領導,但沒有領導來,醫生李琬和吳曉華家人都告訴只要寫「不煉功」的保證,馬上就可以回家,回校繼續教課,否則就得繼續關下去,這是單位領導和上面叫他們轉告吳曉華的。 吳曉華拒絕服藥時,經常遭到辱罵恐嚇,有一次,主任王莉指揮五、六個護士包圍吳曉華一個人,又拖又拉又拽,吳曉華說:「你們明知我不是精神病,把我留在醫院是非法的,公民有自己的醫療選擇權,你們這樣逼我,我出去要告你們。」王莉說:「你只管告,我們不怕。」 吳曉華多次向前來查房的院長、院長助理提出自己不是精神病,但院長他們迴避這個問題,有一個護士長直接對吳曉華說:「你不是精神病,你是我們這裏的特殊病人,其實就是政治犯。」一天,醫生李琬親口告訴吳曉華:「我觀察你很長時間了,你確實沒有精神病。」吳曉華問:「你為甚麼總給我精神病的藥。」李琬說:「是上面直接管的。命令給藥。藥量也是他們定,命令你必須吃。」 在精神病院,醫生和護士強制給吳曉華注射、服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近十個月,致使吳曉華動作緩慢,睡眠沉迷難醒,意識模糊,月經停止,反應遲鈍,坐立不安。 二、藥物折磨飯店副總經理 合肥市法輪功學員朱維英女士,六十多歲,安徽梅山飯店副總經理。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惡警強制送入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迫害,朱維英根本無精神病史,中共開出不住院的條件是:放棄修煉法輪功! 朱維英在合肥第四人民醫院被迫害六十多天。期間她被強迫大量服不明藥物,服藥後,朱維英嘴唇發抖,站立不穩,全身浮腫,臉色蠟黃,精神呆滯,行動緩慢,大腦反應遲鈍。後她拒絕服藥,「主治醫生」就強行給她打電針或打針,打完後她躺在地上就甚麼都不知道了。 二零零二年五月,朱維英被非法勞教兩年,延期三個月。她從勞教所出來後,被迫流離失所。 三、張玉蓮被打完針後躺在地上甚麼都不知道了 合肥市鋼鐵集團公司計控處微機室操作員張玉蓮,二零零一年七月被劫持到合肥女子勞教所。進去沒幾天,六名獄警就把張玉蓮綁架進了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六病區(精神病院)。 當晚一名男醫生給她打了一針後,又強迫她輸液。隨後她便出現噁心、頭痛等症狀,失去了知覺。清醒過來時已是幾天後的事,她能記起的是:腦部太陽穴被電擊一次,鼻飼一次,捆綁一次。其它的就不記得了。 一個半月以後勞教所通知家人,說她得了精神分裂症。 多行不義必自斃。李澤愛今天的下場,是他長期追隨中共惡首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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