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法輪功學員何愛雲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繼續迫害。何愛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被河西法院非法判三年,當庭表示上訴。但天津的法院搞暗箱操作,從何愛雲上訴到被非法關入監獄,沒有通知家屬。 後經家屬和朋友多方打聽,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受理上訴,只是把人拉到一個地方,象徵性的問了幾句話,就草草了事,駁回上訴。 何愛雲 |
何愛雲年輕時家境困難,她靠個人的聰明、勤奮和超凡的毅力,成就了一番事業,在天津商界有一定的聲譽。因過度勞累,頑疾常年伴隨著她:頭痛、腰酸腿痛、萎縮性胃炎、神經衰弱等折磨得她痛不欲生,每年要住院兩三次。一米七二的她體重只有一百零五斤。一九九七年夏天她喜得大法。煉功不久,一身頑疾全部消失,身心愉悅。 在工作中,她按照「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思想境界迅速提升,不請客戶到歌舞廳、洗浴中心等場所娛樂,不偷稅、漏稅,不做道德下滑的事情,她的企業受到了稅務部門的表彰。在家庭中,她努力實踐「真善忍」,改善了與父親和繼母的關係。把自己的房子讓給繼母帶來的弟弟住,等等,一家人和和美美,外人根本看不出來這是兩個不同姓氏的家庭融合成一個和諧的大家庭。 然而就是這樣的好人,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一九九九年七月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後,遭受了身心的嚴重摧殘。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何愛雲被天津市河西區東樓派出所(現已解散)的十一個警察綁架。為了逼她出賣其他法輪功學員,惡警兩小時一換班,輪流非法提審,不讓她睡覺,整整折磨她一天兩宿。 何愛雲被非法關押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被強制戴上腳鐐手銬,棉襖的領子前襟被撕掉,露著棉花,寒冬臘月讓她穿一雙塑料拖鞋。因不配合非法提審,讓她帶著死刑犯的腳鐐,把她銬在一張上下鋪的雙人床上,雙臂分開,一隻手銬在床最上邊的床楞上,另一隻手銬在床最下邊的床腿兒上,整個人站不起來、也坐不不去,就這一個姿勢銬了她三十八個小時,放下來時已經不省人事。 酷刑演示:抻銬 |
在證據不足、已經解除非法刑拘的情況下,不法人員誣陷她擾亂社會治安非法勞教兩年半。當時她年僅十二歲的單親兒子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從勞教所出來後,何愛雲仍然堅信大法,為弘揚大法真相努力。因江氏流氓集團的謊言毒害了無數世人,所有相信謊言而仇恨佛法的人都將有大劫之憂。在法輪佛法中深深受益的何愛雲為了能讓世人了解法輪功真相,從而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她不顧個人安危,不辭勞苦告訴世人真相。 何愛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在天津河西區越秀路、教師村附近張貼訴江的不乾膠時,被附近的攝象頭拍到,在八月三十一日被國保和越秀路派出所的一幫惡警強行綁架到越秀路派出所,並被非法抄家。後非法關押在天津河西分局看守所,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多號在天津市河西法院被非法開庭,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被河西法院非法枉判三年。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中午何愛雲被非法關押在地址位於天津市南開區李七莊凌莊子西的天津市女子監獄,目前被關押在四監區。 迫害責任人: 天津市河西區法院: 審判長 張宇明 審判員 果健(022-58313581、022-58313582) 女,三十多歲 人民陪審員 畢磊 河西區檢察院: 檢察員李康蕊022-28256171 女,四十多歲 代理檢察員張玉恆 天津市女子監獄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凌賓路199號,郵編300381 投訴電話:022-26226262、23072073、23072069 第四監區 中隊長 周靜 女,三十多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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