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勸善之心化飛鴻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四日】

  • 給公檢法司及六一零工作人員的一封信

  • 親人,我想對您說

  • 八十四歲老人給雙流縣政府、警察的一封公開信

  • 與濟南地區各級政府官員、公、檢、法人員的商榷

  • 致全國610、公檢法人員公開信

  • 給公檢法司及六一零工作人員的一封信

    各位公檢法司工作人員:你們好!

    考慮了很久,終於拿起筆給你們寫這封信。因為我覺得你們也是受害人員,很多事情的真實情況你們並不了解。在這個網絡、電視、媒體被高度封鎖的社會裏,我們大多數人根本沒有機會了解到很多事情的真實情況,我們就像是被封在密閉的高壓鍋裏,接受著中共高度控制的、故意糊弄我們的信息,在這些錯誤信息判斷下,我們無知的做了許多錯事。當然我不是指責你們,我只是想以這種方式告訴你們法輪功的真實情況。

    一提到法輪功,希望你不要反感,不要用媒體上的一面之詞,帶著負面觀念來看待這件事情。從你們經手的案件裏你們也知道,無數法輪功修煉者為了堅持信仰,他們失去了親人,家庭,工作,他們很多人被拘留,判刑,勞教,在其它地區很多法輪功修煉者被打殘,打死,甚至被活體摘取器官……他們和普通人一樣,也許是妻子、丈夫、女兒,也許是父親、母親、兒子,她們一樣賢惠體貼,一樣孝順父母,一樣慈愛孩子……這是為甚麼?他們真的傻嗎?請你靜下心來,仔細聽聽被中共媒體封鎖的法輪功的真實情況。

    一、歪曲和真相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中央台《焦點訪談 》對法輪功的抹黑: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在天安門自焚案中,從央視播出的自焚畫面上,人們發現許多明顯的漏洞:1:被火燒過的王進東,全身衣服已全部燒黑,但兩腿間裝汽油的塑料雪碧瓶絲毫沒有變形,就連最易點燃的頭髮和眉毛也還保持完好無損。2:一旁的警察拎著滅火毯,非要等待王進東對著鏡頭喊完口號才慢慢地把滅火毯蓋上;3:自焚的女子劉春玲並不是被燒死的,當時她身上的火已被澆滅,從慢動作回放上可以看到有一條狀重物猛擊劉春玲頭部,一穿大衣的男子站在出手打擊的方位,還保持著一秒鐘前用力打擊的姿勢,她是被現場打死的;4:被做了喉部切管手術的小女孩劉思影,在沒有氣流通過聲帶的情況下,怎麼可能對著焦點訪談說出清晰的話語;5:第一個自焚者出現後, 一分鐘之內警察從天安門的各個地方趕到,然後拿出多個滅火器,滅火毯,圍著每個「自焚者」身邊,一起滅火;在拍攝自焚者時,有遠鏡頭、特寫近鏡頭交替切換,多個不同角度拍攝,這分明是一場早已準備好的預謀。

    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倡導和保護人權附屬委員會第53屆會議上,天安門自焚案被當場揭穿。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指出:「我們的調查表明,真正殘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共當局……我們得到了一份該事件(天安門自焚案)的錄像片,並從中得出結論,該事件是由這個政府一手導演的。」面對確鑿證據,中共代表團啞口無言,沒有辯辭。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2001年2月4日,美國《華盛頓郵報》發表報導《自焚的火燄照亮了中國的黑幕》,郵報記者親自到自焚死亡者之一的劉春玲的家鄉河南開封實地調查,鄰居們說從來沒有人看見過劉春玲煉法輪功。

    捏造事實炮製1400例:對法輪功的迫害,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中共從上至下,層層下達,要求各級配合,製造「證據」。於是炮製出一個又一個陷害法輪功的謊言。僅舉一例:李淑賢,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新華鄉崔家屯農婦,婚後在阿城區大嶺鄉居住。1999年7月李淑賢患胃潰瘍住進哈爾濱第四醫院,病重期間因生活貧困交不上住院費,醫院院長主動給他們出主意:你們就說李淑賢是煉法輪功煉的,就能獲得免費治療,並在生活上還能給予照顧。李淑賢及家屬為了利益同意了。於是,哈爾濱市《新晚報》記者迅速趕到醫院採訪,用編好的台詞讓李淑賢的丈夫照著說,還告訴他:你得帶著表情,說得像真的一樣,人們才會相信。事後李淑賢病情不斷加重,被醫院強制出院,回家後時隔不久就死亡了。但李淑賢被列入栽贓法輪功的1400例中,被中央台多次播放。

    善良的人們看了中央電視台對法輪功的歪曲報導,血淋淋的畫面讓人們信以為真,人們以為法輪功是如此殘忍愚昧,讓人不可理解,大家都帶著仇恨和敵意對待法輪功和修煉者。這樣江澤民就可以發動群眾對法輪功大打出手了。這也是中共歷來發動群眾運動的伎倆,先在媒體上造謠被迫害者,讓你沒有辯解的餘地,然後大打出手、消滅打倒。觀中共歷史,自1949年中共掌權後,短短60年來,運動不斷,土改、工商改造、三反,五反,肅反、反右、大躍進、文化大革命、八九鎮壓學生、九九年迫害法輪功,哪一次被划進的「一小撮」是真正的壞人哪?只要黨不喜歡,連國家主席劉少奇都被定成叛徒、內奸、工賊。我們的同胞們就是這樣被中共「一小撮」,「一小撮」的清洗掉八千萬之多(超過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中共為了維持它的統治,每隔一段時間就要搞一次暴力殺人運動,以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使民眾對它充滿恐懼,使民眾在它的暴力淫威中顫慄著屈服,但是「人不治天治」,中共幹下了那麼多的壞事令天怒人怨,能沒報應嗎?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修煉者按照「真、善、忍」原則要求自己,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修去對名利的執著,使自己道德品質和生命境界不斷提升。無數人修煉之後肝癌、肺癌等絕症,疑難雜症好了(詳細真實案例明慧網有大量報導),無數人修煉之後變得慈祥平和,從此找到了人生的意義和真諦。1998年已故前人大委員長喬石與國家體委主任經過調查曾對法輪功做過這樣的結論:法輪功對國家對百姓有百利而無一害。正因如此,法輪功目前已傳遍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轉法輪》一書被翻譯成三十九種語言文字,得到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3000多項;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還四次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我的同事到香港和台灣旅遊後,回來都興致勃勃的告訴我,他們看到的法輪功真實情況。這些都是我們身處在大陸的同胞不可能看到的,關於法輪功弘傳全世界及其它正面信息全面被中共封鎖,我們看到的是中共宣傳部刻意的歪曲和造謠抹黑。

    法輪功修煉者是一群要求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放下世間名利和權力的慾望正是修煉者要去掉的執著,人各有志,不是每個人都把權力看的那麼重。而且法輪功修煉來去自由,沒有花名冊。在中共鎮壓之前,在全國上下大小公園都可看到法輪功修煉者的足跡。那麼,中共為甚麼要鎮壓法輪功呢?當時修煉法輪功的人數有一億人,超過了當時共產黨員六千萬的人數,當時執政者江澤民妒嫉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才華和社會威望,這個漢奸賣國、踏著六四學生鮮血上台的江澤民,本能的懼怕民眾回歸傳統文化後,具有真、善、忍的力量,所以挾持政治局,一意孤行地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的慘絕人寰的鎮壓。

    那麼,面對迫害,法輪功學員為甚麼不顧個人安危、堅持不懈向民眾講真相呢?法輪功是佛法修煉,迫害修佛之人罪惡滔天。共產黨提倡無神論,它把進化論和鬥爭哲學灌進中國人的頭腦,宣傳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叢林法則,不再相信善惡有報,不再相信「三尺頭上有神靈」,是社會道德急速下滑,你看,現在毒大米,毒奶粉,地溝油遍布,假貨橫行;在貪婪慾望作用下,空氣,土壤,河流被嚴重污染。共產黨更是全面腐敗、淫亂、橫行霸道。然而,人不治天治!2002年6月,在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風景區發現了一塊「藏字石」,這塊奇石長七米,高三米,五百年前崩裂的斷面內驚現六個一尺見方排列整齊的大字「中國共產黨亡」。年齡大的人都知道,這是上天在向世人傳達「天滅中共」的天意!法輪功學員不畏生死,向世人講真相,就是告訴還存有良知的善良人趕快退出共產黨、共青團、少先隊,洗清自己的靈魂,得到神佛的護佑,不要在天滅中共時給中共當殉葬品。2004年11月以來,中國出現了一個波瀾壯闊的退黨大潮,人們通過讓親戚幫助退,自己上網退、出國旅遊退等多種方式進行「三退」,截止2016年6月,「三退」人數已達二點四億人。(詳細情況可以到大紀元退黨網站查詢)

    二、當政者在與江澤民的迫害政策相切割

    由於江澤民的一手操控,不少政法人員、警察以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人大通過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簡稱《決定》)作為給法輪功學員定罪的法律依據。可是請注意,這個《決定》從頭到尾,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那麼也就是說,《決定》只是確定對邪教的認定標準,並沒有指出哪些是邪教,更沒有提到法輪功三個字,因此這個法律文件不能作為套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的依據。

    據一些律師了解,在一些基層派出所、國保大隊、檢察院、法院,他們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執法依據是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分別作出的兩個內部通知,即高檢發研字(1999)22號與高法發(1999)29號,頒布時間分別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和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這兩個內部通知聲稱是貫徹《決定》和兩高的聯合《解釋》(一)而形成的,內容中公然針對了法輪功。律師們認為這兩個內部通知是違背憲法與《立法法》的,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因為,我國國家立法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司法的最終解釋權也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切不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法律解釋也自然失去法律效力,一切根據該無效解釋作出的法律判決和處罰都應該糾正。所以,任何執法機關都無權超越立法機關、超越憲法,更無權給任何法律條款增加新概念。

    早在二零零零年初,公安部發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其中認定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

    2014年,中共政局發生了變化,習李新政廢除了勞教制度。勞教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最主要的工具之一,這項舉措,使大批法輪功學員獲得了人身自由。這在一定程度上無疑抑制了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

    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這也是為那些知法犯法、執法犯法者量身定做,違規者必將會受到終身追究,無可逃脫。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發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新政至今,全國已有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訴狀被兩高簽收,這為清算江澤民埋下了伏筆。我想這些你們是有所耳聞的。江澤民被繩之以法的時刻已指日可待。那些只顧眼前短暫利益、一意孤行推動江澤民迫害政策的「610」組織成員和公檢法司的執行者,一定會成為迫害元凶江澤民的犧牲品和替罪羊。

    2016年6月13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全體通過343號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活摘器官行徑。

    2016年7月4日至8日十二位歐洲議員發表書面聲明 呼籲調查中共器官交易,呼籲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

    2016年6月27日至30日世界社會福祉大會在韓國首爾國際會展中心(COEX)舉行。大會期間,韓國非政府組織「國際器官移植倫理協會」(IAEOT,以下簡稱「倫理協會」)設置展位,揭露目前在中國發生的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並徵集簽名呼籲聯合國儘快制止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

    2016年6月28日英國《獨立報》(Independent)報導,儘管中共兩年前宣稱它已經結束摘取死囚器官用於移植的做法,但是一項持續十年的研究顯示,中共仍然在繼續非法強摘數百萬良心犯的器官,大多數來自法輪功修煉者。

    三、看清形勢,選擇美好未來

    抓捕李東生時公布的第一個頭銜是「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這不是一個明顯的信號嗎?顯然現任領導人是想與江澤民犯罪集團切割,不想背負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血債。

    抓捕迫害元凶江澤民已處在國際國內的風口浪尖上,現任政權是絕對不會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背黑鍋,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簡稱:《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該規定明確,公安執法人員造成重大錯案將會終身追責。預示著參與迫害者終將被清算。

    一系列相關政策,都說明現當局在與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相切割,堵死了所有對法輪功犯罪者的開脫之路。有心人之所以整理出來,是為了那些「大權在握」的執行者,看清當前時局之真實走向,規避執法行政操作中的風險,如何選擇未來之路,請三思而後行!

    當江澤民想方設法為自己找替死鬼抵罪的時候,那些聽江的命令、特別是610組織成員及公檢法司公安系統裏的基層警察,還沒意識到自己早已處在被清算之中!這三年來,中國法制方面緊鑼密鼓地制定了一系列新規,重申了相關法律法規,這目的是為了甚麼呢?面對當前形勢你一定要審時度勢,為自己的未來真正的負責!

    善惡到頭終有報。法輪功是佛家修煉大法,迫害修佛之人必將受到上天的懲罰。人在做,天在看。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集團正在土崩瓦解,當初因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得到江澤民快速提拔的人許多進了監獄甚至死亡。如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王立軍、李東生、蘇榮、張越等人紛紛落得淒慘下場,另外誣判大法弟子周口川匯區法院少年庭庭長劉國軍遭報患癌症;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六一零人員徐長德患惡疾病亡;廣東雲浮雲安區六一零主任黃旭芳遭惡報癌症死亡;甘肅省寧縣「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孟兆慶,2011年12月23日在高速路上車禍當場死亡等等。2004年11月8日,吉林省梅河口市「六一零」主任王福年和「六一零」成員周某、劉鵬等去抓捕法輪功學員。途中車翻入橋下,王福年、周、劉三人當場身亡,大量惡報不一一再舉。說到這些我們也感到非常痛惜,善惡在自己的選擇之間,只是提醒你們不要盲目追隨迫害,最終禍及自己。

    四、看看他們是如何做的

    廣東河源市法輪功學員、原源城區組織部幹事吳紅衛,2015年8月5日被源城區公安國保警察綁架,在被非法拘禁一百多天後,於2015年11月27日上午遭非法庭審。吳紅衛的妻子委託中國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為吳紅衛做了無罪辯護。張讚寧教授指出: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江澤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610辦公室是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而非法設立的組織,應該依法撤銷。法庭立即爆發掌聲。

    一位主管刑事審判的法院副院長說:「我把所有法輪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審拖著」。

    2015年4月8日,遼寧省營口市法輪功學員吳瑞庭、朱瑞敏在營口市西市區法院被非法開庭,非法庭審無結果後,吳瑞庭、朱瑞敏被車載回看守所,但公安局、檢察院、看守所都不想再管,吳瑞庭、朱瑞敏夫婦就自己找車回家了。

    這樣事很多不一一列舉。因為蒼天有眼,善惡有報呀。其實,在你們的身邊,因暗中保護法輪功學員而得福報的例子比比皆是,這些人都為自己選擇了光明的未來。遺憾的是,時至今日,還有人看不清形勢執迷不悟,還在為江澤民迫害集團站隊、賣命。

    在這歷史巨變的關鍵時刻,很多人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想方設法撇清自己、不願染指迫害法輪功,唯恐將來遭到清算;各位派出所警察,你們以前不了解法輪功真實情況,在中共的謊言宣傳中無知的迫害了法輪功修煉者,今天,我們慈悲的師父讓我們不顧個人安危,給你們講清真相,目的是不讓你們再繼續做出錯誤的事情,以免將來遭到人間和上天最嚴厲的懲罰!

    一位法輪功修煉者


    親人,我想對您說

    ── 致大法弟子親人的信

    大法弟子的親人們:

    你們好!你們辛苦了!大法弟子被迫害已整整十七年了,血脈相連的親情將你們與大法弟子們的命運緊緊地連在了一起。作為親人,你們在這場迫害中為大法弟子們付出了太多太多,我們用盡人類的任何語言都難以表達我們對家人的感激與感恩。

    十七年來,當我們被邪黨人員騷擾時,是你們挺身而出保護我們;當我們被警察非法抓捕時,是你們千方百計設法營救我們;當我們被迫害得受傷時,是你們精心照料我們;當我們失去生活來源時,是你們資助我們;當別人疏遠我們時,是你們堅定地站在我們的身旁;當我們背井離鄉、流離失所時,是你們總是掛念著我們……大法弟子的被迫害,對很多世人來講只是一個社會的事件,但你們體會到的卻是磨難、痛苦、付出和艱難。親人們!你們的付出我們都看在眼裏,記在心間,我們一定會回報所有曾關心和幫助過我們的親人!

    面對邪黨的迫害,只要說句不煉,或寫份保證,甚至在寫好的保證書上簽個名,事情也就過去了。我們為甚麼卻不做呢?其實事情並不像表面上看的這麼簡單。從常人角度上講,「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我們作為法輪大法弟子,在大法中深深受益,大法對我們有救命之恩,當大法蒙難之際,怎能背叛大法與師父?這種行為在人中也是可恥的。從修煉角度講,背叛師父與大法,不僅前功盡棄,而且罪業深重如山如天,因此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大法弟子都不能向邪惡妥協。

    有人認為大法弟子的修煉給親人帶來了痛苦,是自私。其實這是邪黨的謊言,污衊之詞。給我們的親人製造痛苦的是中共,大法弟子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沒有錯,大法弟子在被迫害的情況下用和平的方式反迫害沒有錯,向不明真相的世人講清真相沒有錯,大法弟子的親人遭痛苦之源,罪在中共,根在中共,決不是大法弟子。

    有人問,大法弟子為了堅持「真善忍」信仰而付出那麼大的代價值得嗎?其實,大法弟子都知道,法輪功不是一般的氣功,他是佛法修煉,非同凡響!法輪功的出現並不偶然的,那是歷史安排。關於法輪大法在人類這個時期洪傳於世,以及今天出現的這場迫害及迫害停止人類進入歷史新紀元等重大事件,在先人留下的《推背圖》《馬前課》《燒餅歌》《諸世紀》《格庵遺錄》《聖經啟示錄》等中外各類預言中早有記載。在佛經中也明確講到人類在末法時期將會出現轉輪聖王下世傳法之說,並講到當優曇婆羅花盛開之時就是轉輪聖王下世正法之時。一九九七年韓國媒體首次報導在清溪寺盛開優曇婆羅花,之後全世界包括中國在內有十多個國家先後發現了佛教中所說的三千年一開的優曇婆羅花,當今世界李洪志先生傳出的法輪大法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在中國國內有上億人修煉,因此,法輪功是甚麼,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是誰您一定知道真相了吧!當您明白這些,自然也就明白了為甚麼有這麼多大法弟子能在迫害中仍然堅修大法的原因了吧!

    既然我們是修煉,為甚麼還要勸人三退?中共在歷史上曾造成了八千多萬中國同胞的非正常死亡,今天又瘋狂對法輪佛法及大法弟子迫害,上天能不懲罰它嗎?二零零二年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桃坡村發現了距今二億多年的「藏字石」,上面有自然形成六個大字「中國共產黨亡」。這就是上天對中共的死刑判決書。但中共在世間有八千多萬的黨員,又有無數的少先隊和共青團員,這些人作為中共的一員,中共被滅亡,就意味著這些「黨員」將被天理淘汰。但是畢竟他們中有很多人也是在無知和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加入中共的,因此必須要給這些生命得救的機會,而解救他們唯一的辦法,就是這些人必須聲明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才能得救。修煉人以慈悲為懷,既然知曉這樣的天機,就不可能坐視不管,所以我們才勸這些黨團隊成員們三退,共根本目的是在救人,而不是搞政治。

    迫害已經這麼長時間了,啥時候是個頭?其實這場迫害已經快到頭了。你們感受一下現在的社會形勢,迫害大法弟子的勞教制度已經被取消了,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不斷的在反腐中落馬,迫害元凶江澤民已經在國際上被多個國家刑事起訴,在國內有二十多萬人實名起訴要求追究江澤民的法律責任,全世界已經有二億多人公開聲明退出中共,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製造的謊言已經被一個個揭穿,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已經在全世界廣為流傳。這樣的局面是當初迫害剛開始的時候不可想像的。

    人們常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圖」,其實這是救一個普通人,作為大法弟子的親人,在紅色恐怖之下,又是在法輪佛法弟子蒙難之時,因此親人們所做的一切就更了不起!更珍貴!更偉大!當然,重恩不言謝,我們真心希望我們的家人都能理解大法弟子,都能明白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和我們一起共同迎接人類歷史新紀元的來臨!

    大法弟子


    八十四歲老人給雙流縣政府、警察的一封公開信

    雙流縣政府、公安局、東升派出所等領導及科室警察:你們好! 我叫張淑瓊,今年八十四歲,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二十年前,滿身的疾病,特別是困擾我多年的關節炎、乙肝、老花眼等使我痛苦難言。後來在公園裏學煉了法輪功,令我驚奇,只是通過按「真、善、忍」修心性做好人,通過五套功法的修煉,三個月後,我的病全部消失,到醫院檢查都好了。無病一身輕,我年輕了許多。

    我沒有多少文化,只讀過幾年掃盲班,自從走進大法修煉,李洪志師父給我開智開慧,使我能通讀《轉法輪》這本天書,使我明白了許許多多常人都不知道都不明白的宇宙真理。從此,我就堅持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身體越來越好。

    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師父一九九二年五月公開傳出的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從一九九二年五月到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前在短短七年間,因其提升道德、祛病健身的獨特顯著效果,深受社會各界歡迎,吸引了國內上億人修煉。一九九八年九月國家體總抽樣調查法輪功修煉人一萬二千五百五十三人,疾病痊癒和基本康復率為77.5%,加上好轉者人數20.4%,祛病健身有效率總數高達97.9%。平均每人每年節約醫藥費一千七百多元,每年共節約醫藥費二千一百多萬。法輪功的出現使億萬修煉者身心受益這對社會穩定、對國家、對個人都是一件大好事,所以當年中顧委的老領導通過調查得出了「煉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評,現已弘傳至香港、台灣、亞洲、澳洲、北美、歐洲等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榮獲各國政府、議會和社會團體上千項褒獎。

    這哪像江澤民操控全國新聞、媒體那樣的虛假、抹黑、栽贓宣傳?如果這個社會人人都按「真、善、忍」三個字規範自己的言行,說真話、做真事、做真人;處處為他人著想,做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能有現在的這麼多貪官、腐敗分子和黑社會嗎?能有這麼多的亂象叢生的社會現象嗎?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害怕修真善忍的好人多,嫉忌李洪志師父的威望,濫用所掌握的權力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把億萬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家人捲入到長達十七年的浩劫之中。

    我和兒子周亞平也因為堅持修煉真、善、忍做好人,十多年來多次遭受迫害,我是派出所「常客」,警察經常騷擾不斷。兒子十多年中被勞改、拘押、進學習班(實則洗腦班)等等多次迫害,媳婦因承受不了來自各方面的壓力與兒子離婚,造成家庭破裂。二零一四年六月,兒子因向人講真相揭露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抓到派出所聽說被打得很兇,後來派出所的警察和社區工作人員來家找人,我才知道他出事了,可能被迫流離失所,不能回家。至今已兩年多了,我一直沒有見到他,也不知他在哪裏?

    去年十月份,我摔傷了腿住院,直到今天一直要請人護理,我的兒子他一直不能回來看我,也不知他現在何方?年邁之人想起這些常常淚流滿襟。我已花了三、四萬元的護理費再也沒錢請人,我要求當年抓我兒子的派出所把我兒子找回來,讓他來護理我盡他應盡的義務。 在此,我要鄭重告訴你們:我們信仰真、善、忍無罪,修煉法輪功合法!

    一、我國《憲法》三十五條至三十七條都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的權利。而你們卻追隨江澤民對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法輪功修煉者一而再、再而三的迫害,你們是不是在知法犯法?今後追查責任時你們怎麼辦?

    二、在所有涉及法輪功的公開文件中,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民政部通告,到公安部通告,再到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兩高的司法解釋,均沒有定性法輪功是×教。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五年公安部先後發布(公通字[2000]39號)和(公通字[2005]39號)通知中關於《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表明,到目前為止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共有十四種。而這十四種裏面沒有法輪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這十四種邪教,明確向全世界表明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同時也否定了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誣蔑,表明了當今領導對法輪功的態度;法輪功是合法的。這也是在向各級公務員(尤其是公檢法司人員)傳遞了一個清晰明確的站隊信號。法輪功不是邪教,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迫害大法弟子才是真正的違法。

    三、善惡有報是天理,三年來抓的那些以周永康、李東生等為代表的大小「老虎」們,表面上看是因為腐敗原因被拿下的,而實質原因是他們替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得到的惡報。這是為把江澤民送上審判台清障鋪路,也是對那些還在糊塗不收手的人的警告。當今人類最大的冤案就是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長達十七年的殘酷迫害,要「依法治國、依憲治政」就必須要面對法輪功的問題。從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政府執行了司法新政,要求各級法院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至今,全國已有二十萬法輪功學員以實名向兩高控告了江澤民,有一百多萬亞洲民眾簽名聯署舉報了江澤民,世界各國政府及政要也都紛紛致信中國政府,要求把迫害法輪功製造活體摘取人體器官的罪魁禍首江澤民抓出來繩之以法,此時刻已快了。

    四、法輪功學員是慈悲的,我們只控告了江澤民而沒有控告其他參與的公務員(尤其是六一零、公檢法司人員),是因為我們認為這些人是受江澤民欺騙、脅迫才給他們當槍使的,也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受害者和犧牲品,一旦明白了真相,就不會為了江澤民而毀自己,與天理、正義、法律、良知對著幹了;暫不控告是給他們的希望和機會。在此,我衷心希望你們在這關鍵時刻一定要看清形勢,擺好位置千萬不要再迫害法輪功,善待大法弟子會得福報。不然後果難料。

    最後再重申:我兒子周亞平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不違法,請儘快放人。

    二零一六年八月六日 抄送:雙流縣政府、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六一零辦公室、東升鎮政府


    與濟南地區各級政府官員、公、檢、法人員的商榷

    濟南地區各級政府官員、公、檢、法人員:你好,全家好!

    請你在百忙中關注一下《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透露的信號,對您有百利而無一害。

    世人都知道,人心的敗壞,已經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也就是到了「人不治天治」的時候。

    法輪大法是佛法,教人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祛病健身有奇效,在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億萬修煉人實踐了這一真理。所到之處人心歸正、向善、道德回升。實踐證明世界需要「真、善、忍」。在當今人心魔變的情況下,沒有直指人心的佛法威德是不可能實現的。所以說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在目前這一特殊時期的出現就是在救人。

    國務院、公安部正式公布的所有的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就是江澤民一人在法國把法輪功說成×教,經國內黨媒炒作,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推向高潮。從江澤民口中說出的不是法律。因此,忠實聽從、執行江澤民命令的:周永康、李東生、徐才厚、周本順、張越等很多公安、政法委高官犯罪下馬。對他們罪行的公布都是嚴重違法、違紀,能是偶然的嗎?實際聽從江澤民的迫害法輪功的命令就是犯法,已經彰顯無疑了。

    這些高官的下場,表象是貪腐,實則是迫害佛法遭的惡報。比如,被法辦的濟南前市委書記王敏,在任中共山東省委常委、副秘書長、宣傳部部長期間,利用中共喉舌媒體大肆污衊法輪功,毒害百姓。在任濟南市委書記期間是濟南市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落網的章丘原政法委書記時懐江,章丘迫害法輪功最嚴重時期起主導作用的就是他。江澤民也因嚴重違法,在國內已有超過21萬人舉報其違法行為;20萬5000人之多,真名、實姓向最高法院、檢察院起訴。兩院已經受理,據可靠消息傳江澤民已被軟禁,何時立案,看來為時不遠。

    趕快清醒吧,現在對法輪功的迫害,就像那個拉了閘的電機,電已經斷了,只是齒輪的慣性還在轉。只有江澤民派系部份殘餘勢力、手上沾滿了法輪功學員鮮血的惡人、無法無天、怕遭事後清算還堅持著迫害。正直善良的人是不願意背迫害佛法的黑鍋的,習近平政權正在努力與之切割。已經多次強調要下大氣力實行「依法治國,以憲治國」,因此,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是奄奄一息。人在做天在看,在迫害真、善、忍佛法的同時,把社會道德也破壞了,如果追隨江派殘餘勢力下去將是甚麼結果?古語說的好: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所以,善待佛法、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善待自己。

    新舊規定有一個顯著區別:

    從2016年3月1號開始,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同一天,1999年6月11號開始實施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廢止。江澤民集團為了能順利的迫害法輪功,於1999年6月10日成立了一個凌駕於法律和政府權力部門之上的以權代法機構「610」。這個機構表面上是掛靠在中共的政法委,實際上它直接聽命於江澤民。成立「610」的第二天出台了《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這個規定告訴警察:只要是上級命令,無論對錯警察都必須執行,如果因執行上級命令而犯錯,可以不追究警察的責任。這個規定的出台就是讓警察放開手執行江澤民集團的迫害計劃,無數的警察在無知中充當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工具。

    在新規定中沒有出現,這透露出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如果上級的命令是錯誤的,那麼警察有拒絕執行的權利,可是舊規定中規定只要是上級命令,無論對錯警察必須執行,說明舊規定不但不合理而且嚴重違法。

    新規定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如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刑訊逼供、偽造證據、通風報信、蓄意報復、陷害等故意造成執法過錯等情形,將被從重追究。」新規定的出台無疑是告訴警察,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只要是不合法的,警察就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

    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發真相資料也是合法的。

    1、《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信仰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事,也是合法的。

    2、1999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全文內容也沒有提到法輪功三個字。

    3、公安部2000年和2005發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和公通字[2005]39號),宣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這一通知在2014年又公布一次,內容中也沒有法輪功。

    2014年山東招遠故意殺人案,官方宣稱「全能神」組織成員所為。6月2號法制晚報公布了包括「全能神」在內的14中邪教,沒有法輪功。詭異的是隨即「中國反邪教協會」公布了20種邪教,把法輪功列到第一位,需要指出的是這個協會是江派勢力利用的民間組織,它以民間組織的形式愚弄群眾,沒有任何法律效應,他背後的影子就是610,是這個系統直接在做。

    4、自1999年10月至今,公檢法對法輪功定罪的藉口有:公安部通知、民政部通知,還有兩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司法解釋,這兩個司法解釋全文內容沒有提到法輪功三個字。

    《憲法》第五條規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公安部通知》、《民政部通知》、兩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司法解釋》以及《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與憲法第36 條相違背,本身就是違法的。

    在中國大陸,已有上千場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案例

    很多律師在辯護詞中告誡那些執法人員:中共對法輪功這麼多年的持續迫害,觸目驚心。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對信仰者進行打壓、迫害,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當事人採取非法關押、刑事處罰,相關責任人都已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非法拘禁、製造偽證、徇私枉法等違法犯罪行為,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律師還特別提醒:和文革的迫害案例一樣,將來一定會對參與人員進行清算。

    中共一向擅長「卸磨殺驢,丟卒保車」的把戲,中共發動的無數次政治運動,都是利用一批人去整另一批人,一旦黨要自保時,被利用的人就會成為替罪羊。當年「文革」結束後,在文革中積極參與打砸搶、迫害老幹部的公檢法人員,計有軍管幹部17人、警察793人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斃,然後告訴家屬說是「因公殉職」;文革中的許多打手們後來被定為「三種人」,受到審查清理。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黨政官員和公檢法司人員如不懸崖勒馬,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就真的會當江澤民的陪葬品,就會成為真正的受害者。

    新華社7月17日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為題說,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立足當前,制定問責條例就是要釋放強烈政治信號:對問責是動真格的,要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在此,奉勸那些還在以權代法的執法人員,珍重自己吧。

    不知你是否聽說過貴州的「藏字石」,2002年6月,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驚現「藏字石」:在距今2.7億年左右的二疊統棲霞組深灰色岩中,天然形成的「中國共產黨亡」六個橫排大字,浮雕般突出於石面,實話石說。中共官媒也紛紛報導此事,只是不敢提最後一個「亡」字。在生活的奔忙中,人們似乎已經淡忘了這個本不可忽視而盡洩的天機。對於這驚天新聞儘管有人持懷疑觀望態度,殊不知迫害佛法犯的是天罪,不少人堅信冥冥中自有天意,也許很快就在眼前。

    現在已近二億四千多萬有良知的中國人聲明退出了「黨、團、隊」組織,為自己生命選擇了美好未來。如果你還沒有「三退」(退黨、退團、退隊),那可得抓緊退出呀(用化名、小名也可以),並從心裏把那個「為黨犧牲一切」宣的誓作廢了,就會遠離災難、永保平安;記住法輪大法好,就會有美好的未來。

    法輪功學員


    致全國610、公檢法人員公開信

    610、公檢法系統的工作人員:

    你們好:

    可能你們已經注意到了在7月份《人民日報》連續發表三篇相關文章,解讀習近平關於宗教政策的講話。文章要求「注意防止把信仰上的差異擴大為政治上的對立」,「對宗教信仰不能用行政力量、用鬥爭方法去消滅」。

    7月19日,習近平在寧夏銀川市再度就宗教政策表態。習在會見宗教界人士時表示,中國的各民族和宗教是在5000多年的文明史中孕育發展起來的,只有落地生根才能生生不息。

    這一系列講話與活動,預示著不久的將來法輪功這一當代最大冤案就會得到公正的評判,非法發動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澤民以及爪牙610也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相信你們心裏都非常清楚每一位法輪大法修煉者,他們的行為是從未觸犯過國家刑法的。對他們的抓捕關押及所謂的審判其實沒是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找不到任何法律條文的,因此是違法行為,這點你們心裏可比一般老百姓清楚。

    新版「錯案終身追究負責制」你們更是都知道了。知法犯法、執法違法的罪責你們也明白。面對這些善良無辜的法輪功修煉者,你是選擇違法亂判還是選擇依法無罪釋放?這是一道法律考題,也是一道良心題,更是你們對自己未來生命是否負責的二選一。生命中給了你們這個選擇機會,是依法做好人還是違法做壞人呢?好壞出自一念,在這個特殊歷史轉折時期,這一念必將會決定你的未來,你迴避不了。

    在此善意提醒:在所有法輪功的辦案中,在你們履行法律職責過程中,如果有無視法律的「批條子」、「打招呼」、「未開庭先定罪」等形形色色踐踏法律、干擾正常辦案的行為,你可以堂堂正正的以法律的名義給予抵制,因為你清楚的知道:所有法輪功修煉者並沒有違反任何一條法律,相反,他的行為是在維護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益,他是在維護國家法律,給他定任何一條罪錯都是違法行為,有朝一日都將會以非法執法予以追責,我們也會始終關注所有參與有關法輪功案件整個過程的每一位辦案人員以及每一個判決書的簽名責任者。給法輪功以公正保護善莫大焉!

    在當今世界訴江和三退大潮的天象下,「610」(專職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人員和公檢法中,還有人在不識時務地為江氏賣命,迫害捍衛正義的法輪功學員。事實上,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自始至終都是違法的。就連「天安門自焚」都是江澤民、羅幹一手導演嫁禍、誣陷法輪功的偽案。十幾年來,那些律師們在法庭上義正辭嚴地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列出一條條法律條文澄清法輪功學員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把法官們說得啞口無言,理屈詞窮。

    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簡稱:《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該規定明確,公安執法人員造成重大錯案將會終身追責。中國最大的冤假錯案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目前公檢法開始實施重大錯案終身追責制,預示著清算江澤民將開始。

    試想,當你們用法律的名義,在法庭這樣一個本應該伸張正義的地方,把善良的好人誣判有罪,並在公訴書上寫下自己的名字時,你一定要為自己及家人的將來好好想想。作為國家的公職人員,你的工作和法律有關,然而,如果你們不僅沒有用法律維護善良公民的合法權利,相反,卻積極的主動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知法犯法,成為了江澤民犯罪集團利用的直接迫害工具。

    當這場迫害結束,那時你們會發現,其實你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真正邪惡的是江澤民流氓集團。是它命令你們作惡,逼迫你們放棄道德底線,羞辱你們的良知,最後讓你們來承擔它的罪責,充當替罪羊。

    現在的訴江大潮,正是那些曾經在江澤民的指使下及謊言毒害下,被迫捲入參與加害法輪功學員的那些黨政人員自我救贖的機會。當看到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等人的下場時,如果你也是其人員之一應該清醒了,抓緊時間棄暗投明,揭露當初江澤民是如何下令(包括口頭及文字)迫使你們參與迫害法輪功。可以向國際有關組織揭露他們這場血腥暴力、包括活摘器官的迫害行為。中國訴江大潮正是不能錯過的最後機會。

    古語「天地之大德日生」,順天保命。朋友,當您與親友能在大災難中平安脫險、倖存下來的時候,一定會為接受今天的建議和提醒而感到萬分幸運,切勿失去這個寶貴的機緣,瞬間即逝啊!

    願你和你的家人朋友拋棄中共,選擇美好未來!給自己留一條後路,給自己的家人多積一些福德。

    勸善者
    二零一六年八月

    當日前一篇文章: 43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當日後一篇文章: 明慧週報:海外版(第四一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