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上午,雲南省宣威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趙菲瓊(趙飛瓊)進行非法庭審。趙菲瓊只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十七年來累計陷冤獄十年。而所謂公訴人竟在法庭上譏諷趙菲瓊「盡到做女兒、做母親的責任了嗎」?趙菲瓊有力駁斥:「因屢遭關押,我被你們強行剝奪了贍養父母、撫養子女的權利!」「希望法庭判我無罪,放我回家!」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趙菲瓊 |
六遭綁架 陷冤獄十年 趙菲瓊,現年四十六歲,她有兒有女,本來有著幸福美滿的家庭,只因這場始於一九九九年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使她失去正常生活。她六次被綁架,先後被非法拘留、勞教和判刑。她的苦難經歷,是無數法輪功修煉者的普通尋常遭遇,雖令人痛楚但鮮為人知。 趙菲瓊被迫害的經歷包括:二零零零年十月,她因為探望一位被非法勞教的朋友而被關進昆明市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她因為拒絕放棄法輪大法信仰,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四年八月、二零零九年五月,她因給親友饋贈法輪功真相光碟,接連兩次分別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她從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出獄,不久又被警察綁架到宣威精神病院逼迫放棄信仰。她不堪屈辱,誓死抗爭,最終逃離精神病院回到家中。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趙菲瓊從昆明返回宣威市時,因身上攜帶了法輪功書籍和真相幣,第六次被綁架。 法院一度刁難律師 八月二日上午八點半開庭前,辯護律師到達法院,法警要求律師安檢並不得攜帶公文包電腦等「開庭無關物品」。律師當即提出異議,認為辯護人、公訴人等出庭履行職務時當同等對待,免於安檢,而且電腦、公文包屬於律師工作的必備工具,有權帶入法庭。爭執中,法警取來法院的替代電腦和優盤,要求律師將工作文件複製到法院的「可入庭」的電腦裏,並要求律師自己的電腦交由法警保管,不得帶入法庭。律師堅持認為,法院的做法侵害了律師的正當執業權利,拒絕交存電腦,也拒絕使用法院提供的電腦。後來法警隊長再次請示「相關負責人」,才同意律師攜帶公文包和電腦進入法庭。 無理指控被駁斥的體無完膚 此次非法庭審,公訴人指控的罪名包括:趙菲瓊身上攜帶法輪功書籍和真相幣,家中也存儲有法輪功書籍資料,並且有在宣威市街道蓋印真相標語和贈送他人法輪功書籍的行為,訴求法院對趙菲瓊判刑。 在法庭上的趙菲瓊,因被無辜關押近八個月,人明顯消瘦,但她語言清晰,充滿力量:「我堅持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我無罪!」對此公訴人竟諷刺道:「那麼你贍養了父母、撫養子女了嗎?你盡到了做女兒、做母親的責任嗎?」 趙菲瓊回答:「我已經先後接連五次被拘留、被勞教、被判刑,這次是第六次,再遭抓捕迫害。因屢遭關押我被你們強行剝奪了贍養父母撫養子女的權利!」趙菲瓊反駁公訴人時,沒有對迫害者的怨言和仇恨,語氣充滿對家人的思念:「希望法庭判我無罪,放我回家!」 舉證階段,公訴人宣讀趙菲瓊工作的首飾店老闆葛敏芳證言筆錄,以證明趙菲瓊有傳播、宣傳法輪功的行為。對此,辯護律師並未否認,而是將公訴人並未完整宣讀的證人證言的關鍵部份進行了大聲補充宣讀:「經過多次接觸試探後,我發現她人很好很善良,值得信任。我就交給她幫收貨款,整個店都交給她負責。」辯護律師指出:「這才是葛敏芳的關鍵證言,公訴人並未宣讀。葛敏芳的證言恰好再次證明趙菲瓊是一個好人,善良和值得信任!」 老闆放心,同事信任,朋友認可,趙菲瓊的這些品質正是來自於她長期的信仰和修煉法輪功,她平坦無私樸素自然的向他人講述法輪功是修煉真善忍,祛病健身的佛家上乘大法,對國家社會民眾有益無害,她沒有罪,她不應該屢屢受到司法迫害,失去自由。 庭審中,公訴人還出示和舉證了雲南省公安廳的所謂「邪教宣傳品認定書」,企圖證明趙菲瓊攜帶和持有的法輪功書籍物品是「邪教宣傳品」。可是所謂「認定書」的出具者、意見者都沒有任何人員的落款署名、身份。辯護律師認為,這份雲南省公安廳的「認定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公訴人又補充了一份案外人呂慶芬的證言和辨認筆錄,試圖證明在二零一四年四月七日下午趙菲瓊給過呂慶芬一本書兩張光碟,在案發事實基礎上「罪加一等」。可是,該份證言和辨認筆錄早在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即先期製作完成,而本案繫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才得以立案偵查。顯然,立案偵查之前的非案件偵查人員炮製的詢問筆錄辨認筆錄,不能作為案件的偵查證據,據此產生的指控事實依法無效不能成立。 庭審辯論階段,公訴人詰問趙菲瓊:「為甚麼你總是被黨和政府抓捕、被判刑,為甚麼黨和政府不抓捕別人呢?」對此,辯護律師給予了有力回答:「應該反思和疑問的是:為甚麼別的國家以及香港、台灣地區都不抓捕法輪功修煉者,為甚麼唯獨中國大陸的黨和政府要抓捕法輪功呢?希望法庭的聲音能夠被更多的人聽見,引起國民大眾的真正思考!」 公訴人還企圖以趙菲瓊多次被刑事處罰而要求法庭從重處罰。辯護律師則認為,趙菲瓊已經被無辜多次判刑,遭受了足夠的苦難,這一次不能再延續過往的錯誤,應當立即無罪釋放趙菲瓊! 法警讚律師「說得好」 庭審於十二時許結束,法庭沒有當庭宣判。據悉,開庭前趙菲瓊告訴律師:「只要不是無罪釋放,我都要上訴。」 一旁聽庭審的法警在庭審結束後對律師說:「律師簡練,說得好!」 憲法賦予公民有信仰自由權。修煉法輪功合法。宣傳法輪功合法。希望宣威公檢法人員尊重憲法,依法宣判好人無罪,還好人身心自由,給自己良心平安。 宣威市法院: 地址:雲南省宣威市龍堡路中段,郵編655400 電話:0874-7208001、0874-7208001 法官名冊 姓名 性別 所在機構 法官級別 1、楊開宇,男,院領導,四高 2、顧正碧,男,院領導,四高 3、劉德斌,男,院領導,四高 4、孔令芬,女,院領導,四高 5、呂朝德,男,院領導,四高 6、李啟歡,男,院領導,四高 7、寧德雲,男,院領導,一級 8、王傳甫,男,監察室,四級 9、徐玉秀,女,監察室,四高 10、範文君,女,政治處,二級 11、侯躍邦,男,陪審辦,已任命未定級 12、宋大疆,男,辦公室,四級 13、李興學,男,辦公室,已任命未定級 14、李啟邦,男,辦公室,四高 15、錢 坤,男,辦公室,二級 16、金永德,男,黨總支,四高 17、王黎奇,男,財務科,已任命未定級 18、馬秋祝,女,財務科,已任命未定級 19、丁惠瓊,女,財務科,一級 20、李柏科,男,財務科,四高 21、黃訓波,男,財務科,一級 22、文明仔,男,財務科,四高 23、李周榮,男,財務科,四高 24、沈慶維,男,財務科,一級 25、張世斌,男,審管辦,四高 26、范開虎,男,審管辦,四高 27、徐天富,男,審管辦,四高 28、母德逵,男,審管辦,三級 29、余華芬,女,審監庭,一級 30、周利昌,男,審監庭,一級 31、柴家增,男,審監庭,四高 32、舒承宏,男,審監庭,四高 33、李 玲,女,立案庭,二級 34、李 萍,女,立案庭,四高 35、馬桂華,女,立案庭,四高 36、呂蘇梅,女,立案庭,四級 37、黃李英,女,立案庭,已任命未定級 38、朱 浩,男,速裁速調中心,三級 39、寧彩功,男,民一庭,二級 40、陳朝東,男,民一庭,一級 41、王正義,男,民一庭,一級 42、夏有蒼,男,民一庭,四高 43、邱光再,男,民一庭,四高 44、張會平,女,民一庭,四級 45、馮智巍,男,民二庭,四高 46、陶昌偉,男,民二庭,四高 47、樊璐芳,女,民二庭,四級 48、闞世彥,男,民二庭,三級 49、呂則歡,男,民二庭,一級 50、何 晶,女,民二庭,已任命未定級 51、郭明利,男,民三庭,四高 52、余紹丕,男,民三庭,一級 53、浦立仁,男,民三庭,四高 54、周麗萍,女,民三庭,三級 55、呂加志,男,民三庭,二級 56、陳克勇,男,民三庭,已任命未定級 57、夏曉鸝,女,少年庭,二級 58、王桂梅,女,少年庭,三級 59、李學彪,男,少年庭,四高 60、王朝發,男,少年庭,三級 61、孔維滇,男,刑庭,二級 62、毛朝聰,男,刑庭,一級 63、李 波,女,刑庭,四級 64、陳學清,男,刑庭,四高 65、周 勁,男,刑庭,三級 66、王 飛,男,刑庭,四高 67、朱 澤,男,行政庭,一級 68、包崇儉,男,行政庭,一級 69、蔣思義,男,行政庭,四高 70、龍維堯,男,行政庭,四高 71、候光慶,男,執行局,三級 72、王興貴,男,執行局,一級 73、李學界,男,執行局,四高 74、葉慶瑋,男,執行局,四高 75、仇德蒼,男,執行局,四高 76、胡光佳,男,執行局,一級 77、李榮雷,男,執行局,四級 78、黃兆忠,男,執行局,一級 79、劉炳書,男,執行局,四高 80、王廷躍,男,執行局,一級 81、晏廷鵬,男,執行局,四高 82、陳子陽,男,執行局,已任命未定級 83、張丕燦,男,格宜法庭,四高 84、張燦偉,男,格宜法庭,三級 85、陸家獎,男,格宜法庭,已任命未定級 86、柴 姣,女,格宜法庭,已任命未定級 87、楊 斌,男,樂豐法庭,一級 88、李紹留,男,樂豐法庭,一級 89、董 錦,男,樂豐法庭,已任命未定級 90、劉天穩,男,倘塘法庭,四高 91、李 龍,男,倘塘法庭,四級 92、安 敏,男,倘塘法庭,四級 93、孫亞東,男,田壩法庭,一級 94、孫應波,男,田壩法庭,四級 95、胡長穩,男,田壩法庭,已任命未定級 96、晏祥斌,男,羊場法庭,二級 97、朱廣兵,男,羊場法庭,已任命未定級 98、呂 斌,男,落水法庭,一級 99、徐祥彥,男,落水法庭,三級 100、浦 迪,女,落水法庭,四級 101、凡 瑞,男,信訪辦,三級 102、白照陽,男,信訪辦,四高 103、冷益進,男,信訪辦,四高宣威市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楊開宇、顧正碧、呂朝德、劉德斌、孔令芬、李啟歡、寧德雲、張世斌、何福浩、馮智巍、郭明利、孔維滇、李玲、龍維堯、徐天富、舒承宏、夏曉鸝 宣威市檢察院: 地址:龍堡中路、 電話:0874-7208192 檢察長劉建華、 副檢察長:袁孟昌、董其康、孫承斌、 紀檢組長、葉毓光、 辦公室主任寧德體7208476 檢察員:劉朝雙、李連興、高財忠、王文藝 宣威市公安局: 電話7165220 政委張美華、 副局長:朱倡明、龍德留、晏和康、馬顯泰 副政委、郭明銳、 紀委書記、彭安輝、 宣威市政法委: 電話7162326 副書記:孫運虎、張遠惠、董其曉、 辦公室主任沈美祥、 宣威市紀委: 電話7166691 副書記:趙肖、張宗彥、段國郎、尤正榮、 辦公室主任夏立新、 宣威火車站: 站長俞斌6134212 宣威市人大常委會: 主任高連恆、 副主任:李正聰、范光志、丁文寬、楊懷黨 副調研員:符世凱、溫德飛、孫曉紅、高慶華、陸旭幫、徐萬雄、徐天友 人大辦主任惠澤道 宣威市政府: 市長夏新建 副市長:陽開府、繆麗芳、楊昆榮、李啟信、尹大寶、程培仁、吳濤 調研員:段開榮 政府辦主任馬興讚 副主任:王定權、朱祥燦、黃祖雄、張天鵬、王玉梅 宣威市信訪局: 電話:7162165 局長刑德才 副局長:孫承聰、許建昆、范會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