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是社會上一群善良的好人,卻因信仰被中共非法關押,天津市南開看守所長期以來使用各種招數迫害這樣的法輪功學員,甚至對於依法辦案的維權律師設阻和刁難,使律師難見自己的當事人法輪功學員。 目前,天津市南開看守所非法關押著法輪功學員邢偉、張軍、房克山等,他們的律師均遭不同程度的設阻和刁難。 六月一日中午時分,余文生律師到達天津南開看守所,遇到了非常惡劣的不准會見場面。在看守所大門口,有關人員與余律師發生爭執,警號300588的警察態度惡劣,以未通過預約為由,阻止余律師會見當事人──法輪功學員邢偉。 余律師闡明,律師會見當事人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基本權利,儘管天津違法增加程序──預約會見。但是當登錄預約會見時,竟無法登錄。余律師找駐所檢察官反映問題,檢察官不管,又打110與警務督察通電話,最後看守所一個姜姓所長不得不安排了會見。這個抗爭過程堅持了近兩小時。 七月一日下午,馬連順律師到了天津南開看守所,要求會見法輪功學員張軍。但南開看守所以委託人張世豪被(非法)關押不能做委託人為由,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張軍。不得已,馬律師離開看守所。關注此事的律師普遍認為,此說法沒有法律依據,看守所沒有依法辦事。 七月五日,盧廷閣律師按預約到天津市南開看守所,會見法輪功學員房克山。在南開看守所盧律師出示了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後,誰知南開看守所竟然再次違反會見程序,值班警員(警號300596)無理要求律師委託書必須加蓋律師所公章,以此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盧律師稱此等惡劣做法全國罕見。 就此問題盧律師當即向駐所檢察官控告,指出此規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公然違反《律師法》和《刑事訴訟法》,增加了律師會見的門檻和難度,不利於保護公民的權利。同時也公然違背公檢法相關機構制定的保護律師執業權的規定。 盧律師要求住所檢察官行使監督權,予以處理,並及時予以反饋。但直到目前沒有得到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