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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離世 女兒流離失所 黑龍江史榮先控告元凶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黑龍江省依蘭縣依蘭鎮法輪功學員史榮先今年六十六歲。一九九六年八月,她與丈夫張可明、女兒張久慧一起走入大法修煉。他們身心受益良多,思想得到淨化,道德得到昇華,一家人沉浸在幸福與歡樂之中。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後,他們全家三口人堅持修煉,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曾經遭到依蘭縣公安局、派出所、工作單位領導的屢次騷擾、抄家、威脅和恐嚇。十七年下來,丈夫張可明在被迫害中離世,女兒數次被迫害,流離失所。去年六月,史榮先依法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

史榮先說:「我曾九次被綁架,七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判勞教二年,因身體不合格,未得逞。被非法勒索4800元,罰款7150,逼迫交伙食費1150元,合計13100元。丈夫張可明曾三次遭綁架,三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判勞教二年,因在長林子勞教所被迫害而離世。被非法罰款6000元,逼交飯伙1450元,合計7450元。女兒張久慧被綁架五次,二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囚禁在鐵籠子裏,一次被非法拘禁,被迫流離失所四年多。有家難歸,小小年紀的她嘗盡了人間的苦難與艱辛。被非法罰款8000元,飯伙900元。合計8900元,全家人損失29450元。」

以下是史榮先在控告書中陳述的一家三口人遭受迫害的情況:

一、上訪遭受迫害

1999年7月20日,我依法到黑龍江省政府為大法上訪,被依蘭縣公安局拘禁在一個小辦公室裏,男女13人吃住在一起共7天,站沒地方站,睡沒地方睡,每一個人都被審訊和體罰,我被一姓劉的警察審問,強制我罰站半宿,頭發暈,心發慌快跳。家中電話被監控不知道,有人打電話問女兒是否在家,丈夫說不在,不到十分鐘警察開車到家把女兒帶走了,也關在這個辦公室裏一天一夜。

1999年10月23日,我家三口依法到北京上訪,被北京警察綁架到豐台棒球場,後送到依蘭駐京辦事處,依蘭縣公安局張義和一個姓周的警察騙取我們三人4800多元錢(沒出任何收據)。兩個警察和當地街道委主任押解我們返回依蘭,在北京火車站用繩子把我們一個挨一個的綁上一串,引起很多人圍觀。在火車上,上廁所都有人跟著,像犯人一樣,到當地後直接送到公安局,分別對我們三人進行審訊。政保科宋宇哲審訊我,問我誰讓你上的北京,我不說就打我一頓嘴巴子,強制我跪在地上大半天。我說去北京替大法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是正法。然後把我們三人送到第二看守所。

在第二看守所,警察分別對我們三人用皮帶進行毒打,我被警察霍財和兩個不知姓名的獄警按著扒在椅子上,他們三人用皮帶輪班狠狠的抽打我的臀部,霍財大打出手,打我耳光,猛烈的打我的頭,往牆上撞,腦袋嗡嗡響,眼冒金星。打我一陣,問我誰讓你上的北京,不說就用秦瓊背劍的酷刑折磨我一陣,打我把他們三個累得滿頭大汗,從中午一直不停的打到天黑。回到監號上廁所犯人看到我臀部被打成鐵青色,說他們太狠了,號裏的人都流下了同情的眼淚,從此我臀部的肉變成一筷子頭厚的一層硬殼,七八個月才恢復正常。關押期間強行讓我們每一個人按手印、掌印、寫簡歷(留下筆跡),照像,和刑事犯一樣對待我們,每天都得背著手直坐著。我被非法拘留30天,公安局勒索保金3000元,飯費300元,才放回家。

丈夫張可明被警察用皮帶抽、勒手,強制背手銬,開飛機式蹶著長達5個小時,臀部成紫黑色,手銬將手勒的留有傷痕,被非法拘留23天,勒索罰款3000元、飯費1000元。在看守所吃的是涼窩頭又酸又髒,有時不熟,喝的是凍白菜湯,又黑又埋汰有蒼蠅、蟲子黑泥湯。家人送的新棉被,被犯人給換成一條舊破被,穿的西服套裝,被犯人強行奪走。

演示圖:電棍電擊

二、不滿二十歲的女兒遭受摧殘

當時我女兒張久慧在被劫持到依蘭公安局,遭到公安局人員口頭侮辱。她當時才不滿二十歲,警察說些男女之間的污言穢語誣蔑大法師父,又上綱上線恐嚇後用皮鞭把手打腫了。送到看守所,她就一直沒吃東西,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第二天,刑偵科李柏河、韓雲傑又來審問,用皮帶打手,用電棍電頭部,頸部,一會電棍就電得沒電了,又用手銬銬在手指上,擰動手指硌手掰手指頭,痛得她撕心裂肺的叫喊著,又來一個大背銬,摔在桌子上,硌她的手,最後暈倒了,晚上換了三個警察接著審問,恐嚇著說把你父母從樓上推下去等話。非法拘留45天中不斷的非法審訊與恐嚇。依蘭縣報我女兒勞教,市裏沒批,報當地勞教一年市裏也沒批,最後勒索5000元保金,飯費450元。

2000年2月20日,丈夫和女兒因在戶外煉功被依蘭縣政保科龍德青、韓雲傑等人非法拘留在第二看守所。因看女兒年紀小,想從其口中知道是誰組織的,就對其進行了迫害。把人提到第一看守所,先歪曲大法書中的內容,被女兒識破。三個年輕的刑偵警察便對女兒實施酷刑,打手是刑偵科李百和用皮帶先打手,又用不鏽鋼的小勺打手、手銬硌手掰手指頭。李柏河、兩名年輕的警察把她手臂一字形按在牆上用電棍電她全身敏感部位(頭頂、太陽穴、頸部、嘴唇、下巴、小手指頭等),他們撩起外衣(這不僅僅是對肉體的迫害,同時也是對人格的侮辱),用小勺刮肋條這種迫害使人當時又痛又癢且有內傷,直至兩隻電棍都電沒電了才罷休。女兒下巴被電出水泡,頭頂冒煙有焦味,頸部、腿上有紅點,手部紅腫,臉部嚴重變形,最後全身抽動,睜不開眼睛,她心裏難受到極點,差點暈了過去。警察害怕出人命才停下來,趕緊找來救心丸讓她吃,她不吃、說煉功能好,警察同意她煉了,才停止了抽動,看問不出甚麼來了才肯罷手。

遭受折磨了一天,女兒晚上回監號,趴在那都起不來了,脫掉衣服,全身幾十個大紫疙瘩,吃飯手都不好使了,右手半個多月不能動,無知覺,睡覺不能側身,一側身身上劇痛,手上留下傷疤至今。之後心臟經常抽搐。在這次非法關押期間,看守所獄警經常讓父女出去幹活打掃雪,運煤、運秋菜、還跑步,有時候拉出去在雪地裏凍著,還往身上潑水。關押到45天時,他們父女倆絕食了,絕食到第5天,交了6000元錢,飯費900元錢,才放回來。

三、兩次被非法拘留

2000年5月份,警察把我騙到公安局,沒出任何證據,又把我送到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每天讓我下地種菜、拔草。非法拘留15天後,勒索飯費170元。

2000年7月22日因我給西城派出所所長郝愛民和依蘭粉廠廠長用真名實姓郵真相信,被郝愛民送到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兩個多月,強迫我下地種菜、拔草,讓太陽曬我,最後勒索飯費680多元才放回家。

家中電話被監控不知道,有同修打電話告訴我們要搜家,後被公安局搜到書,書被沒收,差點把丈夫關進拘留所。同修也被叫去問話。

有一次女兒晚上八點多鐘回家,蹲坑的警察就闖入我家到處亂翻,並審問女兒幹甚麼去了,背的兜子裏裝的甚麼,又到處亂翻,又下菜窖翻,折騰半天甚麼也沒找到,才悻悻而去。

四、女兒被迫流離失所

2001年10月1日,張久慧進京上訪,被抓到北京天安門附近派出所關在大籠子裏,晚上送到一勞教所裏,裏面陰森恐怖,哪裏都可聽到警察的打罵聲、大法弟子的慘叫聲。剛一審問,女兒全身抽搐,口吐沫子,警察把她扔在地上,在地上抽了一個多小時,幾名警察圍一圈把身上的錢和手錶搜走,其中一個說長得還挺漂亮,送你家去吧!又一個說送你家去吧!他們不懷好意的笑著。最後幾名警察抬著送進一家醫院,用帶氨水的棉籤塞進鼻子使勁按(鼻子不通氣,總是有瘀血,半個多月才好),抽搐大半宿。第二天被當地警察遣送,過程中一直絕食,在客車站警察給戴手銬時就抽了起來,上不來氣,打了幾次氧氣,生命多次出現危險,警察怕出事才把我女兒送回家中。

片警一天來家好幾次騷擾。後來聽說市裏來人說:不用批直接送勞教所兩年,不用管死活。聽到消息後為了避免被迫害便悄悄的走了,開始了4年多流離失所的生活。

五、一年二次遭綁架

2001年10月29日,我和丈夫張可明及同修到鄉下送大法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村民舉報,被抓。張可明被送到依蘭賓館拘禁迫害,雙手被銬在衛生間暖氣管上,警察猛拉身體,使手銬卡進肉裏,拳打腳踢更是家常便飯,疼痛使他一腳把門踹壞了,警察才罷手。

在賓館遭迫害兩天後,張可明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我被送到東城派出所,片警劉國昌指使所長王春生和一個小警察打我一頓嘴巴子,然後揪著我的頭使勁的往牆上撞,把我撞的頭嗡嗡響,眼前直冒金星,坐了一宿刑椅,第二天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第三天時,看守所所長鄭軍和林忠讓男刑事犯把我綁在刑椅上,四五個人按著我的頭、捏鼻子、撬嘴強行給我灌用礦泉水瓶裝著滿滿的濃鹽水兩瓶,不給喘氣的機會,憋得腦袋發脹,眼冒金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當時尿在褲子裏,放下來時直吐血水,回號裏就坐在便池上一直吐血水,監號朝鮮族老太太看我一直吐,求情獄警把我送到中醫院檢查說心臟有病。5天後放回家。

2001年12月29日晚上9點多,我同丈夫張可明在家,派出所所長郝愛民和片警劉國昌帶領一幫警察開著警車沒出任何證件,手電筒支在家門口叫門,當時我們已睡覺。警察強行把我們綁架到派出所送第二看守所。2002年3月1日送我到萬家勞教所,企圖非法勞教我,勞教所檢查身體不合格說心臟不好,血壓高拒收,返回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關押一個多月。4月3日放我回家。

十六大期間,單位雇下崗工人監視我20多天,每天上午兩個人下午兩個人,每天每人工資8元,晚上單位領導來家看是否在家才放心。

六、丈夫張可明被迫害離世

丈夫張可明在第二看守所裏絕食抗議綁架迫害40多天,獄警慫恿犯人不斷毆打他。身體被折磨的骨瘦如柴,90度大彎腰,走路艱難,在極度虛弱的情況下3月8日送長林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受盡了折磨,不法警察用電棍電敏感部位、長時間不讓睡覺、五馬分屍、拳擊臉部(請來專業拳擊運動員)等各種酷刑,最後在惡劣的環境裏身上長滿疥瘡、皮膚潰爛流膿,並被注射不明藥物(說是打的乙肝疫苗)。2002年9月以來,長林子勞教所四大隊警察用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大法弟子,逼著法輪功學員在他們編印好的「轉化書」上簽字,謊稱所謂的「轉化率」自欺欺人。

因我下鄉發資料「610」罰單位1000元,單位扣發我工資1000元。

有一次鄰居家女兒到我家吃晚飯走後,西城派出所兩名警察到我家詢問,以為我女兒回家了。片警劉國昌有一次到我家後問親屬都叫甚麼名字、工作單位、住址等。國保大隊宋宇哲到我家問女兒情況,企圖迫害並經常恐嚇我。

2003年5月2日,西城派出所片警劉國昌、依蘭縣政府官員、610頭目和公安國保大隊長鄭軍等10多人帶著錄像機翻牆到我家非法抄家、錄像,奪走我法輪章。

2003年,公安局國保大隊鄭軍帶著一幫警察和片警劉國昌九點多鐘上我家砸門,進屋後到處亂翻,箱子、櫃子、包袱、洗衣機、縫紉機翻個遍,各種票據仔細的看一遍,沒有找到他們要的東西就氣急敗壞的走了。

2003年11月9日,丈夫張可明剛剛從勞教所獲釋不久,公安局政保科鄭軍和片警劉國昌領10多名警察一夜內三次闖到家騷擾,不給他們開門,最後翻牆進入,打碎門玻璃撬門而入,非法強行搜查,還給錄像上了依蘭電視台,並將我夫妻二人綁架15天。

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後,我家沒有安寧之日,派出所、公安局、單位、「610」、政法委、街道、二輕局等不法人員經常到我家騷擾無數次,半夜三更、撬門、砸玻璃、翻牆而入、進屋到處亂翻、監控電話、蹲坑、跟蹤、失去人身自由,我們一家人生活在恐懼之中。加上我們也經常被綁架迫害、勒索罰款受酷刑,這些都在精神上造成極大壓力和摧殘。在長林子勞教所遭受迫害後,丈夫張可明身體始終消瘦,再也沒有恢復到從前,於2006年3月26日含冤去世。去世前出虛汗、全身浮腫、咳嗽,吐痰,吐血不止。我們懷疑是在長林子勞教所注射不明藥物所致。

七、又一次被綁架

2010年11月3日,我和兩名法輪功學員去鄉下講真相,被村民舉報,下午乘坐麵包車返回依蘭途中,在新立村被依蘭縣江灣鎮派出所警察李文學等人非法攔截,警察們非法扣押了麵包車。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英鐸綁架,到我家中非法搜查,企圖勞教我,羅列罪名和證據,在村民家中以前收到的法輪功真相材料三十多份湊來說是我發的,編造虛假材料想勞教我,最後沒得逞,轉押到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人民幣3000元,沒給任何票據。

2011年11月11日,依蘭縣第三糧庫書記李金財和王金生到我家騷擾,他們說把我報到了省裏,並說過幾天政法委和「610」來人找我談話,恐嚇我說「如果你還說煉就帶走送你進洗腦班」,後來縣裏610徐豔和徐海波、還有一名記錄的人到我家訓話,拿走我家牆壁畫和一枚護身符。

八、祖孫三人被綁架

2013年3月30日早上5點多鐘,全縣大搜捕時,有61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我在家做飯,有人敲門,小外孫女將門打開,只見一女的身穿淺膚色毛領皮外衣一付得意洋洋的樣子下樓了,隨後西城派出所劉所長和一個警察進屋,問我三十晚上是否在家,讓我到派出所回話,並拿走我師父法像、法輪圖和三盒香,劉所長不斷的打電話請求指示,將我和我女兒、我小孫女(不滿四歲)也帶走了,問我法像和法輪圖的來源,香在哪裏買的?如我回答不符將負法律責任,並讓我簽字畫押,10點多鐘才放我回家,我小孫女受到驚嚇,睡覺時常驚醒和胡言亂語,小伙伴玩遊戲也說讓警察抓你,小朋友要打她,給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極大的傷害。有人打匿名電話說將我的材料報到法院去了,恐嚇,騷擾我。3.29以後女兒張久慧被警察盯梢、跟蹤、蹲坑三個多月。

以上是我們全家人遭受迫害的事實,我控告江澤民,要求依法追究他的一切法律責任,給我和家人經濟和精神上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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