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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後遭毆打 楊鳳桃控告448769號法警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廣東揭陽市普寧市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楊鳳桃女士。庭審結束後,五十三歲的楊鳳桃遭到法警兇狠暴打致昏迷,右眼、頭部、頸椎、手腕等多處受傷。

楊鳳桃被迫害前
楊鳳桃被迫害前

據悉,七月五日的非法庭審結束後,楊鳳桃質問公訴人及法官:甚麼是邪教組織?他們不理睬。上來好幾個男女法警,把楊鳳桃按住、強行拖下庭,有一法警用力把她摔出庭外兩米多,接著一記重拳,將楊鳳桃的右眼打傷,有人從她背後抓住頭髮把她從地上整個人提起來,銬上手銬拖到警車邊時,先前那個打人的法警又從楊鳳桃的身後狠狠一拳打在她的頸椎連著後腦勺部位,楊鳳桃倒在車門檻上昏迷過去。等她醒來時,發現躺在打人的法警腳下,便問:你為何要對我下如此狠手?該法警惡狠狠地說:「我還想踢你一腳。」到了看守所,楊鳳桃看清打人警察的警號是:448769。

楊鳳桃要求看守所對自己的傷勢拍照,看守所拍了三張:一張右眼部位,一張是項椎連著後腦勺部位,一張手腕部位。因頭痛的厲害,楊鳳桃要求到醫院檢查,看守所獄警說要所長批准。第二天,楊鳳桃頭和眼部依然痛的難忍,像要爆炸似的,全身痛得動不了。楊鳳桃再次要求去醫院檢查,但看守所堅持過幾天再說。

楊鳳桃就此次警察的暴行向檢察院提起控告,楊鳳桃在控告書中說:「我無法想像身為一個法警,竟能如此的目中無法,心狠手辣,還想拳腳暴打一個手無寸鐵,身患病痛的婦女,這跟地痞流氓有甚麼區別?是誰給他這麼大的權利和膽量?是誰縱容這種暴力行為?」

楊鳳桃丈夫也就此次暴力事件向普寧市檢察院、普寧市法院控告警號為448769的警察涉嫌觸犯《刑法》234條犯有故意傷害罪以及虐待被監管人罪的犯罪行為。目前,普寧市法院、檢察院方面還沒有做出回應。

楊鳳桃女士,今年五十三歲,因向民眾講明法輪功真相,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在住處遭普寧市大南山派出所警察、普寧市「610」警察綁架,當晚被劫持到普寧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遭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遭普寧市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

普寧市政法委:
書記:謝榮標、黃耿城
電話:0663-2252001
傳真:0663-2223900
610辦:0663-2225060
綜治辦:0663-2255100

普寧市法院:
電話:0663-2224446
傳真:0663-2255341
院長方丹林0663-2935036、13502683223
審判長蔡藝強0663-2935135
書記員許玉旋

普寧市檢察院:
院長朱喜榮0663-2298668、13828109338
代理檢察員陳威靈

普寧市公安局:
局長陳妙龍0663-2252788、13927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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