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三日】六月五日下午,我市發生了一起公安、特警在某學法點綁架了十八名大法弟子的事件,除了五人因年歲大被逐漸釋放回家,其餘十三人全部被刑事拘留。 按照邪黨一貫的做法,刑事拘留往往是進一步迫害的開始,期限一般三至五天至一個月,如果在這段時間不及時展開營救,一旦轉入非法批捕,會給以後的營救工作帶來更大的困難。 針對此情況,我們營救小組立即行動起來,其基點是以營救同修為契機,堂堂正正的到公安局、派出所講真相,以救度這一方被邪黨毒害最深的眾生,於是,我們分頭行動,有人走訪受迫害的家人,引導他們走出來反迫害,有人準備材料,著手起草「無罪申訴函」,還有人協調全市的同修到公安局、派出所周圍發正念。經過幾天的準備,六月八日,我們陪同家屬們去派出所和公安局要人,並遞交由部份受迫害的家屬們簽名的「無罪申訴函」。 上午八點多,我們同家屬們先到派出所找辦案警察,說去了公安局,我們馬不停蹄直奔公安局,這時看到許多同修已經在公安局周圍發正念,可沒料到公安局門口早已站滿了警察和特警,同時,便衣特務、警察往來盤查、錄像,形勢非常嚴峻,每個大法弟子都感到了巨大的壓力。 當時作為協調人的我,立即意識到可能是自己的手機出了問題,其實,同修們曾多次提醒過我,可總覺得自己正念足不當回事兒,現在怎麼辦?進還是不進?想起早上,四個國安特務已到單位企圖綁架我,因我早走,他們未得逞,與其消極等著迫害,倒不如主動進去清除邪惡,正念一出,師父的法打進腦海:「救人是我對神的誓約 大難前必須爭分奪秒 為了救人我不畏嘲笑 為了救人我不畏強暴 眾生得法我的心願才會了 眾生得救我的心願才會了」[1]。經同修提醒到安全問題,我決定放棄由原來家屬們簽名的申訴函,換成了我的簽名,領著家屬們走向公安局門口,可把門的警察只放我進去,把家屬和其他同修強行攔截在門外。我剛進去,嘩啦一下圍上一群特警就要對我動手,我正告他們:不要動,我是堂堂正正給你們遞交申訴函的,而後我被推搡到一個辦公室,為首的一個甚麼局長,手指著我的腦門叫:「你壞透了,壞透了,你敢跟共產黨作對,你敢領著這麼多人來公安局示威,你是省裏的重點人物,你今天是自投羅網,別想回家了。」我說:「你太可憐了,你說了不算。」「誰說了算?」我回答:「我師父說了算」。他氣急敗壞的命令特警:「快,立即把他押到地下審訊室,給我立即審查。」話音剛落,四、五個特警就把我架起來往審訊室拖,我大聲高喊:「法輪大法好,公安綁架好人天理不容!」當時滿樓的人跑出來看熱鬧,進了審訊室我被強行按在老虎凳上,四肢和腰部立即被銬牢。 喊口號喊累了,我就閉目開始發正念,突然覺得自己是大鬧天宮的孫悟空,現在正鑽在太上老君的煉丹爐裏,鑽到鐵扇公主這個邪惡的肚子裏降魔除妖,救度眾生。正想著,進來兩個警察坐在我對面,其中一個人說:「我們是某某公安局某某派出所的民警,現在依法向你詢問,你要如實回答問題。」我立即否定:「你沒有資格來依法詢問我,你們現在正在違法犯罪,我按照憲法41條賦予公民的權利,堂堂正正給你們一份申訴函,你們不分青紅皂白就把我綁架到這裏,我現在要依法詢問你,我到底犯了甚麼罪?」警察低頭無語。 這時,旁邊坐的警察說話了(後來才知道他就是我市610的),他說:你不要激動,咱們溝通一下好嗎?我說:我就是來跟你們溝通的,但條件是必須卸掉刑具。於是他命令武警把手銬打開。我說:還有呢,他說:這是他最大的權限,我接著說:我能原諒你,今天咱們在這個特殊的環境,結了這麼一份特殊的緣份,雖然有點苦澀,但我認為是善緣。請你們好好想一想。六月五日發生的綁架事件,你們都參與了吧,不就是一幫老頭,老太太,煉了法輪功以後,身體健康了,心情舒暢了,坐到一塊學習學習,就成了非法集會了,就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了?你們不覺得荒唐可笑嗎?法律被你們濫用到這種成度,你們作為一名執法的公務員不覺得可恥可悲嗎?你們好好學習學習法律,中國哪條法律定法輪功是「×教」了,說法輪功是「×教」,是江澤民1999年10月26日在接受外國記者採訪時隨口說的一句話。過去搞政治運動,把領導人的話當作法律來執行,製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給人民群眾帶來了無窮的災難,現在政府講依法治國,推行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就是要廣大群眾把受迫害的情況反映上去,作為將來法辦江澤民的證人證據,拉車看路,下棋看步,作為一名執法公務人員,一定要頭腦清醒,不要在政治上站錯隊,不要跟著貪腐賣國的江澤民稀裏糊塗的迫害好人,如今江澤民已被二十萬人告到高檢、高法,江澤民一旦法辦,按照政法委出台的辦案終身負責制,你們一個也逃脫不了法律的追究,我是為了你們好,才冒著危險進來的,好好看看我送給你們的申訴函。 兩個警察低頭出去了。這時我抬頭環視周圍,看到正前方,有錄象頭和錄音器,今天可能是有許多有緣人在聽我講真相,我一下悟到:可能是師父將計就計,利用舊勢力安排的這場迫害,賜給弟子一個特殊的講真相的平台。 此時,只剩下三個特警了,我說:孩子們,我曾經也是一名軍人,咱們部隊有句話叫「軍人服從命令為天職,是吧,這句話要分析看:如果上級命令咱們去抓殺人放火危害社會的壞人,當然咱們要無條件的去執行,可前幾天叫你們去抓一幫和你爺爺奶奶一樣大的好人,你們的良心能安寧嗎?可是你們為了飯碗,就得昧著良心幹,這就是共產黨的邪惡,它不讓人做一個有良心的好人……」,講著講著我突然不由的失聲哭起來,也許是慈悲心出來了吧,想起師父最近的講法:「我一出生的時候,很多的神就跟著下來了。從那之後年年都有,神就一直在往下下。等到我傳法的時候,那個神來的就像雪花一樣下來。就那麼多。我一算這個年齡啊,從我傳法到現在,二十五歲左右這些年輕人,真的還有很多人沒有得救」[2]我接著說:「孩子們,叔不是為我哭泣,叔在為你們哭泣,你們聽了這麼多真相,應該明白了共產黨這個惡魔是拉你們下地獄的,聽叔的話,趕快退出黨團隊,才有光明的未來……」就這樣,出去一班,再進來一班,我被綁架十個小時,也不知換了多少班,多少人。有個武警交班時還告訴另一個戰友叫他聽真相,我雖然天目不開,但我感覺師父就在身旁加持我,我越講越會講,越講心裏越亮堂,我堅信邪惡迫害不了我,我一定能出去。 大約到了下午四點左右,突然辦案的警察夾著檔案袋,走了進來,宣布要對我刑事拘留,並拿出一個針管讓武警給我驗血,我大聲說:「我是李洪志的弟子,誰也別想動了我,誰也動不了我!」警察說出去拿銬子,我馬上立掌發正念。這時,聽到一個女人又哭又叫,起初以為是同修被迫害。後來,特警小伙子悄悄告訴我,說是我妻子來了。出來以後,妻子才告訴我:是同修們把她用車接到公安局的。 那天,我不修煉的妻子表現的也很正,她一聽說要送我走,就當機立斷把我九十三歲的父親用輪椅推到公安局。一個局長氣勢洶洶威脅我妻子說,她要再這麼鬧就一塊拘留。妻子毫無懼色,把胳膊伸給他,說:你快點一塊拘留了吧,多少年了,我們家被迫害的提心吊膽,不能正常的生活,兒子三十多歲不能結婚,老人坐輪椅,提尿袋,你要不怕他們每天找你麻煩,你就一塊把我也拘留了,我還解脫了………局長一看威脅不成就悄悄的溜了。妻子又告訴我老父親:爸,您就坐這兒,等你兒子,千萬不要叫他們把你兒子送走,那以後可沒人侍候您,我爸媽還在醫院等著,我走了。 妻子跟我說:她只有離開,責任就全推給公安局了,看他們怎麼辦?就像我妻子預料的,他們每個人都怕擔責任、惹麻煩,最後只好撤銷對我的非法刑事拘留。 那天,許多同修在強大的壓力下,一直從上午九點堅持到晚上八點我出來他們才回家。公安、派出所已經揚言晚上要按圖索驥抓人,但大法弟子就是堅如磐石,不為所動。由於整體配合到位,才解體了這場看似凶險的迫害。最後,我回家時,國保大隊長、610的人,都主動跟我握手,一直把我父親送到出租車上才離開。 我為他們開始覺悟的本性而欣慰,是啊,他們都是師父的親人,都是跟師父簽約而來的,我們是創世主造就的大法徒,有甚麼理由不去救度他們呢? 通過這件事情,自己向內找,發現自己有許多人心還是沒有修去,首先是虛榮心,喜歡聽順耳讚美聲,不喜歡聽逆耳的批評聲。當我走出公安局那一刻起,讚美之聲就不絕於耳,甚麼還是人家修的好,正念足,甚麼除我之外誰也闖不出來,自己的家人也都了不起等等。沒有把同修的鼓勵當成是對自己的考驗,反而聽著心裏美滋滋的,用人心享受著同修們崇拜的眼神,讚美的聲音,而對個別的同修不以為然的表情心存不滿,甚至以為這些同修是在妒嫉自己。如有的同修說自己作為協調人,是帶領大家如何整體提高,讓每個同修走出自己的路,而不是大包大攬,處處表現自己如何沒有怕心。人家說的對啊,可自己當時聽著心裏就不舒服,並找理由為自己辯解。 另外,不注意手機安全的問題,其實反映的是自以為是,為我獨大的黨文化思想,總認為自己修的好,正念足,邪惡不敢對自己怎麼樣,把同修對自己的善意勸告當成耳旁風,甚至是認為同修是怕心在作怪,經常從法上為自己找藉口,甚麼三界的一切都是為大法而生而存在,要正用手機等等。沒有站在為同修的安全,為大法負責的角度考慮問題。以上人心很可能就是這次邪惡迫害我的藉口吧。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 四》〈為何不要〉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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