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的東陵區已更名為渾南區。瀋陽市原東陵區法院已經搬遷到新地址瀋陽市渾南新區金輝街10號,掛牌的名字也改成「瀋陽市渾南區法院」。渾南區法院多年來誣判多名法輪功學員。 瀋陽市蘇家屯區陳相鎮六位法輪功學員楊亞坤、趙素賢、唐素蓮、關萍、姚亞雲、池明剛(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被瀋陽東陵分局桃仙鎮派出所綁架,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至十四日在瀋陽東陵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 瀋陽市沈河區法輪功學員李延增,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被綁架,東陵區檢察院起訴,東陵區法院非法判重刑九年。派出所惡警將他背扣吊起,還打耳光,辦案是瀋陽市政法委的人。 李延增被非法關押在東陵看守所期間,一次煉功被惡警打十個耳光,抽二十下膠皮管,並銬二個多月的腳銬。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五日,李延增被劫持到瀋陽第二監獄十二監區。二零零二年十月,李延增不配合惡警指令,被禁閉十七天;二零零三年二月因打坐煉功,被禁閉八十三天,犯人一天二十四小時三班倒監視他。李延增打坐煉功講真相,犯人就拳打腳踢,用鞋底抽打頭部臉部,涼水澆開水燙,腳被燙起了大泡。用鐵鏈子把四肢抻起三個多小時,惡警吳軍用電棍電擊他數次。 瀋陽東陵區桃仙村法輪功學員張俊安、蔡葆菊夫婦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四日被瀋陽東陵區桃仙派出所綁架。在未通知家屬,未公開審理,沒有律師辯護,當事人拒絕認罪的情況下,張氏夫婦已經被秘密非法判刑,張俊安(先天小兒麻痺)被非法判刑半年,蔡葆菊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瀋陽法輪功學員劉偉,是遼寧省瀋陽造化監獄警察,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單位又被惡警綁架,關押在東陵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由於不承認邪惡妄加的莫須有罪名,堅持信仰,而被關「小號」、戴手銬腳鐐受酷刑折磨長達一年半之久,身體極度虛弱,全身浮腫,走路困難,眼睛看不清東西,體重由原來的一百八十多斤被摧殘得皮包骨。後被東陵區法院非法判五年重刑。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瀋陽桃仙機場派出所、東陵區法院、檢察院合謀對楊亞坤被誣判三年,唐淑蓮被誣判四年。 劉潤林,男,六十歲左右,長期被迫流離失所。警察經過長期的監聽、跟蹤,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綁架了他,並將住所洗劫一空。據目擊者透露,被警察搶走的物資多達四卡車。據悉,劉潤林遭到嚴酷的刑訊逼供。已被遼寧省瀋陽市東陵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他被關押在大連南關嶺監獄。 遼寧瀋陽市東陵區泉園小區法輪功學員王淑梅被惡人構陷,在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被東陵區610、國保大隊綁架,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關押。在此期間,她丈夫於家忱承受不住突然的打擊,在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離開人世,這時她兒子於泳去看守所要人,讓王淑梅回家看她丈夫最後一眼,看守所都沒能允許,然後就被東陵區法院秘密非法判刑,枉判三年。 二零零一年的八月二十九日,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王淼被東陵區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九年,並且上訴遭到駁回。在押期間,由於遭受到非人的對待,王淼一度出現吐血的危險狀況。父母接到通知後,送錢去給王淼治病,見到他的時候,王淼已經被折磨得骨瘦如柴,渾身無力,只能趴在桌子上,頭都抬不起來。在場的父母老淚縱橫,焦急萬分,心痛不已。 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六十五歲的李丕雲在瀋陽桃仙機場被瀋陽東陵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二零一三年底被東陵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瀋陽市東陵區(渾南新區)法輪功學員李丕雲於二零一三年底,被東陵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遼寧撫順望花區法輪功學員徐春霞、吳淑麗、於振豔在瀋陽市東陵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後將三人非法判刑,徐春霞四年,於振豔三年、吳淑麗三年(緩期執行)。徐春霞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即被迫害致死。 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區法輪功學員陳福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在瀋陽市東陵區法院被非法開庭。法警故意要求兩位律師開包檢查,律師因為拒絕法院的無理要求,而無法出庭。 陳福,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晚九點多,被東陵區公安分局及深井子派出所警察綁架,遭到檢法機關構陷庭審。證據是陳福在瀋陽打工時,告訴一位因身體不好而痛苦不堪的工人,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身體就好。 另一件事是,陳福邀請一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吃了一頓飯,鼓勵他要好好修煉法輪大法。這本是對他人的善意幫助,卻被瀋陽惡警作為迫害他的「證據」。辦案人員知道,這個所謂的證據一旦拿到庭審質證只能證明陳福無罪,只能證明辦案人員執法違法。所以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瀋陽市東陵區法院對陳福非法開庭時,只進行了十分鐘 「庭審秀」即草草收場。陳福被非法判三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瀋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桂榮女士被瀋陽市渾南區法院冤判五年。李桂榮女士,原瀋陽市大東區合作街小學校長。李桂榮的家人請了瀋陽兩名律師為李桂榮辯護,兩名律師與主審法官勾結,欲為李桂榮做有罪辯護,並告知李桂榮的家人,渾南區法院已內定判李桂榮五年,李桂榮的丈夫(不明真相)積極配合。李桂榮在法庭上為自己做無罪辯護,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沒有罪。 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上午,瀋陽市法輪功學員牛桂香和一位年滿七十週歲的老年女法輪功學員張素霞被瀋陽市渾南區法院一起非法開庭,兩人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瀋陽市渾南區望濱辦事處古砬子村、曾子溝村、三家子村的法輪功學員曾憲志、曾秀香、金世南、孫瑞傑、李國祥(李志祥)、吳連珍、孫秀娟、孫作偉等八位學員,在渾南區法院被非法庭審。 瀋陽市渾南區法院: 地址:瀋陽市渾南區金輝街10號 郵政編碼:110179 電話:024-84829820 024-24821636 院長:程起華 院長:馮聖華 副院長:吳國棟 法官:金法官,電話:15998399127 法官:姜俊偉 高亞男 刑庭:唐文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