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廣東汕頭潮陽區法輪功學員李奕鳳、張曉玲被綁架到廣州女子監獄。 李奕鳳 |
張曉玲 |
之前,汕頭市潮陽區法院法官郭漢隆非法判李奕鳳、張曉玲三年,李奕鳳、張曉玲不服判決向汕頭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其家人要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汕頭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李少榮、審判員姚妙玲、謝瓊暉,書記員吳斯琪幾人耍流氓偷偷開庭,在不通知律師的情況下把李奕鳳、張曉玲押送到潮陽區人民法院,李奕鳳、張曉玲拒絕戴手銬,被幾個人硬是抓了扣上去,手都烏青了。 法院人員走過場一樣宣讀維持原判的判決書,就草草收場,回來時李奕鳳、張曉玲拒絕進看守所,被他們連拖帶拽的拉了進去。 其中姚妙玲、吳斯琪等三人之前在看守所審問李奕鳳時還故設圈套,問李奕鳳說是不是她做的,李奕鳳說甚麼都沒做,姚妙玲(或吳斯琪)說在視頻中看到李奕鳳開摩托車,李奕鳳說我只是開摩托車,姚妙玲說當時就你們倆個人,不是她做的,就是你做的,李奕鳳沒有回答她的問話,就這樣捲入了她們的圈套之中。 之後姚妙玲拿口供叫李奕鳳簽名,李奕鳳一看上面記錄的說是張曉玲做的事,就把她們做的口供劃掉,拒絕簽名,姚妙玲、吳斯琪等三人氣匆匆就走了。 李奕鳳、張曉玲不服二審判決,認定一、二審的事實錯誤、證據不真實,法院構陷罪名。她們已交代其家人向廣東省高級法院提出刑事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