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馮曌指使警務室、社區配合他們十分鐘上門一次,對我進行干擾五次,敲門要進屋,我不開門。 六月十五日馮曌又帶領警車、警察六人對我進行堵截,中午時分他們六個人將我七手八腳,沒有任何手續,沒有通知,沒有文字和語言的書面文件,將我撕拉硬拽粗暴抬上車,強行送往蘇州第四看守所(關押的全是女性)。我一路給其講真相,我說大法弟子學法煉功,沒有違反任何現有法律,你們這是在犯罪,勸其停止迫害。告訴他們這種知法犯法行為將影響自己及家人,終生承擔其罪責。他們根本不聽。 馮曌和一個自稱王四的警察直接把我送到看守所,他們六個都是年輕粗壯的人,這六個人同時粗暴硬拽我這個七十八歲的老人過程中,他們使勁的捏我手臂,造成我的手腕、手臂幾處青紫,在看守所內半個多月後才消失。我被連拉帶扯,被他們六人捏的四肢就像是散架了一樣不能動彈。 他們不通知我家人,我女兒送菜來也見不到我,只能報警婁葑派出所,方知我被抓了。 在蘇州第四看守所內,七月十日我突發性窒息,不能動彈,全身衣服被汗水濕透,四肢冰涼,面如死灰。看守所把我送醫院,稍緩解後又回看守所。 看我年事已高,時近「三伏」,看守所建議取保和法院溝通,女兒從中奔走,我於七月十四日晚回家。此期間一直臥床,在看守所上下所有接觸者我均懷善而待,人們均深表謝意,我現在仍臥床。 我身份證上的年齡是七十六歲,這是派出所發身份證時給弄錯了至今不給更正,我的實際年齡是七十八歲。 編註﹕關於孫藹俠老人遭受的迫害,請參考明慧網文章《煉功告別十年病床 蘇州古稀老太屢遭中共迫害》、《江蘇省蘇州市七十五歲的孫藹俠女士控告江澤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