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綜合報導)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瀋陽市法輪功學員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提起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瀋陽市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公、檢、法人員對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判刑等迫害手段。 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瀋陽市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中,至少有十一人被非法判刑,有十三人被非法庭審,有二十五人被長期關押,有七十七人被綁架迫害,有六人下落不明。 以下是一百三十二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簡述: 和平區二十四人: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和平區法輪功學員董敬哲女士和孫士友先生被和平區國保大隊與和平區集賢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下午,孫士友先生被放回,董敬哲女士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二十八日晚十一點,被迫害不能自理的董敬哲女士被送回家。 董敬哲 |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晚八點多,和平區法輪功學員王亞萍女士(六十一歲)在家中被和平區國保大隊五個警察綁架到和平區太原派出所。有人威脅她:撤訴(起訴江澤民)就放人,不撤訴判三年,這是上面新下的文件。後來她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王亞萍女士被和平區法院非法庭審;四月十四日上午再次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晚,和平區法輪功學員毛娟女士(五十多歲)被和平區集賢派出所警察綁架;十月二十三日,她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毛娟女士被和平區法院非法庭審,毛娟女士被非法判刑二年。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晚八點,和平區法輪功學員徐鳳先女士被和平區八經派出所警察綁架,約一小時左右被放回。次日下午四點左右,警察又到徐風先家欲再次綁架她,因徐風先女士有嚴重高血壓,當時被送到瀋陽市紅十字會醫院治療;之後辦理所謂的「取保候審」。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十點左右,和平區法輪功學員洪瑞勝先生被和平區國保大隊、和平區八經街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家中的電腦和大法書籍被搶走。洪瑞勝先生被劫持到和平看守所繼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和平區法輪功學員張娜女士(三十七歲)被和平區新華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多本大法書籍被警察搶走;之後她被劫持到看守所。在經歷了十五天的迫害後,張娜女士於十一月六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和平區法輪功學員王靜哲在大東地稅局工作時,被和平區西塔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被抄家,警察搶走筆記本電腦、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真相資料、錢等私人物品。後來,王靜哲女士被警察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王靜哲女士被和平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和平區法輪功學員曲連香女士在家中被和平區南湖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瀋陽四台子看守所。在經歷了十天的迫害後,曲連香女士於十一月十二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和平區法輪功學員那燕女士在瀋陽市第六醫院上班時,被和平區南市場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皇姑區三台子拘留所。在經歷了十五天的迫害後,那燕女士於十一月十七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晚,和平區法輪功學員簡玉鳳女士和女兒被和平區新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非法關押至半夜,之後娘倆被放回。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和平區法輪功學員劉華榮被和平區園路派出所(又名中華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王榮軍去詢問女兒那燕的情況時被南市場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被劫持到看守所。在經歷了十五天的迫害後,王榮軍於十一月二十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和平區法輪功學員李玉華女士被和平區新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在劫持到三台子看守所。在經歷了十天的迫害後,李玉華女士於十一月十五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晚九點三十分左右,和平區法輪功學員董敏女士被和平區吳淞派出所的王崢、李偉等六個警察和協勤綁架、抄家,第二天下午,她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在經歷了十五天的迫害後,董敏女士十一月二十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和平區法輪功學員王毓傑先生被和平區國保大隊夥同和平區吳淞派出所的劉洋、劉巍等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瀋陽市和平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王毓傑先生被和平區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二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晚,和平區法輪功學員姜虹女士被和平區八經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警察搶走真相新年曆兩包,之後她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在位於和平區樂天瑪特超市工作的和平區法輪功學員紀春玲女士(約四十一歲),被警察綁架後,至今下落不明。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和平區法輪功學員范潤芳女士(六十一歲)被和平區砂山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她被劫持到看守所。在經歷了十五天的迫害後,范潤芳女士於十一月二十一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七日,和平區北市地區法輪功學員王愛華女士(六十五歲左右)被和平區公安局警察綁架。之後,她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王愛華女士被和平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和平區法輪功學員宋剛先生被和平區渾河灣派出所警察綁架,在經歷了一個月的迫害後,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和平區法輪功學員劉暢被和平區渾河灣派出所警察綁架,在經歷了一個月的迫害後,回到家中。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晚七點,和平區法輪功學員李秀萍女士(五十多歲)被和平區八經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八經街派出所,第二天下午兩點,三個警察又去李秀萍女士家非法抄家,結果一無所獲。後來李秀萍女士被劫持到瀋陽市女子第一看守所繼續迫害。 沈河區四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中午左右,沈河區方家欄地區法輪功學員國秀文,被沈河區凌雲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上午,沈河區法輪功學員劉家澤先生在家裏被沈河區惠工派出所和沈河區國保大隊的警察綁架、抄家,搶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切紙刀、打印紙、墨水、mp3播放器、移動硬盤、U盤、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第二天傍晚,劉家澤先生被劫持到沈河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七月,構陷案卷已到沈河區法院。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上午,沈河區大南街道多福社區年近七旬的法輪功學員婁阿梅女士被沈河區大南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警察搶走兩台電腦,一台打印機,真相台曆、真相掛曆,打印紙,銅版紙、打印墨水,手機一部、真相幣兩千九百元、一個裝有個人全部證件的公文包,內有身份證、存摺、金戒指、項鏈、鐲子等私人物品。當晚,婁阿梅女士被劫持到瀋陽市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一月份,構陷她的案卷已送到沈河區檢察院。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沈河區泉源小區法輪功學員王玉才先生(六十四歲)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沈河看守所,在經歷了六天的迫害後,於十一月九日回到家中。 鐵西區十二人: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鐵西區法輪功學員朱玉祥被鐵西區公安分局、鐵西區國保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看守所。在經歷了二十六天的迫害後, 朱玉祥於十月十二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鐵西區法輪功學員何仁女士(六十多歲)被瀋陽市鐵西區興順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搶走所有大法書籍等。當晚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上午,鐵西區法輪功學員劉偉被鐵西區輕工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鐵西看守所繼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晚九點多鐘,鐵西區法輪功學員閆鳳金女士被鐵西區鐵西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鐵西區看守所。在經歷了一個月的迫害後,閆鳳金女士於十二月二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早晨,鐵西區法輪功學員楊芝蘭女士在家中被鐵西區啟工派出所的警察綁架、抄家,家中的電腦、打印機等物品被搶走,之後楊芝蘭女士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在經歷了二十五天的迫害後,楊芝蘭女士於十二月一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在鐵西保工街樂購超市附近的民宅有一男一女兩名法輪功學員在家中被鐵西區興順派出所警察綁架,至今下落不明。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鐵西區法輪功學員小敏被鐵西區興順派出所警察綁架,已經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鐵西區法輪功學員楊淑琴女士(七十歲)被鐵西區興順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家中的打印機、刻錄機等私人物品被搶走。楊淑琴女士被劫持到興順派出所後,至今下落不明。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早八點,鐵西區法輪功學員韓瑩女士(六十歲)被鐵西區興順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十點三十分,韓瑩女士被瀋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非法庭審;四月二十一日,韓瑩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並被勒索五千元所謂「罰款」。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鐵西區法輪功學員趙蘭女士(五十九歲)被鐵西區七路派出所綁架,後來被劫持到公安醫院繼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上午,鐵西區法輪功學員軒先偉先生(三十五歲)被鐵西區興順街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之後被劫持到鐵西區看守所繼續迫害。 皇姑區十三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二點左右,皇姑區法輪功學員佟麗琴女士在家中被皇姑區遼河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五點左右,皇姑區法輪功學員杜麗傑女士(六十八歲)在家中,被瀋陽市國保兩個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在經歷了一個月的迫害後,杜麗傑女士於十一月二十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上午九點,皇姑區法輪功學員王春蘭女士(六十五歲)被皇姑區國保、北塔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警察搶走大法書籍。在經歷了十八天的迫害後,王春蘭女士於十一月十九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晚上八點多,皇姑區法輪功學員王莉萍女士(六十四歲)被皇姑區國保大隊五個警察從家中綁架、抄家,後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在經歷了十八天的迫害後,王麗萍女士於十一月十九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皇姑區向工街法輪功學員劉梅娟女士(六十多歲)在家中被皇姑區明廉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警察搶走幾本大法書籍、兩個MP3播放器;後被劫持到某看守所。在經歷了十五天的迫害後,劉梅娟女士於十一月十六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皇姑區法輪功學員麼鳳雲女士,被皇姑分局國保大隊和皇姑區華山派出的警察綁架、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十一月二十日凌晨,麼鳳雲女士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早晨,皇姑區壽泉小區法輪功學員趙豔傑女士被皇姑區公安分局五個警察綁架到皇姑區壽泉派出所,並被抄家。警察搶走一台刻碟機、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當天晚上她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皇姑區法輪功學員劉佩芝女士(六十歲左右)被皇姑區三台子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迫害。十一月中旬,劉佩芝女士已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皇姑區明廉地區法輪功學員齊風秋被皇姑區明廉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早上,皇姑區法輪功學員孫德坤先生、妻子邢安梅女士、女兒孫鶯鶯在大東區洮昌附近一家小餐館被幾個國保便衣警察綁架到大東區上園派出所;晚六點多鐘,孫德坤先生的兒子孫英男在家中被綁架。孫德坤先生和兒子孫英男被劫持到瀋陽市大東區看守所,孫德坤先生的妻子邢安梅女士和女兒孫鶯鶯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孫德坤先生一家四口被綁架後,大批警察去抄家,搶走電腦和耗材等私人財物。五月十三日,孫英男被釋放,孫鶯鶯以監視居住形式被放回家。據悉,孫德坤先生、邢安梅女士及他們的女兒孫鶯鶯被構陷的資料已被移交到大東區檢察院。 大東區十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趙桂萍女士(六十歲左右)被大東區長安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五月,趙桂萍女士被大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午,王爽先生在遼沈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原七二四廠)職工食堂吃飯時被大東區文官派出所副所長潘立國領著六個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大東區看守所。在經歷了十五天的迫害後,王爽先生於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於穎女士在上班工作時,被大東區文官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被劫持到看守所繼續迫害。現已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上午九點左右,在大東區摩爾公舘20號樓杜淑芬女士的家裏有七位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被大東區二台子派出所警察和社區人員綁架二台子派出所;同時,大法書籍、煉功播放器、《明慧週刊》、台曆等私人物品被搶走。七人分別是杜淑芬女士、佟姓學員、西姓學員、馮姓學員、趙姓學員、張姓學員、王姓學員。晚上十一點多鐘,二台子派出所警察劫持七位法輪功學員到東站鐵路醫院體檢,結果七人都高血壓,又被劫持回到派出所,讓七人在拘留單子上簽字,被拒絕;在七人被綁架後,每個人的家裏都來了很多人在派出所裏要人,最後派出所的警察勒索每家交一千元錢。三日凌晨兩點多,七名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都回家了。 渾南區二十四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中午,渾南區法輪功學員劉鐵石先生及其母親因訴江分別在各自家中被渾南區李相派出所警察綁架,家中電腦及大法書籍等被搶走。劉鐵石先生被劫持到渾南看守所(原東陵看守所)繼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渾南區年近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敬霞女士和另一學員被渾南分局和渾南區高坎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渾南區滿堂派出所;倆人家被抄;劉敬霞女士家中的大法書籍、手機等私人財物被搶走。劉敬霞女士當晚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另一名學員當晚被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至二日,渾南區望濱辦事處古砬子村、曾子溝村、三家子村的法輪功學員吳連英、吳連珍、李淑敏、孫作偉、孫瑞傑、高秀萍、王秀萍、孫秀娟、王立嬌、孫鳳華、孫玉英、孫保仁(已回家)、侯淑坤(已回家)、李國祥、白淑菊、李福環、曾憲志、金世男(金四南)、曾秀香、三家子村不知姓名的老年學員,被瀋陽市公安局、渾南分局、以及各地派出所警察綁架,學員家被警察抄家。其中有四名男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渾南看守所,其餘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曾憲志、曾秀香、金世南、孫瑞傑、李國祥(李志祥)、吳連珍、孫秀娟、孫作偉等八位學員,在渾南區法院被非法庭審。 於洪區七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晚八時左右,於洪區於洪鄉紅旗台村大棚地區法輪功學員佟麗豔女士(五十二歲)被於洪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夥同於洪派出所的警察綁架、抄家,佟麗豔女士綁架到瀋陽市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六年七月月十四日,佟麗豔女士被於洪區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多,於洪區法輪功學員金麗芳女士被於洪區楊士鄉派出所警察岳永騙到派出所,金麗芳女士去後再沒回家,撥她的手機撥通後無人接聽。金麗芳女士因依法控告江澤民曾遭到楊土派出所警察騷擾。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於洪區法輪功學員岳惠平(月慧萍)在家中被於洪區迎賓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看守所。在經歷了幾天的迫害後,岳惠平已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七日晚六點多,於洪區東民村法輪功學員李海濤、王桂清、王玉娟、金萬義在各自的家中分別被於洪公安分局、國保、於洪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到派出所迫害,家中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被搶走。王桂清女士(五十六歲)在經歷了五天的迫害後,於十一月十三日回到家中;另外三位學員也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早六點三十分左右,於洪區西湖小區法輪功學員沙靈琴女士在家中被鐵西豔粉派出所四、五個便衣警察綁架、抄家。沙靈琴女士被綁架到豔粉派出所後,下落不明。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中午,於洪區法輪功學員尤英被鐵西區豔粉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家中的電腦、打印機、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被警察搶走。警察將尤英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其家屬被勒索十萬元錢。在經歷了二十八天的迫害後,尤英於十二月七日回到家中。 蘇家屯區七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下午五點半,蘇家屯區陳相鎮法輪功學員李成榮、常秋蘭、常秋玉母女三人被蘇家屯區陳相派出所警察綁架到陳相派出所,家中的大法書籍被搶走。當晚九點半,大女兒常秋蘭被放回家;三日上午,小女兒常秋玉被放回家;三日下午四點半,母親李成榮被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蘇家屯區陳相鎮法輪功學員朱素賢、穆寶珍被綁架,當日被迫寫下「悔過書」後,被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上午十點左右,蘇家屯區解放派出所的副所長王普俊帶領四個警察,把正在工作的孔剛先生綁架。下午二點,王普俊又到孔剛先生的家中抄家,搶走把刻碟機、電腦、打印機兩台、師父法像、大法書籍(整套)、光盤五十多張。十一月十八日十七點,解放派出所警察陳明旭以「涉嫌組織、利用、破壞法律實施罪名」將孔剛先生劫持到蘇家屯看守所繼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蘇家屯區陳相鎮法輪功學員石長玲,在上班工作時,被蘇家屯區陳相派出所綁架,當天平安回家。 沈北新區五人: 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沈北新區尹家鄉茨榆村法輪功學員羅國龍先生被瀋陽市國保、沈北新區國保、沈北新區尹家派出所等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沈北新區看守所繼續迫害,曾被迫害得大口吐血,送往醫搶救。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羅國龍先生被沈北新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沈北新區新城子鄉新城堡二村法輪功學員梁志群先生被沈北新區新城子鄉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梁志群先生被沈北新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沈北新區虎石台鎮法輪功學員李彥才先生被沈北新區虎石台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沈北新區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李彥才先生被沈北新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李彥才先生於五月十日,向瀋陽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現二審已受理。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晚五點左右,沈北新區清水地區法輪功學員張愛娣女士(五十多歲)被沈北新區清水台鎮派出所警察馮俊博等七、八個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在經歷了十天的迫害後,張愛娣於十一月二十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下午,沈北新區清水台地區法輪功學員陳英環被沈北新區清水台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因體檢不合格,第二天早上被放回家。 遼中區四人: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遼中區六間房鄉久才崗村法輪功學員侯秀芬女士(五十多歲)被遼中區公安局、六間房鄉派出所等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侯秀芬女士被遼中區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遼中區肖寨門鎮法輪功學員邵英慧女士(三十八歲)被遼中區肖寨門派出所警察綁架。邵英慧女士被派出所張姓所長、遼中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李偉等四、五個警察打得行走困難。李偉等人將其按倒在地強行拖拉(順地拖著行走),將其衣褲磨爛,棉衣及胸罩被撕壞扯掉,上身裸露。就這樣邵英慧女士光著上身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迫害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邵英慧女士被遼中區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中午,遼中區法輪功學員石麗華女士在家中被遼中區六間房鄉派出所的五個警察綁架並抄家。之後,警察把石麗華女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四月,石麗華女士被遼中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早晨,遼中區法輪功學員郭秀芝女士在家中被遼中區西街派出所副所長吳金龍綁架,家中的幾本大法書和現金(多少不詳)被搶走,之後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 法庫縣兩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法庫縣葉茂台鎮法輪功學員陳淑芬女士被葉茂台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法庫縣國保大隊;當天,她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上午九點,陳淑芬女士被法庫縣法院第三法庭非法庭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上午,法庫縣馮貝堡鄉富拉撲村法輪功學員陳玉傑女士(六十二歲)在家中被法庫縣馮貝堡鄉派出所四個警察綁架,大法書籍及多本《明慧週刊》被搶走。陳玉傑女士被綁架後下落不明。 康平縣十七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晚八點三十分,康平縣勝利鄉文化村法輪功學員高潔在家中被康平縣勝利鄉派出所警察綁架, 十月三十一日,被劫持到瀋陽拘留所迫害,五天後被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康平縣二牛鄉法輪功學員楊振宇被康平縣二牛鄉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法庫縣拘留所迫害,五天後被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晚八點三十分左右,康平縣鎮北法輪功學員王紅英被康平縣鎮北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到鎮北派出所後,王紅英出現嚴重病態;家屬嚴厲要人,當晚王紅英平安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中午十二點三十分左右,康平縣法輪功學員楊哲慧家女士和她的丈夫郭毅先生在家中被康平縣鎮北派出所大約六個警察綁架。當天晚上,被劫持到瀋陽拘留所,體檢時身體不合格,夫婦二人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晚上,康平縣東關鄉法輪功學員王耀文、荊秀華被康平縣東關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康平縣西關鄉法輪功學員張桂俠被康平縣西關派出所綁架。十一月三日,法輪功學員安有江去要人也被綁架。十一月四日晚,勝利鄉法輪功學員栢敬傑被鎮北派出所綁架。十一月五日,康平縣鎮南派出所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姜秀芳、付立新夫婦,並同時非法抄家;同日,陳玉春在小城鎮被綁架;張立鳳於早上六點多鐘在家中被綁架。 柏敬傑被綁架後因體檢不合格被放回家,王耀文絕食三天後,被放回家,其他十三名法輪功被劫持迫害五天或七天後,被放回家。至此,被綁架的康平縣法輪功學員已全部回到家中。 新民市一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新民市法哈牛鎮法輪功學員楊任飛被瀋陽市和平區新華派出所、新民市法哈牛鎮派出所警察綁架。 法輪功學員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是憲法和刑事訴訟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公檢法的執法人員是執行法律的,如果仍然按照領導或者「610」的指令,麻木的參與綁架、冤判法輪功學員,那就是助紂為虐。所有的參與者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報應。歷史將很快走過這一頁,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那些公檢法的執法人員,珍惜這將功補過的最後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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