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福建省福州市法輪功學員張麗玉和永泰縣法輪功學員江豔梅,遭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遭非法刑拘。 張麗玉的家人幾經周折找到國保警察,質問抓人的法律依據,國保警察吳德文等人公然說:「我們不講法律。」 目前家屬已經向相關部門投訴和舉報此事。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晚,張麗玉和江豔梅結伴到福州上渡江心公園講法輪功教人向善、遭中共誹謗迫害的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誣告,被福州倉山區上渡派出所綁架,遭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之後,六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刑事拘留。 家屬幾經周折才獲知幕後國保姓名 張麗玉的家人幾次找上渡派出所要人,經辦警察一直躲著不肯露面。上渡派出所始終拒絕告訴家屬經辦警察的姓名,只是一直推說案件已經轉給了倉山區國保。當家人追問國保警察姓名時,上渡派出所一度以案件敏感,國保領導要求保密為由,也不肯告知。 家屬據理力爭:「人是你們上渡派出所抓的,你們抓了人,卻不告訴家屬誰抓的人,依據甚麼法律抓人,怎麼能行呢?」最後上渡派出所迫於無奈,終於說出了幕後的倉山區國保警察「吳德文」。 國保警察說:「我們不講法律」 七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左右,張麗玉的家屬到倉山區公安分局要求見國保警察吳德文,門衛通傳後,出來兩個便衣。家屬問為首的那個是不是吳德文警官,他們不回答。 當聽到家屬說是來問一問抓張麗玉的法律依據時,為首的這個便衣一下炸了似的,一臉兇相地說:「你們不要跟我講法律,我們不講法律!」「我告訴你,張麗玉不僅是違法犯罪分子,她還涉及政治問題,你們還想為她翻案嗎?」 過了一會兒,這個便衣又說:「二十六日我們會把材料報到檢察院。」 後來另一個便衣說他們抓人的依據是刑法三百條,家屬追問他刑法三百條和張麗玉有甚麼關係。他說他認為法輪功是×教(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家屬反駁他,「‘你認為’那是你個人的認識,不能作為法律依據,公安部文件中規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你有甚麼法律依據?」 這個便衣說法律依據就是刑法三百條,讓家屬自己好好去看刑法三百條。當家屬拿出打印好的刑法三百條放在他面前,質問他哪裏提到法輪功時,他開始耍無賴,說:「我就不給你法律了,我就抓了人,怎麼樣,你去告我呀,你去叫檢察院、法院抓我呀!」 家屬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國保警察 據悉,面對國保警察「不講法律」,家屬已經寫信依法向倉山區公安分局陳武成局長投訴此事,要求糾正其下屬的執法犯法行為,制止冤案的發生,立即釋放張麗玉。 同時家屬還分別寫信給倉山區檢察院盧志堅檢察長和福州市檢察院葉燕培檢察長,舉報國保警察吳德文等人涉嫌徇私枉法,要求檢察院履行監督公安機關的職責,監督國保糾正違法辦案行為。 舉報信中,家屬還提請檢察長依法辦案,避免批准國保枉法濫權,非法逮捕無辜的好人。 福州市區號0591 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區分局 地址: 福州市倉山區朝陽路30號 郵編:350007 投訴電話:83413273 電話:83416110 83417110 局長陳武成83538168 副局長 黃長江 政委鄭南88066669宅88005999、13705919191 副局長林萍83428997宅83367777、13905916677 副局長林友惠83467733宅83427668、13600889933 副局長潘臻穎83428999宅83805837、13600802518 副局長翁其泉83530399宅13805014444 紀委書記趙時鋒83437323宅87587056、13609556020 辦公室主任施利群83428989、13609590617 政治處主任唐亮88030156宅87577123、13705998962 福州市倉山區檢察院: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大坪路326號 郵編:350007 電話:83438744 檢察長:盧志堅 福州市檢察院 葉燕培檢察長: 地址:福州市晉安區長樂南路89號 郵編:350011 電話:83658665 檢察長:葉燕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