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蒙陰縣垛莊鎮兩位村民周光明和趙傳文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道理使他們更善良和正直,去年底,在向百姓傳播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時,被非法關押在臨沂河東區看守所,至今已半年之久。 周光明,五十五歲左右,是蒙陰縣垛莊鎮羅圈崖村的一個憨厚農民。趙傳文,四十八歲左右,是寺後窪村民。一九九七年,周光明開始學煉法輪功,使他身心受益,更加勤勞持家,孝敬老人,家庭和睦。而趙傳文與妻子劉鳳厚同修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夫妻兩人都曾遭中共當局迫害,趙傳文曾被非法判十三年重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周光明與趙傳文在臨沂蘭山區新橋集市上熱心的向百姓發放介紹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資料時,被新橋派出所警察綁架,後劫持到臨沂國保隊,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臨沂河東區看守所。 被非法關押在臨沂河東區看守所期間,犯人強行給他們洗冷水澡、不讓睡覺,逼迫他們背監規等,家人也不許會見,冬天、夏天的衣物無法送到他們手上。 一個月後,即二零一六年一月末,國保警察企圖欺騙周光明與趙傳文的家人在批捕書上簽字,家人沒有配合。接著,國保警察搜集、捏造所謂的「證據」,與蘭山區檢察院、法院進一步加害周光明與趙傳文,還通知了其家人將要開庭,由於拿不出所謂的證據材料,加上律師的介入和警告,公檢法不法人員無法開庭,就拖延關押時間,周光明與趙傳文現在已被非法超期關押半年之久。 周光明曾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晚,與當地法輪功學員周桂花、劉靜、張紀梅在費縣薛莊傳播大法真相時,遭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費縣看守所,同年八月,周光明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山東省王村勞教所遭受迫害,後轉到章丘市官莊鄉勞教所。他被強制洗腦、嘲笑、侮辱、寫「三書」、長時間做奴工等,直到二零零九年才得以走出勞教所。 趙傳文曾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半夜,被蒙陰縣國保大隊、沂南縣岸堤派出所、重山派出所幾十警察在住處將他綁架。半年多後,趙傳文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二日,趙傳文被劫持到山東省監獄,直至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出獄。趙傳文在獄中遭到各種非人折磨,包括:暴力「轉化」,長時間不讓睡覺,有時連續四天四夜不許睡覺;長時間罰站,站得腿肚子腫脹;餓飯;刑事犯在獄警授意下對他拳打腳踢,用鐵絲網抽打,用木棍擊打他的大腿和腳心,用膠合板猛刮他的兩肋,用 牙刷柄絞他的手指……犯人王意曾對趙傳文說:「我不想打你,可隊長讓我打你。」趙傳文在山東省監獄遭受的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遭十年冤獄 趙傳文在山東監獄備受酷刑》。 目前,公檢法搜集到的所謂「證據」,都是偽證,因為法輪大法真相資料是公民信仰自由的一部份,屬言論自由範疇,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不能當作庭審證據。其中,周光明曾經被非法勞教過一次,而現在勞教制度被取消,說明勞教本身就是錯誤的,所以被勞教不能當作「證據」;趙傳文曾被非法判刑過一次,那是當地公檢法違犯憲法製造的冤案,早晚會昭雪糾正的,也不能當作所謂的「證據」。這些常識性的東西,本次綁架的辦案人員應該非常清楚。 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臨沂國保隊:辦案人員劉某18553977122 國保大隊: 地址:蘭山區考棚街1號,郵編276001 王鳳忠 大隊長0539-7305721 尤振東 教導員0539-7305025 孫洪資 副大隊長0539-7305720 褚延山 副所長0539-7305720 張 進 中隊長0539-7305725 王 靜 副所長0539-7305725 沈學波 副中隊長0539-7305725 莊 霞 中隊長0539-7305739 王建軍 指導員0539-7305739 劉合福 二中隊科員0539-7305739 毛建霞 指導員0539-7305720 蘭山區新橋派出所: 地址:臨沂市新橋鎮東石橋村986號,郵編273407 吳鳳廣 所長 185539779810539-7305628 15969915609 韓 波 教導員185539779880539-7305629 13905391280 趙帥龍 警察 18553977987、15863857977 劉寶多 警察 18553977989、15275499371 郭朝峰 警察 18553977985、13853915095 郭 峰 警察 18553977986、0539-7305630 15263993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