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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冤獄八年半 王秀英走出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
文:王秀英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按: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王秀英於二零零七年九月被當地警察綁架,刑訊逼供,之後被非法判刑八年半。在成都市龍泉驛女子監獄,王秀英被強行洗腦,被強迫做奴工。二零一六年三月份王秀英回到家中。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叫王秀英,今年六十歲,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中秋節那天,我被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察綁架到一個賓館裏,那是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他們在那裏對我刑訊逼供:我被他們吊起來,打耳光,讓我承認其他同修在高壓迫害下針對我的口供。當時我有怕心,不想被他們折磨,就承認了他們對我的迫害,二零零八年六月我被綁架到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女子監獄,陷冤獄八年半。

中共酷刑:吊銬
中共酷刑:吊銬

在監獄裏我遭到了殘酷迫害,直到回家那天對我都被二級嚴管。因為限制我用熱水,每天只有一瓶熱水,所以不管颳風下雨,我一直都堅持用冷水洗頭、洗澡。後來她們強迫我參加奴工勞動後才沒有限制我用熱水,我也一直堅持用冷水洗頭。

獄警把我送到轉化室強行轉化,在生活上不准我買東西,不准我上廁所,獄警操控犯人迫害我。為了達到目的,獄警利用那些邪悟者試圖誘導我放棄信仰,被我拒絕後,他們就用惡毒的語言罵師父,罵法輪大法,對我進行大肆謾罵和人身攻擊。獄警操控犯人每天只准我打一瓶開水,不准我出監室,進行室內嚴管。持續迫害我幾個月後,由於又有新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進來,獄警才暫時把我調到其它監室和那些刑事犯住在一起。對我進行室內嚴管,派兩個犯人二十四小時看管我。

二零零九年獄警為了讓我穿囚服,除了我身上穿的一身衣服外,把我其它所有的衣服都收走了,當時是夏天,我只穿一件短袖衣服和一條睡褲。到了九月底,天氣變冷,我沒有衣服穿,就抱著枕頭取暖,獄警指使犯人就拿來囚服讓我穿,我沒穿,那年正好流行H.N流感。獄警到十月一日那天,才指使犯人去保管室讓我把自己的衣服拿出來穿上。

到了二零一一年,監獄裏又開始了新一輪全監獄強行轉化,把每個監區一直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在一起,看那些攻擊法輪大法、誣蔑師父的錄像片,然後讓這些人討論,試圖再一次強行轉化。沒達到目的,她們又把我綁架到轉化室,整天逼迫我看那些誹謗大法的錄像片。整整三個月,無論她們採用甚麼手段,威逼利誘,我都用正念否定。最後她們讓兩個犯人強行按著我,讓我在她們事先編寫的轉化書上按手印,我不按,她們就拉扯我,把我的毛衣衣領都扯壞了也沒達到目的,她們自己就在已經編好的轉化書上,簽上我的名字,按上手印,然後她們就跑到惡警那裏去請賞。當時我想轉化書與手印都不是我的,所以我就認為沒事了。哪知道她們又開始往我身上套囚服。

隨後她們對我採取強制勞動的另一種形式的迫害,讓我掙工分減刑,企圖用減刑來誘惑我轉化。兩年的強制勞動後,她們說我的工分可以減刑了(因為我從不看工分,也不簽字),我就聲明:所有企圖利用減刑,以我的名義寫的轉化書我也不承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份我冤獄八年半回家後,攀枝花市瓜子坪社區的人還到我家進行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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