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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17歲被迫害致死 母親三次被非法勞教
黑龍江佳木斯陳秀玲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日】在明慧網上「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名單中,第一例就是佳木斯市的女高中生陳英,時年僅十七歲。

陳英的母親、現年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陳秀玲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陳秀玲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女兒被迫害致死的經歷以及自己遭迫害的事實:

陳英生前和母親陳秀玲的合影
陳英生前和母親陳秀玲的合影

一、品學兼優的好女孩十七歲被迫害致死

陳英於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出生,父母在她五個月時離異。陳英是佳木斯市樹人中學高一二班副班長、地理科代表。

一九九六年五月,陳英與母親陳秀玲、姥姥紀廷華同時開始修煉法輪功,祖孫三人均在大法中受益,她們不但身體健康,道德昇華,陳英也學習優秀,一家人其樂融融。

陳英按照師父教導的真、善、忍做人,誠實、認真,助人為樂,是一個品學兼優的陽光女孩;她喜歡各種文體活動,尤其愛好書法,曾多次獲書法榮譽證書。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學校還給她頒發了「三好學生」證書。校裏校外,人們都很喜歡她。在家中,她更是媽媽、姥姥心中的好孩子。

一九九六年,中共喉舌《光明日報》刊出別有用心者的文章誣蔑法輪功。十四歲的陳英,立即給《光明日報》寫信,談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受益的體會;一九九九年七月,《科技之光》再次刊出誣蔑大法的文章,陳英和功友聯名給《科技之光》發了五封電郵。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兩天後的七月二十二日,剛滿十七歲的陳英和眾多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七月二十九日,家人曾在天安門廣場找到陳英,當日中午帶她回佳木斯。但陳英因為沒有完成心願,趁火車停靠秦皇島時,又返回北京。之後她三次被北京警察綁架,兩次都機靈走脫。

八月十五日,陳英第三次被警察綁架、關押到佳木斯駐京辦。佳木斯駐京辦設有專門抓法輪功的警察,一個月換一批人,當時是佳木斯公安局「六一零」的政委李純友等人。李純友當天用手銬把陳英等銬在鐵管子上,不給吃喝,也不通知她的學校、家人。

據悉,李純友八月十六日親自帶人將陳英押回佳木斯。途中,這些警察對陳英進行毆打、恐嚇、侮辱,將她用手銬銬在車架上,上廁所時只給打開手銬,不准關門,警察就站在門前看著。十七歲的陳英受到極大的侮辱,她在上完廁所後快速關上門,然後從廁所的小窗口跳車……

據悉,在當日下午二點三十四分,有扳道工人看見有人在京秦線二百八十公里處跳車,跳車人二次試圖站起,沒成功,倒下了。火車行駛二十多里才停下來,李純友和第二包車組的列車長等人將陳英送到豐潤醫院。當晚六點多鐘,李純友說:「看不能活就拔了氧氣!」目的是不讓家屬看到還有活氣兒,當晚又直接送到豐潤火葬場冷凍。

八月十七日晚,陳英的母親、舅舅、班主任蔡老師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長孔某帶到「豐潤賓館」。李純友給他們講了所謂的事情經過,稱他抓陳英抓了三次都沒抓住,所以要親自把陳英從北京帶回去將功補過。李純友還親口向陳英家人承認:「你孩子我打了。」

當晚,中共喉舌殃視指使天津電視台記者採訪陳英的母親陳秀玲,威脅她放棄修煉,否則就見不到女兒。陳秀玲當時悲痛欲絕,和自己相依為命的女兒在短短的二十六天就與她天人永訣,她太想見女兒最後一面了,就違心的說了假話。第二天早上和警察一起去了火葬場,但警察也只讓她看了一眼女兒的遺體,又讓陳英的家人交了八百多元的火化費,就強行驅逐了陳英的家人,而家人至今也沒有看到陳英的骨灰。

第二天,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九日,中共喉舌殃視播出假新聞,稱陳英因精神恍惚,多次想自殺,趁家人不備跳車身亡。《三江晚報》也如法炮製,對陳英進行謊言中傷。

陳英的非正常死亡是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造成的。事後,肇事者又竭力掩蓋真相,欺騙不明真相的百姓。二零零零年五月,陳秀玲曾寫文章上網揭露謊言,讓世人知道真相。

陳英,這樣一個陽光、乖巧、懂事的好孩子,只為上北京講一句真話,只為了做一個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就被不明不白的害死了。

陳英的姥姥紀廷華在外孫女死後整整一百天時,帶著對外孫女的思念悲哀離開人世,時年七十八歲。

二、母親陳秀玲遭七次綁架、三次勞教

陳英的母親陳秀玲,原佳木斯市客運站運通公司市場保潔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發生後,陳秀玲曾七次被綁架,三次被非法勞教,期間遭到毆打、電擊、野蠻灌食、長期大背銬、五天五夜不讓睡覺等折磨。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九日晚,陳秀玲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途中被綁架,被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三月十三日,佳木斯國保大隊警察陳萬友和張洪宇在看守所提審陳秀玲,強拉她的手在他們編造的陳英死亡材料上按手印。三月二十日,這兩人又提審陳秀玲,問了是哪個親屬接的陳英後,又闖到親屬家裏對其進行恐嚇而取得偽證,後拿到日內瓦人權會上否認陳英被迫害致死的事實。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日,陳秀玲因為在外面煉法輪功,被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九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陳秀玲再次進京上訪,被綁架到前門派出所。當晚在警察把所有法輪功學員拉到昌平南口派出所時,陳秀玲沒配合報名,機智走脫。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七日,陳秀玲被警察綁架到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在高壓迫害下,她被迫寫了所謂的悔過書,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釋放。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陳秀玲在家中被佳東分局警察綁架,在看守所被關押二十二天後,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被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早十點左右,佳木斯市佳東派出所的孫雷和四、五個警察綁架了陳秀玲,把家中翻的一片狼藉,並搶劫一空,其中包括新買的電視機、DVD影碟機、一千多元現金、戶口本、身份證、工資卡、存摺,甚至連自行車鑰匙等全部洗劫。陳秀玲又被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這是她第三次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陳秀玲等法輪功學員被轉押到位於哈爾濱市的黑龍江省女子戒毒所。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下午,陳秀玲、李桂芳於在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被奮鬥派出所警察綁架。陳秀玲被非法關押八十八天後,被勒索兩千六百元之後才得以回家。

這麼多年陳秀玲所遭受的迫害僅是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個,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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