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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親人沒有錯!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我是一個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我的妻子多次被抓,被非法勞教。

我妻子被關押期間,我找了我所有能找到的關係,花了不少錢,吃了不知多少次飯,最後邪黨的幹部直接告訴我:「某某,你妻子殺人放火都能辦出來,唯有學法輪功不行。」我就奇怪了:她們這些家庭婦女,都是因為有病才煉法輪功的,煉功也確實起到了祛病健身的奇效,過去的婦科病、慢性哮喘、慢性胃腸炎等疾病,不治而癒,讓我覺得不可思議。我們花了好多錢都無能為力,她煉煉功就好了,更奇怪的是她那火暴的脾氣也變好了,以前為一點小利爭得你死我活,現在居然做到了我這個自以為還不錯的兒子都做不到的事,對公婆像親女兒一樣照顧得無微不至,老娘走哪誇到哪兒,兄弟姐妹,哥嫂鄰居之間的關係,全村人都說好。可對這樣一個好人,卻因為煉法輪功就被抓,被勞教,而且無論甚麼理由也不准放人,你說這是甚麼世道,甚麼政府。

面對打壓,我的壓力很大,怕丟掉自己的一官半職,怕她吃虧,因為我知道邪黨執政的黑暗,又怕孩子上學受牽連,咱對那個所謂的上級沒辦法。無奈之下,我打她罵她,她不吱聲,我用離婚威脅她,妻子含淚對我說:「你如果因為我煉法輪功和我離婚,我同意,我不連累你,可是這樣對你不好,你在幫邪惡的忙,在做一件江澤民想做而做不到的事,在迫害一個修善的煉功人,你會有罪的。我不願意為眼前的一點利益,而喪失了一個人最起碼的道德和良知,學法輪功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信仰自由,師父沒要我一分錢,就把我一身的病都治好了,我就不能說一句公道話嗎?那江氏集團利用全國的報紙、電台、電視台鋪天蓋地的造假宣傳抹黑法輪功,卻不給我們說一句話的權利。可江氏集團卻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不允許律師為學員辯護,殺人放火的還有上訴的權利,我們卻沒有,這公平嗎?再說,江氏集團用謊言毒害了全國人民,人們頭腦中只要裝進了法輪功不好的人,下一步就要被淘汰的,就像一列飛奔向前的列車,前方就是懸崖,你不應該告訴人們嗎?前面危險,趕快停車還來得及,不應該把危險告訴他們嗎?這是正與邪的較量,也是世人擺放自己位置的時候,你是同情弱者法輪功,還是屈服於江氏集團的淫威,還是低三下四的活著,做一個背叛師父和法輪功的人。」

妻子的肺腑之言我無以言對,我哭了,一個大老爺們我第一次真的動心的哭了。是啊,我也是個好打抱不平的人,我怎麼能這樣對待她呢?特別是她也沒做犯法的事,也確實沒有錯,只不過是行使了自己的權利而已,特別是她們為發一個神傳文化的光盤和叫人向善的小冊子,或貼幾張全國公訴江澤民的不乾膠,就被抓、被審、被冤批勞教,也真是太冤枉了!

後來我參與一個正義維權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的案子,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我才如夢初醒。我清楚的記著:律師在法官的要求下,宣讀了國家和公安部規定的十四種邪教的名字,連法官也吃驚,裏面沒有法輪功,也就是說法輪功不是邪教,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至於光盤律師要求當庭放一放,看看是甚麼內容,沒敢放。律師說據我所知,都是些唱歌跳舞的,還有傳統的神話故事,內容非常好。說小冊子律師要求當庭念一念,也沒念,律師還辯護了很多內容,使全法庭的人都啞口無聲,律師要求當庭釋放當事人,他們沒敢,還是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給偷判了。

後來聽一個法院的朋友說:開庭只不過是走走過場,判多少年早就由「六一零」定好了。這使我徹底的認清了那個所謂的狼黨媽媽的真正面貌。我不再恨我妻子了,我也盡心地為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減輕她的一點負擔。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政府頒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新政策,許多法輪功學員用自己的真名實姓控告江澤民,他們堂堂正正的正義之舉把江氏集團還在位的幾個壞人嚇的不輕,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採用截訪,逼學員寫不上告的保證,抓人,抄家,拘留等下流手段,醜態百出。我還真佩服法輪功學員,他們用法律的手段,嚴肅的堂堂正正的指出,這些所謂的執法人員在知法犯法,被江氏集團賣了還在幫人家數錢。

是啊,一件東西,只有失去了才覺得珍貴,在妻子不在身邊時,我才體會到她有多麼好,對我多麼重要。我也開始思考:到底法輪功好不好,李洪志大師正不正?為甚麼世界上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煉法輪功,人家為甚麼不打壓?還給李大師那麼多褒獎?為甚麼國外沒有自焚和自殺的?這些事鎮壓前為甚麼沒有發生過?為甚麼外國那麼多高學歷高職位的人在學呢?要是真的不好,為甚麼外國就不鎮壓呢?就只有江氏集團鎮壓呢?我帶著許多疑問陷入了深深地思考……

看看今天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們的親人,就因為和別人講了一下煉法輪的好處,就被扣上破壞法律實施的帽子,任意抓捕和判刑。我思前想後,我徹底的明白,江澤民為甚麼反對法輪功,他太壞了,太邪了,而法輪功太正了,他們的師父太正了。哪天江氏集團倒台了,我也要學法輪功。

我們的親人沒有錯,不就貼了張控告江澤民的傳單嗎?江澤民是個禍國殃民的大壞蛋,迫害死了那麼多修「真、善、忍」的好人,甚至操控手下敗類,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犯下了這星球上最大的罪惡,不該告他嗎?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王子犯法與民同罪,何況全國人民都恨他,他使中國社會道德急速下滑,老人倒了沒人扶,小孩被車撞了沒人救,為了掙錢,甚麼毒大米、毒奶粉、地溝油等,遍布各地。

法輪功學員家屬們,善待你的親人吧!應該認真思考思考了,別再消極等待了,拿起法律的武器,為我們的親人伸張正義,該要人要人,該請維權律師就請維權律師,不管能不能救出來,最起碼能證明我們的親人是清白的無罪的,不要再給我們的親人增加心理壓力了。當真相大白於天下的時候,我們也能堂堂正正的說:我們做了我們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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