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家住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依安縣依龍鎮永珍村一屯的劉玉梅,今年才三十六歲。可十六多個春秋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度過的。以下是她對在江澤民的控告書中對二零零一及二零零二年一段經歷的回顧。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我到北京上訪,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相,遭到北京廣場警察的綁架,刑訊逼供。我不報姓名、住址,遭到警察性侮辱,開水澆身後到外面零下二十幾度天氣凍、拳打腳踢,後轉到他們私下的一個賓館關押,把身上錢財搜刮一空,等轉到當地依安縣拘留十五天後,又轉到看守所拘留十五天仍不放人。 在無處說理的情況下,我絕食抗議,遭到野蠻灌食,灌的都是食鹽兌水,把一個不滿二十一歲的我變成了他們摧殘的對像,本是健康的我被他們折騰的骨瘦如柴。 那還不算,一次幾個彪形大漢把我按住灌食,灌完鼻飼回去,疼得我滿地打滾。那時候絕食三天又轉到拘留所,在拘留所的板鋪上滾到地上,嗷嗷直叫,兩個獄警又從地上把我抬到鋪上。就這樣折騰著,滿肚裏都是僵硬的大包,嘴裏咳出的都是血和血塊,後經依安縣人民醫院院長(女)親自到拘留所察看原因:「當時沒用任何儀器,結論是結石。」我母親也在同一拘留所被非法關押,當時我母親說:「我家孩子沒有任何身體病症,怎麼可能?」她們無語。 兩天後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我們母女被非法勞教,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關押期間,我被迫害不能說話長達一個月,逼迫坐小板凳,強迫洗腦,體罰,做勞工,人身攻擊,坐過鐵椅子,挨過雙合勞教所大隊長王岩拳頭打,郭副隊長從二層鋪的上面把我拖下,造成身體多處淤青。 在雙河絕食期間,我多次遭獄醫野蠻灌食,後獄方又伙同當他政府向家人勒索錢財未遂,讓我給家裏打電話要一千元錢,說是送我的接送費,電話接通的那頭傳來的是:「母親剛被迫害保外就醫沒多久,身體虛弱,地裏的黃豆顆粒未收,弟弟沒錢上學,政府又不斷向家裏施壓。」我拒絕向家裏要錢,遭到王副隊長的腳踢。 在我和母親被雙雙關押期間,父親打工,每個月還要跑來見我們一次,給存錢、存物,供弟弟上學,以資補家用,夏天熱,早上做好一天的飯,下班回來飯就變成餿飯,父親經常是就著餿飯吃下肚,父親肩負精神和肉體的雙重壓力。 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我被放回家中。同年四月十八日晚,縣國保大隊及當地依龍鎮派出所帶頭抄家抓人,母親被他們帶走,次日,警車又返回家中抓人,我索性逃脫,卻被他們當成罪犯一樣,在各大隊廣播喇叭裏面喊話:「有一個女的,二十多歲。有看見的給我抓住。」就這樣在他們的魔爪與喊話間,我游離三天兩夜,才得以脫身,當時各個路口、道口都有警車,還有不明事實真相給予舉報的,當時已是傍晚,天隨著慢慢變黑,被兩輛警車用大燈照著,地毯似搜索,搜了快一個晚上才草草收場。我的腳被磨破,只好光著腳走在泥濘帶有冰碴兒的路上。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我被大慶派出所非法闖入租住屋內非法抓捕,被從外衣兜搜走八百五十元錢,遭刑訊逼供,當場打暈死過去。沒等恢復,他們把我和另外幾名法輪功學員轉到牡丹江。 次日,和我在一起的一名法輪功學員葉蓮萍被上刑逼死。我於當晚被送到牡丹江第一看守所關押,期間我絕食抗議,又遭野蠻灌食。剛開始用開口器灌,後用鼻飼灌,被他們強行拖出提審,放到冰冷的水泥地上用腳踢身。 在牡丹江一看不讓大小便,不給被褥,只能合身躺著。腳被他們釘在板鋪專門設置的地環上,曾多次暈倒,被送牡丹江公安醫院繼續迫害十三天。身上一千元錢被搜走。當時搜走我錢的是一個姓張的獄警和另外一人不知姓名,這次被非法關押二十一天後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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