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我今年七十四歲,於一九九七年有幸修煉法輪功。去年五月,我從明慧網看到大法弟子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問題。開始時,我簡單的認為我沒有直接受到邪惡的迫害,沒有在邪惡黑窩裏掛號,所以與我關係不大,同時也覺得沒有素材可寫。 通過不斷的學法、看明慧交流文章,我逐漸意識到自己的想法不對,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是每個大法弟子的責任。控告江澤民,結束這場迫害,大法弟子得唱主角。 訴訟狀寫好後,我的怕心也來了。因為我是要實名控告,害怕身份公開了,會產生安全隱患。之後通過加強學法與同修交流,我漸漸增強了正念,認識到,我們幹的是最正的事,邪惡是不敢迫害的。當我決定第二天去寄訴訟狀的當天晚上,在似夢非夢中,我飛上了高空。醒來後我悟到,是師父在鼓勵我呢,我做對了。至此怕心一掃而光。第二天,我輕輕鬆鬆的去了郵局,順利的向最高檢、高院等四個機構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訴訟狀。轉天中午,四份訴狀都收到了簽收短信。 二零一五年十月份的一天,片警和居委會主任來找我,核實訴江的事。怕我不給開門,讓鄰居敲開我的門。我家是一框雙門。我打開第一道門,他倆做了自我介紹(片警和居委會主任),然後問我:你是某某嗎?我說是,他說:是你上訪了嗎?我說:狀告江澤民呀,是我。這時我想,他們送上門來聽真相,此時不講更待何時?我打開門讓他們進來。他們進來後,片警要拿手機照相,居委會主任想錄音,都被我制止了。居委會主任說:我們以後每月來一次。我說:如果做朋友,我隨時歡迎,如果是監控我,你們還是免了吧。 我很平和的給他們講真相。我首先講了,學法前我們老倆口的病狀及家庭矛盾。修煉法輪大法後,我按照師父的教導,以真、善、忍的標準做人,遇事替別人著想,遇到矛盾找自己,一身的病全好了,脾氣也變好了,家庭關係得到了改善,矛盾也一一化解了。老伴煉不了功,但是我煉功他受益,他得病時大夫說他少則活半年,最多活一年,可是他在我身邊整整活了六年。像我倆這樣的奇蹟,在大法弟子當中還有很多。 我還告訴他們,是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性迫害政策,導演了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欺騙了全國人民。江澤民迫害「真善忍」,必然崇尚「假惡暴」,他以貪腐治國,出賣領土,甚至幹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罪惡,真是國家的災難,民族的災難。他幹了那麼多壞事,不應該控告他嗎?而現在的法律規定:終身負責制,誰幹的事誰負責。而真正受害的卻是你們,你們雖為了自己的飯碗,也不能糊裏糊塗的幹壞事,當他的殉葬品啊!所以,希望你們在自己的職責之內多為百姓幹點好事,給自己留條後路。 聽我講完,居委會主任說:我們就是來勸你別煉了,你還煉嗎?我說:煉呀,一天不煉都不舒服。她說:在哪煉?我說:在家煉呀。她說:在家煉我們管不著。片警說:都像你們這樣好,我們不就失業了嗎。我笑著說:如果人人都學法輪功,說不定還真用不著你們警察了呢。片警說:沒想到你這麼坦蕩。 從那以後,片警再沒來過。今年新年前,居委會主任給我打電話,要送我一桶油、一袋米、一袋麵。我拒絕了。我說:我不是貧困戶,你送給最需要的人吧。她說:我知道了。從此以後,她再沒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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