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六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半,遼寧北票法輪功學員王慶在北票市法院被二審非法開庭。朝陽市中級法院孟凡石擔任審判長,陪審員是華政通和陶蕊。 庭審過程中,孟凡石非常跋扈、囂張,多次打斷王慶的陳述,孟凡石叫囂:「不許說法輪功」、「不許說起訴江澤民」、「不許說習近平的依法治國」,幾乎王慶說的每一句話都被打斷多次。 擔任王慶無罪辯護律師的石伏龍,對審判長孟凡石剝奪王慶陳述權和辯護權的惡劣行為提出抗議,並義正詞嚴地強烈要求代表檢察院的檢察官,對審判長孟凡石粗暴野蠻的違法行為行使監督權力。之後,孟凡石的枉法行為才有所收斂。 當提到法輪功學員王慶只是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時,石伏龍說:「公民有信仰自由,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干涉」;當提到法輪功學員王慶依法起訴江澤民時,石伏龍說:「公民有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和依法訴訟、控告的權力,以任何理由抓捕依法訴江公民都是打擊報復的違法行為」;當法院提到王慶在公共場所宣傳法輪功時,石伏龍說:「從檢方提供的證據看,對王慶非法抄家時,除了發現兩把扇子、一副對聯和至今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是王慶本人的一個U盤外,一無所獲。對聯和扇子是在王慶的私人場所──居住的家中發現的,並不是公共場所,也就根本談不上在公共場所宣傳法輪功。以兩把扇子、一副對聯和一個說不清來源的U盤作為王慶重判五年徒刑的定罪證據,實在荒唐!純屬誣陷!」 之後,石伏龍律師還就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規規定法輪功是××;任何人的講話都不是法律,更不具備法律效力;破壞法律實施的人只能是擁有公權力的人;以任何藉口打壓法輪功,抓捕、迫害依法訴江的法輪功修煉者都是地地道道的違法行為。庭上,王慶的女兒也以王慶授權辯護人的身份為父親做了無罪辯護。 整個庭審持續了兩個半小時,面對石伏龍律師邏輯嚴謹、細節嚴密、有理有據的正義辯護,在場的法官、檢察官無言以對,最後以「合議庭合議」為藉口草草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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