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六月二十日,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繼紅非法開庭。張繼紅的姐姐被擋在庭外,國保警察劉喚宇問:「煉法輪功嗎?」回答說「不煉」。劉喚宇要求其罵三聲法輪大法師父才能進庭,張繼紅的姐姐拒絕,並問他:「你怎麼還讓人罵人?」國保大隊長王寶民給張繼紅的姐姐拍照,張繼紅的姐姐也拿手機給王寶民拍照。結果手機被王保民搶下,並把張繼紅的姐姐扣下,數小時後張繼紅的姐姐才重獲自由。 初次聽到這個消息的老百姓,可能都會感到吃驚,天下還有這樣的法庭嗎?不罵人不讓進,罵了人才能進,這是甚麼法庭?看來進法庭的人都得會罵人了,這樣的法庭對當事人能作出公正的審判嗎? 罵人是不道德的,這是公理。法庭在庭審中本應起著維護社會道德的作用。讓人在進法庭前先罵人,就是逼人放棄道德。 在中國的法律上至今找不到一條法律規定說修煉法輪功違法,何況中國的憲法明明白白地寫著公民有信仰的自由。而法輪功師父李洪志先生曾經連續四次獲得過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修煉法輪功的人數上億,目前全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上億人在修煉法輪功。他是一個對世界和平作出重要貢獻的人,是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是一個給中國增了光的人。為甚麼要罵他?罵他怎麼要成為進法庭的前提? 中共誣蔑法輪功是×教,可是中國的法律有這樣的規定嗎?政策能代表法律嗎?是不是×教,不能由一個政黨說了算,那法庭不正是辯論的地方嗎?中國人都知道「木不鑽不透,理不辯不明」,這怎麼還沒辯呢就先逼人罵法輪功師父,這樣的規定不但違法,還違常理,更不道德。 逼張繼紅姐姐罵人的是國保警察和國保大隊長,這些公安怎麼跑到法庭門口做這事來了?這不明擺著是公安與法院聯起手來迫害好人嗎?這不是未審已判了嗎?提前安排逼人罵人才能進法庭的程序,本質上暴露出中共對法庭的劫持。人們自然會想到:罵人才能進的法庭,那裏面的工作人員及周圍的護衛人員是不是都是用罵人作為攻擊有信仰的中國人的手段了呢?罵了人才能進的法庭肯定不是一個主持正義與公平的法庭!中共為達到迫害法輪功的目的,把法庭也放倒了。 在罵人才能進的法庭上,審判席上高坐的法官,公訴席上坐的檢察官,那些早已被安排進去參與旁聽的人,周圍站立的法警,與被告席上的法輪功學員,形成的對比太強烈了。這樣的庭審,不用審判,善惡已判! 法院地址: 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新興街一段24號 法院電話 0429-612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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