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今年五十歲的韓愛雯是山東兗礦集團物業管理中心職工,她和所有法輪功學員一樣,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提升了她的道德品質和操守,努力做一個好人,提高境界成了她生命的意義。可是,就是因為這句「法輪大法好」,韓愛雯女士經歷了中共為迫害百姓而實施的層層陰暗的一面。 下面是韓愛雯女士講述的經歷: 修大法 頑症消失 善解仇怨 一九九六年初,在山東兗礦集團氣功協會的大力推薦下,我開始修煉法輪功,不知不覺胃炎、關節炎、貧血、眩暈、內痔、囊腫等各種頑固病症不翼而飛,這讓我感到很神奇。 大法化解了我和婆婆多年的仇怨,我主動買了蛋糕去給多年不來往的公公、婆婆過生日。以前,拿服裝廠裏的邊角餘料,學法輪功後,也主動拿自己的工資補交到單位……凡此種種,從大法中得到的好處說也說不完,我們每天沉浸在法輪大法帶來的美好中:工作兢兢業業、助人為樂、家庭和睦、身體健康、道德回升、社會穩定。 因信仰 招中共「眼線」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一些天津法輪功學員被當地公安人員非法抓捕毆打之後,我和平合法的來到北京,要求政府放人,並保證我們修煉法輪功的合法權利。在火車上,被要求登記身份證,誰知這竟成了所謂的「案底」,網上也能查到,單位也因此受牽連而監視我。每天各個煉功點都不乏便衣特務的身影。 在得到政府信訪部門保證不干涉我們信仰自由的承諾後,我真的很欣慰,感到政府還是很開明的。然而,三個月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中共獨裁者江澤民,親自策劃、發動、實施了這場完全沒有法律依據、不基於任何刑事法律和程序的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殘酷滅絕政策。 那時候,廠子活忙的時候加班,活不忙時的時候,大家就回家等待。可我卻沒有一點回家等待的時間,時時在加班,早晨七點三十上班,晚上九點三十下班,中飯和晚飯只有各一小時的吃飯時間。我在廠裏是龍頭第一道工序,我不工作,至少兩個車間停產。當時的書記裴紅霞假以各種理由,執行上級命令,把我扣留在辦公室,寧願車間停產,也要強迫我放棄法輪功信仰、強迫放棄公民上訪權,寫甚麼「不煉法輪功保證」,並威脅我要抄家。我根本無法照顧家人和孩子,那時兒子才五歲。後來,裴紅霞患白血病死亡。 老百姓嘛,不求甚麼,只想有個好身體,做個好人,安安穩穩過個舒坦日子。沒辦法,我只好托人調離服裝廠,來到兗礦集團事業處供電隊。這裏沒人知道我煉法輪功,本以為可以過個太平日子了,可濟東分局的六一零又順籐摸到事業處。這下,全處上下亂了營,一定要查出是誰把我調來的。從此我再也沒有太平的日子了, 那時背後處處都有監視的眼睛,電話被監控,上下班有人跟蹤,回到家樓房四週都是遊蕩的眼線。 風雨來 大約一九九九年十月底的一天,大清早六點多,供電隊打來電話,讓我立刻去班上,歷來的經驗告訴我風雨又來了。我難以抑制悲傷,出於自保的本能,抱著對政府的信任,避開眼線,我再一次來到北京,希望能得到合理的答覆。 輾轉到了北京,住在丈夫的姑姑家,姑姑給我婆婆打電話告知我的到來。誰知第二天一大早,丈夫領著供電隊科長劉學利和保衛科金萍來到姑姑家,假說恰巧到北京出差,順路帶我回家,一路上,科長不斷的與後面車上的人電話聯繫,我才知道,我坐的汽車後面還有一輛「保安車」。丈夫被他們非法關押在我單位幾天了,說不找到我,就不讓他上班、回家。那時,我的兒子才剛剛六歲。 車到我家樓下,我和丈夫剛進家門,保衛科人員就緊跟著也進門來,把我綁架到單位辦公室,科長宋士雷、鞠開容等人對我連恐嚇帶侮辱,一夜不讓休息。第二天,又非法關押到單位單身宿舍樓裏,公安局濟東分局也來了人,警察楚××和穆鳳岐把我當犯人一樣非法審問,一天中午,我單位請他們吃飽喝足了酒,楚X躺在床上,讓我給他點煙,我沒點。一個姓王的警察自稱和我二哥同學,叫嚷著要煽我的臉,說是要替我二哥教育教育。幾天後,把我非法關押在鄒城市拘留所十天。 回來上班後,人家上班,我上班,人家不上班,書記陳德堯也以「辦板報、拿文件、做會議記錄」等各種藉口脅迫我上班,沒有星期六,沒有星期天,甚至他黨校的作業也讓我代寫,還讓我給他買煙。 一次,局辦公大樓泵房的同事休病假,事業處供電隊(科)書記陳德堯讓我去替班,許諾我和他們一樣「上一個禮拜,休一個禮拜」(每天早上七點─晚上七點)。可當我上完一個禮拜,理應休班時,他卻翻臉不認,要我立即回辦公室繼續上班。我很吃驚他的態度,堅持正常休班。科長裴獻軍、副科長董樹群、書記陳德堯第二天一大早,不到七點就來到我家,要送我去甚麼洗腦班。我堅決抵制,並繼續正常休班。 休完一個禮拜,上班第一天,早上聽書記陳德堯和工程師黃宗岳的語氣蹊蹺,話裏有話,不知其意。下午我剛到班上,濟東分局國保大隊長、六一零頭頭鄭力就帶著人來了,非法把我綁架回家並非法抄家,大法書籍以及個人物品被非法抄走,家裏一片狼藉。不明就裏的街坊鄰居無不對我側目、指點,好像我犯了甚麼天大的罪過一樣。 六一零頭頭鄭力像對待犯人一樣,很專業的擰起我的胳臂,再翻到背後,再死勁往下壓,當時胳臂就要斷了一樣,喘不上氣來,胳臂痛的好幾天不能動。隨後,我又被他們綁架到單位保衛科,用手銬銬在暖氣管子上。路上,看到奔跑雀躍放學回家的兒子,他們人多摁著我不讓喊,看著遠去的稚幼兒子,我的心都碎了。那一天是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教師節。兒子差兩天八歲生日。 幾天後,我被戴上手銬,非法關押到濟寧看守所半個月。那時,安玉金任處長。一進看守所,就被脫光衣服,進行所謂的搜身,連胸罩也得脫下,沒有任何尊嚴。還被強制幹活:包裝一次性筷子頭上的小白紙條,然後紮成捆,每天一麻袋,幹不完,不讓睡覺,吃、喝、拉、撒、睡全在一個幾平米的房間。水煮的菜是人家丟棄在菜市場不能吃的爛土豆、饅頭酸的讓你一輩子不再想吃饅頭、麵湯裏飄著蟲子的屍體,每天每人一杯刷鍋水:喝水你就不能洗涮、洗涮就不能喝水,洗頭也是大家協商好,只夠一個人的。水泥大通鋪上,沒有一點鋪蓋,所有的用品全部高價銷售。很多人很快傳染上了皮膚病和腳氣,用那個腳踩住包好怕散掉的筷子頭。陰風穿透只有鐵稜子的門,竟像寒冬臘月。上級來檢查,警察們就緊急藏起麻袋,上級走了又再接著幹。從那以後,我再沒用過一次性的筷子。 我決定絕食抗議對我的不公平,被看守所五花大綁在死人床上強制灌食,灌食的人是個沒有任何經驗的犯人。有次,那個「號子」竟然灌到我的氣管裏,被我拼命掙脫,才沒死在那裏。要知道,鄒城的法輪功學員劉續國就是被活活灌死在那裏的,去世時,他的孩子還不滿一週歲。 就這樣虛弱的身體,繼續被國保大隊劉姓、郭姓警察、和我單位保衛科科長趙洪喜等人綁架到濟南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迫害。時值中午午休,勞教所不收。所有辦案人員去飯店吃飯,不時對我冷言諷語。當時,我真是悲憤難擋,從飯店廁所二層躍下,當時腰骨、腳骨受傷。就這樣了,他們繼續死皮賴臉,再三請求勞教所把我收下。最後,勞教所怕承擔責任而拒收。 他們把我拉回當地,劉姓警察煽我的臉,瞞著我家人,偷偷把我非法關進機關總醫院,手被銬在床上。大概三四天後,才通知我家裏來人。兒子趴到我的耳朵邊悄悄對我說:「媽媽你別害怕。」 趙洪喜執行上級命令,背著我勒索丈夫兩千元所謂的「保證金」,把我監視在家。當時家裏拿不出這麼多錢,丈夫又找我父親借了三百元。我在家裏休養了七個來月,沒有工資,老母親每天早來晚走照顧我,還自己帶飯菜來。 參與綁架我的同事:唐文和李靜,竟然每天按時到我家來「上班」,我那七十多歲白髮蒼蒼的老母親不但照顧我,還得照顧她們。進了門,倆人打開我家飲水機燒好水,一人泡一杯茶,再打開電視,往沙發上一坐,揮手對我母親說:「你別管我們。」倆人邊看電視邊嘮嗑,到點「下班」才走,上班再來…… 剛上二年級的兒子沒人接送,只好自己走。他很懂事,常摟著我的脖子天真的說:「媽媽,我真是太喜歡你了,太喜歡你這個腦袋了,要是把它裝在我的書包裏,我就是上課也能看見你了。」兒子怕我再被非法抓走,失去媽媽,就對我說:「媽媽,以後我在樓下喊姥姥的時候,其實就是喊你,不能讓壞人知道。」 終於有一天,孩子正在發高燒出水痘期間,保衛科科長趙洪喜、六一零頭頭鄭力合伙到我家,強制把我非法關押到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迫害七、八個月,說是曾經判我一年半勞教,現在必須走完程序。年邁的母親悲傷擔心,整晚睡不著覺,白天常常坐在那兒發呆,身體極度虛弱,耳朵開始聾、腿也開始痛起來了。 邪惡的勞教所簡直就是人間地獄,非人的待遇、苛刻的奴工、精神的恐懼迫害都是平常人難以想像的。勞教所又極具粉飾和掩蓋,社會上的人永遠不會知道裏面的罪惡。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日,正月初二我回到家中。工資科把我安插到單位的「綠化環衛中心」,工作是打掃樓層衛生和廁所。那時,還沒有正式員工幹這種活,都是臨時工幹。為此,科長尹慧娟還專門辭退一個臨時工,好把我填進去,其實就是變相懲罰。而且,處裏下了個文件,甚麼新崗新工資,於是,我的四崗工資一下變成了三崗。 為了對我更嚴密的實施監控,二零零五年剛過完年,尹慧娟執行上級命令,把我調到四週都是高牆的苗圃幹活,我的好友同事,也被賦予了特殊的秘密監控任務。 在那樣艱苦的環境下,我謹遵李洪志師父的教誨,把自己當作一個修煉的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忍辱負重、無怨無恨、工作兢兢業業,遇事多找自己哪裏不對。同時告訴人們: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我們不參與政治,我們只是做個好人,我們是被冤枉的。 一個小粘貼曝光了中共層層黑暗 二零零六年四月底的一天,當我依法粘貼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的小粘貼時,鐵西派出所的馮姓警察把我和十二歲的兒子非法抓捕。當晚半夜,我家裏又一次遭到非法抄家。第二天,姓馮的警察早早就把我關進鄒城市看守所繼續迫害。 我拒絕迫害,他們一幫人把我抬進看守所大門,然後按照所謂的「光腳」規矩,強行脫下我的鞋扔進垃圾箱,這時,我看到垃圾箱裏的鞋堆得像小山一樣高。 在看守所裏,賣淫、打架、殺人犯居多,同樣都被奴役壓榨並患有皮膚病和性病,每天被強迫剝金鄉大蒜,出口國外。每人每天二十斤,幹不完不讓睡覺,還要輪流值夜班。睡覺的地方有三十公分,只能像立刀魚一樣側身睡,起來上個廁所,回來就沒了地方。塑料盆是在押人員自己買的或先行者們留下的,白天用來泡大蒜,晚上用來洗頭、洗澡、洗衣褲,當然都是涼水洗,五冬六夏都是涼水洗。先進去的是老大,象徵性的少剝或不剝,想給誰分多少,就給誰分多少。剝好的大蒜,再用那個塑料盆泡洗的白白胖胖的好上繳。剩下的蒜心部份,據說就賣給街上的小飯店了。由於雙手長久泡在冰水中從早剝到晚上,長達十多個小時,每天如此。大蒜汁液侵入指甲和肉,手指僵硬,成天火燒火燎,人人望蒜生畏。上級來檢查,就藏起大蒜,上級走了再接著幹。不知道,吃著這樣走向世界、提升GDP、賺來外匯、帶著梅毒大蒜的食客們,知道了真相,該是甚麼樣的反應。 我絕食抗爭,看守所怕擔責任,大約第三天,我被以「取保候審」的方式無條件放回家,第二天是「五一」。 領導為了穩住我,讓我「五一」假期過後,正常上班。誰知我上班沒多久,正在工作時,濟東分局夥同我單位保衛科的馮維剛、郭衛東等人強行給我戴上手銬,再次把我綁架到濟南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說是《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勞教一年半。 法輪功沒有教,更不存在邪。沒有人告訴我,那個小粘貼究竟利用了哪個組織,危害了甚麼人,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的人證物證。在電線桿上貼小粘貼並沒損壞任何財產,電線桿沒有因為我的行為而損害,輸電正常。沒有人指控我的行為給他的財產造成了破壞。我也沒看到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是怎樣在當時的電線桿實施的。沒有任何國家機關在該電線桿上工作;他們也沒證據證明,在我的行為發生時,是甚麼樣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在當時的電線桿上實施。我在電線桿上貼「法輪大法好」沒有給任何人造成人身傷害,也沒有甚麼人因為看了我粘的貼而受到傷害。而且《憲法》第七節的規定中並沒有授予「兩高」解釋法律的特權,「解釋」本身是破壞國家憲法和刑法實施的。依法應當糾正的正是這個「兩高解釋」。 如果《憲法》不能公正的實施,就會造成諸多冤假錯案,那會給社會及家庭帶來嚴重的危害。 到了勞教所,四、五個膀大腰圓的粗壯小伙把我抬下車,先在武警醫院強行查體,又被抬到勞教所醫務室驗血,因我不配合沒驗成。他們怕我喊法輪大法好,先用膠帶封我的嘴,又把我的工作套袖擄下來塞到我的嘴,塞的我直乾嘔、眼淚嘩嘩的流。郭衛東抓住我雙手上戴的手銬,又合伙直接把我抬到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嚴管大隊,扔到一大隊諮詢室怕人看到的房門後面揚長而去,我手腕傷痕累累,滴著鮮血,疤痕一年多才消失。 諮詢室的牆上貼著充滿詩情畫意、優美風景的柳枝、花朵、月亮等等。一張象徵性的桌子,牆根摞著兩個床板,還有一個紅塑料桶,後來才知道那是用來大、小便的。 一大隊大隊長孫娟,教導員楊曉琳分別安排猶大包夾王春麗、孫運雪、喬詠梅、張樹欣對我進行隔離式非人的精神與肉體迫害三個月整。 一大隊的警察、包夾和警醫合伙強行抽走我的血液去化驗,化驗的結果從沒告訴過我本人。而且脅迫我家裏的人以離婚、斷絕父(母)女關係等來達到轉化我的目的。七十多歲的老父親在來信中說到:「我們已是風燭殘年,已經經不起任何風吹了,不知能否活到你回家。」公公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猝然離世。婆婆、丈夫三番幾次和勞教所聯繫讓我回家奔喪,勞教所警察滅絕人性,不但拒絕,而且自始至終對我隻字未提。 我絕食抗議被非法勞教以及非人的折磨,一大隊大隊長孫娟和孫群莉、楊曉林、李玉、李妮、耿筱梅、肖英和邪悟的包夾八、九個人一擁而上把我摁倒在地上強行鼻飼。抽出鼻管的時候,鼻血膿塊,半包衛生紙擦不完,慘不堪言。 從被非法關押的第一天起,連續三個月除了警察和安排的包夾王春麗、喬詠梅、孫運雪、張樹欣外,我見不到小班外面的任何一個人。小班的門永遠關閉著,裏面有一個塑料桶,吃、喝、拉、撒、睡都在其屋內。在那裏沒有人格、沒有尊嚴,被惡警孫群莉任意毆打、辱罵簡直是家常便飯。罵,要用手指戳著腦門子罵;煽,要照臉煽;揪,一定要把頭髮一把一把的揪下來;踢,那能踢哪兒就踢哪兒了。我的父、母、兄、弟、姐、妹、公公婆婆、祖宗八輩、街坊鄰居、丈夫、子女、及單位裏的領導、同事,只要她能想到的人都被罵的一錢不值。我每天都在警察的叫罵聲中度過,諷刺、侮辱,即便是六、七十歲的老人也決不放過。其目的是讓被迫害者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無能、最愚蠢、最多餘、最令人討厭的人;你的親人、朋友全都是出賣你的人,全天下沒有一個可信賴的人,只有她們才是最可親近的。大隊長孫娟還欺騙說:「轉化沒甚麼可怕的,咱們隊是百分之百轉化率,你轉化是早晚的事。隊長都是地獄裏的小鬼了,你就是下地獄,也摔不著你,有我們在下面墊著呢,你怕甚麼…」 最可惡的是,不間斷的狂轟濫炸、野蠻灌輸污衊法輪功師父和大法的邪悟、邪書和邪惡錄像。從早晨六點一起床直到半夜十二點,連續放一個多月,那種滋味真是生不如死。逼迫大法弟子踩寫滿水泥地面、塑料小凳下面師父的名字。 我不承認自己是勞教人員,警察就不許大小便,不許睡覺、不許洗刷,不許定購衛生紙……總之甚麼都不允許。憋不住,就只好尿在自己的臉盆或茶杯裏。 當我拒絕穿囚服、剪囚發時,同樣被七、八個惡警和包夾摁倒在地上強行剪囚發、脫光衣服,把我家中送的衣物統統收走,只留囚服。警察耿筱梅揚言:甚麼樣的人甚麼樣待遇,你自己找的! 1.罰蹲 勞教所最常見的是罰蹲。一蹲就是十幾個小時或更長時間,旁邊有兩個猶大包夾王春麗、孫運雪嚴管。他們早就策劃好了,在我要求上廁所,肚子憋的難忍時,再採取此法逼迫寫所謂的「三書」。最後在得不到他們想要得到的結果時,大隊長孫娟趁我渾身癱軟無力時,又是三人一擁而上,把鋼筆塞在我手中,有抓胳膊的、有緊緊抓住手的,有在紙上寫所謂的假「三書」的,寫完後再強制我按完手印說:「你別再堅持了,你都寫完‘三書’了,你也不是大法弟子了,你師父也不會再要你了。」妄圖以此摧毀我的意志,我當然不承認這種作為。這就是所謂百分之百的轉化率。 經過此折磨後,我的腿痛的一個多禮拜不會站立、不會走路。大隊長孫娟偽善的說:「你不懂,從醫學上說,蹲那兒多少多少小時,人的腿會因血液不流通而廢掉,要截肢。你現在是不明白(不放棄信仰),等你明白(轉化)後,你會感激我們的,我們現在做的都是為你和你的家裏人好。」那意思是我的腿沒截肢要感謝她沒讓繼續蹲下去。 2.罰坐板凳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罰坐板凳也是最常見的體罰之一,就是坐在那種只有十幾公分高的塑料小凳子上,上面有許多洞眼。雙腳並攏、身體正直、手放膝蓋、目不斜視、不許說話、不許站起、不許走動、每天早上四點左右一直坐到晚上十二點,甚至坐到半夜一、兩、三點,一坐便是幾個月。惡警暗中分別指使猶大包夾王春麗、喬詠梅、孫運雪、張樹欣坐在我的旁邊監視,只要她們認為我的坐姿不規範,猶大包夾就連踢帶罵,極盡侮辱之能事。尤其在夏天,我的衣著單薄,塑料板凳起潮,肉落在凳眼裏很快就潰爛了,屁股上磨爛六個洞,膿血粘衣,偶爾上回廁所,衣服膿血乾結在屁股的破洞上,都得慢慢撕揭下來,膿血滲透衣褲,痛不堪言。 3.不讓洗刷 不讓洗刷也是極其毒辣、卑鄙迫害我的手段之一。勞教所的警察們會利用三九天或三伏天的寒暑極端天氣加劇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一入三伏天,被關小班的我便失去了洗刷的機會,也不許換洗衣物,全身散發著惡臭。惡警指使包夾,故意用塑料袋把廁所裏唯一的水龍頭繫死,不讓用。即使來月經時,也同樣不讓用水洗,我只好在上完廁所時,用沖廁所的、便池裏的水洗一下下身。即使這樣,也會招來猶大包夾的一頓羞辱、惡罵。總之利用這酷暑逼我放棄信仰。在這汗流浹背、酷熱難耐的三伏天裏,那些能洗刷、能坐在通風口的猶大包夾身上的痱子去了一撥再來一撥,抹了痱子粉不管用,再找偏方,最後痱子毒拱滿了全身。更何況三十天不見一滴水,坐在U型的角落、絕對不透一絲風的我呢。 4.不讓睡覺 不讓睡覺也是勞教所殘酷迫害我的非常沒人性的普遍的一種,連續五天五夜不讓我睡覺,連眼皮都絕對不能眨一下,旁邊有專門的猶大包夾王春麗、喬詠梅、孫運雪、張樹欣監視,他們輪班睡覺,我只要眨一下眼,他們就連推帶踢,邊罵邊往臉上撒冷水刺激,再就是用手中的鋼筆,轉著勁,猛扎我的身體,胳膊、大小腿上一夜之間被扎的青紫。 最後當我被折磨的意識模糊,說話不由自主,雙腿發軟時,警察李敏、張洪芬再加上心理攻擊,妄圖改變我的信仰。大隊長孫娟偽善的說:「你真傻,從醫學上說,人多少多少小時不睡覺,就成精神病了,已經有好多人承受不住崩潰了,我們不忍心眼看著你成精神病,我們這都是為你好。」言外之意大法弟子沒被害成精神病還得感謝她們。 被關禁閉室期間,吃、喝、拉、撒、睡等最基本的生存權都被剝奪,受盡了煉獄般的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在肉體與精神的雙重折磨下,我每天都有死一回的感受,那真是度日如年,每天伴隨著太陽的升起,我又死而復生了。在那裏,很多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精神崩潰,精神失常。惡警還造謠說是煉法輪功煉的。我被關在小號整整三個月,因久不與人語,出來時已基本失語了。一天早晨外面有個打掃衛生的學員擦了一下小班很高的窗戶,被警察梁巧玲看見臭罵了一頓,主要怕小班裏的罪惡被人發現。 5.奴工迫害 在經歷以上數月種種的非人折磨後,警察沒達到轉化我的目的,而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又源源不斷而來,小班不夠用,連洗漱間,洗澡間、晾衣房、私庫,廁所、心理諮詢室,警察值班室、圖書室都排的滿滿的。所以警察變換花樣又出新招,花言巧語騙我進班組,下車間。去了後才發現,殘酷的、長期的奴工迫害才剛剛開始。 每天早上五點多起床到晚上十一、二點才讓睡覺,除了三頓飯(每頓飯從集合、報數、排隊、打飯菜到吃完飯、再集合、報數,回車間,用不到三十分鐘)其餘時間都在幹活。後來由於明慧網不斷曝光勞教所的邪惡迫害,才有所收斂,上級命令晚上八點收工。但警察們心有不甘,實則八點半或九點才收工。並偷偷在收工後,逼迫勞教人員在宿舍粘紙盒(王光燒牛肉等)、貼防偽標籤(北京降壓靈、阿莫西林等)、裝餐巾紙(迪痘等)、裝拉鏈頭(毛絨玩具上的)、摺紙(各類廣告、飛機上用的嘔吐袋等等),每天都得幹到夜裏十一、二點才讓上床睡覺,有時甚至幹到第二天半夜一點多。後來因上級查得緊,警察才不得不要求被押人員,晚上十點準時躺下,不躺下都不行。 車間裏更不是人待的地方,毛絨玩具的毛漫天飛舞,就是一個人甚麼也不幹,從裏面走一趟出來,身上也落滿了毛絨,即便戴上口罩,嘴巴裏,鼻孔裏毛塵塞的滿滿的,很多人自從下車間以後,臉色蠟黃、咳嗽多,有皮膚病等等。連呼出的氣也把口罩熏的焦黃。每天吃藥的人都排好長的隊列。雖然剛下車間就配給在押人一個口罩,可那個口罩,無論被押人員是一年期還是三年期,就只給這一次,而且五冬六夏都必帶不可,因為毛塵多的比沙塵暴還嚴重。我的胳膊肘因藥浸的毛皮毒害而感染皮膚病,每天瘙癢,撓破流血,徹夜難安。 每天的上廁所時間共四次。早上五點、上午九點、下午三點、晚上八點各上一次。有時尿頻或鬧肚子,毫無選擇的聽著警察們的數落聲去廁所。 每個在押人員包括社會上的犯人,如一天只能出一個活,第二天惡警保準定額三個,當完成三個了,又包準定額五個。以此類推,直至每個人的極限工效。工效只漲不跌,如果在押人昨天完成十個,今天完成九個,警察耿筱梅可不管甚麼原因,劈頭蓋臉,污言穢語,一頓臭罵:「知道為甚麼管你們飯吃嗎?就是你們還能幹活。」她們的眼裏,在押人只不過是個會幹活的畜牲而已,收工時每個人都已經被壓榨的筋疲力盡、疲憊不堪,還要被警察在集合時訓話半個多小時。每天晚上收工後,每個班組還要坐姿精確,認認真真開班會、作記錄(拍桌子、砸凳子、潑婦罵街似的批鬥會),還動不動恐嚇延期。 勞教所對待在押人員極其苛刻,一天中只有清晨、晚上兩次洗刷時間,每個班(最少十二人)從進洗漱間到洗刷完畢出來,總共五分鐘。不管你洗臉、洗澡、刷牙還是洗衣服,通通一樣,只給五分鐘。到時間不出來,除了大會小會批,動不動還延期恐嚇。每個大隊按規定應該每個禮拜給時間大洗一次(大洗每個班組十分鐘),可一個月、幾個月、半年不給大洗一次很正常。可是只要上級來檢查保證床單是新換的,房子是新刷的,地是新掃的,機器是新擦的。檢查人員戴上白手套,包你哪個犄角旮旯都絕對摸不到一絲灰塵。 勞教所的每個通道、大廳、車間、房間、班組門上方都配備攝象頭,房間裏的每一個角落都可看的一清二楚。 我被非法分配在大隊教導員楊曉林直轄的嚴管班,人員比例為三:一,即社會犯人為九人、大法弟子為三人。各大法弟子不能與任何人包括犯人說話、互用物品、互相吃喝、互打手勢、互遞眼神,總之二十四小時被貼身監控。大法弟子是藍胸牌(新分班的犯人也是藍胸牌但幾天便換黃胸牌),沒有任何「享受」,只有恐嚇、毆打與延期,吃的菜也只限水煮白菜之類。每每與大法弟子坐在一起、走在一起或大法弟子前面與後面的倆人都是專人專管的包夾。班級的犯人都各有任務又各相互監視,一點事都搶著添油加醋的向惡警彙報,怕落後、挨批、加期。 那些罵的越歡、折磨越兇的犯人,越能得到警察的表揚、升遷和減期。這些被精選的賣淫、盜竊、打架、吸毒人員大多十七、八歲至三十多歲,基本是在家罵父母、在外害朋友的無知無畏者,勞教所警察也稱他們為「人渣、街痞、混混」,可越是這樣的人越被利用的得心應手,讓她們打誰就打誰、讓咬幾口咬幾口。而有良心的犯人,則被辱罵、監視、加期。 隨著解教期的臨近,惡警對我的態度轉了一百八十度,說盡好聽話,極盡迷惑之能事,我所有拒絕寫的月小結、年總結、所謂的出所小結和各類作業,都被警察悄無聲息的包攬給了別的班級裏的包夾。警察們的偽善演繹的真可謂爐火純青:所有的壞事、惡事、沒人性的事統統都是包夾們自己自做主張幹的,而所有的好事、善事、人性化的事統統都是在「象母親、像醫生、像老師、尊敬的隊長」帶領下幹的。實際上是怕我們回去給上明慧網曝光那裏曾經發生和正在發生的罄竹難書的罪惡。 歷經九死一生,我被額外延期七天回家,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那天是我的生日。我地六一零夥同我單位保衛科夏國剛等人,帶著我丈夫到勞教所接我。回家途中,夏國剛暗示我丈夫請他們吃午飯,丈夫萬般無奈,在捉襟見肘的艱難中又擠出二百元。 回來後,一年多未安排工作,零收入,還要自己交納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養老公積金。那年,兒子十六歲了,扭曲的人生經歷,使他憤世嫉俗,口袋裏常常揣著鋒利的刀子。 丈夫承受不了來自八方的壓力,在看不到前程,無限痛苦中,悲觀失望、酗酒抽煙。同事李靜抱怨:「你煉法輪功,冬天那麼冷,你晚上在家睡覺,領導讓我在你樓下看著,只要你家不關燈,我就不能回家。夏天中午熱死人,你倒在家休息,我在樓下看著。我兒子回來說,只要學校一搞批判法輪功展板,老師都把你兒子推到最前面,同學們都嘲笑他。以後,你也抬不起頭來,只能夾著尾巴做人吧。」父母怕我再遭迫害,以和我不來往要挾,哥哥姐姐也以與我斷絕關係來逼迫我放棄信仰,親戚朋友紛紛遠離…… 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狂風暴雨般的重壓,我沒有倒下,我儘量時時聽從李洪志師父的教誨,努力平衡好各個方面的關係。親人、朋友逐漸被我的善所感化。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工資科安排我到物業管理中心西區服務站工作。我在工作中勤勤懇懇,時時與人為善,不嫉恨,不抱怨。單位缺少的物品我都儘量從自己家帶來補充。 我的周遭同事和親人遭受的苦難 二零一零年底。一天上午九點多,我處保衛科的馮維剛,手拿筆記本和筆,夥同我們科裏的書記丁宗現找到我工作的崗位,莫名其妙的說要把我送濟南勞教所勞教,那時,正是周永康流竄到濟寧的時間。後來我才知道,那是活摘人體器官的,勞教所有我的驗血數據檔案。 保衛科長趙洪喜說:「這是省裏來的要勞教的人員名單,其中有你。 我找到處裏總書記的辦公室,把前因後果一說, 他說:「雖然我在處裏是二把手,可我是主管迫害法輪功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我並沒有安排保衛科長派人去找你,我也沒接到甚麼通知。你放心吧,回去安心工作,從今往後,只要我沒退休,絕對不會再有人找你了。保衛科長那兒,我去找他,你放心吧。以前,你剛剛調來的時候,我還是工資科長,公安處來人要挾我,要查你的工作調令,看看到底是誰把你調來的。我一句話就擋了回去:‘想查我,也得找一個能管得著我的人來!’從那以後,再也沒人來查,他們反過來還給我道歉。現在,那些曾參與你工作調令的人,科員提了科級了、科級的提了處級、處級的提了局級了。」時任總書記的正義之舉,給自己帶來了福報。 大法洪傳之時,我父親曾煉過一段時間法輪功,他常年蠟黃的臉有了紅暈,皺紋減少了,身體也健康了,整天樂呵呵的。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後,鋪天蓋地的造謠宣傳使父親想起了文革,上面三級領導的分別談話,讓父親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懼,只有忍痛割愛放棄法輪大法,去信了耶穌基督。 二零一三年四月,父親因病住院,越來越重,危在旦夕。我值白班,二哥和小弟值夜班,幾乎每天晚上都要搶救,身上插滿了各種檢查的管子。在徵得父親同意後,我開始給父親聽李洪志師父的廣州講法。大夫來檢查時告知:各項檢查全部正常!父親當時就哭了,連聲說:「謝謝李洪志師父又救了我一命。」是啊,那時,我們時時能感受到師父的無量慈悲。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父親在明慧網上發表鄭重聲明中說到:「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就是好啊!我從心裏一直都知道:法輪大法就是好啊!過去在邪惡的壓力下,我曾經說過、寫過對大法不好的言論。我現在鄭重聲明,我以前所言、所行、所寫過的所有對大法不好的言論統統作廢,加倍彌補損失,好好修煉。永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李洪志師父好!謝謝李洪志師父的救命之恩。」 可是,天有不測風雲,後來發生了一場突如其來的變故,父親受到驚嚇,再也不敢聽了,第三天,含冤離世,那一年,他八十二歲。父親走了,邪惡的江澤民怎麼償還這一切! 我只想做個好人,有個好身體,我和我的親人們就無辜受到了如此可怕的迫害。 我的兒子今年已經二十二歲了,十六年,他從一個稚幼的兒童時時浸泡在恐懼中戰慄著長成了青年。十六年!人生有幾個十六年!因我常年被迫害不能在他身邊照料,無人教養,散漫成性,泡網吧,玩遊戲,四處遊蕩,連高中都沒考上。在這個講學歷的時代,因為沒學歷,難以招聘,至今仍是無業遊民。他的損失誰來補償! 悲慘往事,不堪回首,江澤民株連九族式的邪惡政策,使得親朋好友、街坊鄰居、同事們紛紛遠離避禍惟恐太慢。卑鄙無恥的謊言毒害了所有的人,甚至親生父母、兄弟姐妹也都紛紛表態斷絕關係,以至無法敬孝白髮蒼蒼的父母,無法教養年幼無知的孩子。八方輻射式的壓力就像天塌了似的,給我帶來了難以抹去的傷痛,給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和精神上的損失、痛苦…… 我招誰,惹誰了?只為做一個好人。 當年六一零人員到我單位對我徹底調查過,面對領導、同事的一致好評,明明知道我是個很好的人,可是,他們為了一己之私,不顧事實根據,裝聾作啞,一味迎合上級違法犯罪的命令,其實他們也是被江澤民一起拉入深淵的,也是受害者。目前,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我一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控告首惡江澤民,就是還想給那些追隨者一個悔過向善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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