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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官迫害法輪功遭惡報實例
發生在北京地區的惡報(1)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風雨十七載,首惡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和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必然遭到上天的懲罰和應有的報應。

王立軍攜帶大量高層政變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證出逃美領館,薄熙來秦城度餘生,「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總頭子李東生被判刑,滿頭白髮的周永康被公審,成了階下囚。他們都參與了迫害法輪功學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其實,從惡人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那一天起,報應即如影隨形。

本文內容的收集整理,意在再現善惡必報的天理,勸阻至今還在做惡的人懸崖勒馬。

本文收集整理了明慧網刊登的涉及北京市的部份惡報案例,並更新了部份信息。需要說明的是,因為大量的惡報信息被封鎖,本文內容只是其中一部份,以遭惡報者的社會職業和身份分類。

一、中共高官遭惡報

▼黃菊,原中共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此前任上海市委書記,是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核心成員之一,積極追隨江迫害法輪功。任副總理期間,主管國家政府財政,為迫害法輪功提供巨大財力支持和保證。黃在任職期間,得胰腺癌,不治死亡。

▼周永康,原中共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任公安部部長,此前任四川省委書記。周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政治流氓集團核心成員之一,江的親信。周鐵心追隨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任四川省委書記時,四川省成為迫害最為嚴重的地區之一,因而上任國家實施迫害的最關鍵部門公安部,又升任中央核心層,掌管全黨全國政法大權,決策、指揮、實施全面猖狂的殘酷迫害,是邪黨迫害法輪功的前台一線者。二零一五年,周永康被判無期徒刑,等待他的可能還有更為嚴重的後果。

▼呂錫文,女,原北京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中央候補委員,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呂錫文被帶走審查;二零一六年一月,最高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呂錫文曾任西城區委書記,期間竭力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她在動員大會上聲稱西城區是重點區,好多重點人物也在西城,西城區一定要不遺餘力的「戰勝法輪功」。在她的主導下,西城區迫害嚴重,公開報導的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五日發生的北京地區第一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張淑琪,即西城區人。西城區還首先在全市開辦了所謂的「法制教育班」(即洗腦班),地點選在房山葫蘆垡的一個體育訓練基地。惡人把西城區掛名的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這裏強制洗腦。

▼王洪鐘,門頭溝區區委書記,已被判刑。王任密雲縣縣長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他聲稱在密雲搞試點,耗用老百姓的民脂民膏,用金錢收買歹徒,抓住一個煉法輪功的送到派出所獎2000元,舉報一個1000元,舉報掛條幅發傳單的3000元。僅二零零二年十月,王洪鐘以「穩定社會秩序」為名,秘密抓捕一批法輪功學員關進拘留所,這些人有的在外上班,有的在家操持家務,有的給別人家幹活,惡警察還不讓家人知道,使家屬急得四處托人打聽消息。

▼許傑,國家信訪局副局長,二零零零年九月任國家信訪局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六月任國家信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許傑有期徒刑十三年,沒收個人財產十三萬元。

國家信訪局原本是接待群眾來信來訪的國家機關,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全國各地大量法輪功學員抱著相信政府的善良願望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結果前腳進了信訪辦,出來就關進了拘留所,信訪辦變成了抓人的公安局。期間許傑參與了對眾多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的打壓迫害。

▼徐業安,國家信訪局副局長,湖北籍,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當貪腐問題被追查時,在辦公室內吊頸自殺死亡。

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後,國家信訪局就直接參與了迫害,特別在初期尤為嚴重。當時全國各地法輪功學員面對邪惡的打壓,不畏生死,抱著相信政府的善念,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真相,來到北京,走進國家信訪局。然而,國家信訪局卻變成了抓人的地方。當一批批法輪功學員艱難地進入國家信訪局,填表登記後卻被扣留,然後一批批被公安局警察帶走,遭非法關押迫害。

▼吉林,北京市原副市長,其任密雲縣委書記和北京市政法委書記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吉林隨團出訪台灣,在台灣被以「殘害人群罪」正式控告,在台中與新竹二地皆接到法輪功學員送交的訴狀。吉林是近年在海外被起訴的多名大陸高官之一。

▼蘇榮,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曾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因賣力參與迫害法輪功,終遭惡報。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蘇榮涉嫌嚴重違法,接受調查。蘇榮成為第一個落馬的「國家級」官員。

▼王珉,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二零一六年三月全國「兩會」期間,王珉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帶走調查。王珉因迫害法輪功一路升遷,是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得力幹將。據海外媒體統計,王珉曾擔任要職的江蘇、吉林、遼寧三地,共有一百六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吉林、遼寧兩地淪為迫害法輪功最嚴重地區,王珉負有主要責任。

▼佟根柱,政協北京市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佟根柱先後任昌平區副書記、區長、書記,二零零八年一月後任政協北京市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佟根柱任職期間,特別在昌平區任職時追隨江澤民迫害政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昌平區淪為迫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佟根柱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十一萬元。

(待續)

當日前一篇文章: 十七年屢遭迫害 吳東升女士控告元凶江澤民
當日後一篇文章: 參考資料:「文革」期間被破壞的部份著名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