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安徽肥東縣長臨河鎮迎霞村居民楊樹貴,現年五十一歲,因為修煉法輪功,曾五次被中共人員綁架。楊樹貴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以下是楊樹貴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是在一九九七年末修煉法輪功後,變得無病一身輕,道德得到昇華,不說謊、不欺負別人,與人有矛盾可以忍讓,時刻按照大法 「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一意孤行地發動對法輪功善良群體的迫害,導致我遭到五次綁架。 第一次被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與法輪功學員一起到安徽省政府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卻被綁架到合肥市公安局汽修廠,遭洗腦迫害一天。當時被關押的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 第二次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三月,我與法輪功學員一起到北京信訪辦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卻被綁架到安徽駐京辦事處關押,四天後被劫持回肥東縣,在肥東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五天,我的身份證被沒收,至今未還,十六年來,使我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零零一年,我在合肥建築工地打工,當地派出所所長帶領三警察找到工地,意圖綁架我;我沒有跟她們走,派出所所長並找工地領導,恐嚇工地負責人監控我,使我最終被辭退,還被剋扣工資。 第三次被綁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中午,我剛吃過飯,當地派出所所長帶領三警察闖到我家綁架我,把我七八十歲老媽媽嚇壞了,只知道哭泣。我又一次被關進看守所,每天吃不飽,睡不好,還被逼做奴工,完不成定額晚上要加班加點,再做不完就罰同牢房所有人不准休息,幫助我做完才允許休息。這樣召來牢房的人的怨恨和辱罵。當時外面下著大雪,獄警把我叫到露天大院,脫去衣服洗冷水澡,我被凍得不能行走。 第四次被綁架 二零零三年春天,我在鄰村打工,又被鄉政府、 「六一零」、派出所人員綁架到鄉林廠,非法關押三十天。鄉政府人員指使林廠人員毆打我,控制我。因為我一直和林廠人員講法輪功真相,他們明白真相後都說法輪功好,鄉政府人員怕我繼續講真相,就提前放了我。 第五次被綁架 二零一二年十月,我在工作單位被綁架到合肥市水利廳洗腦班,逼迫我放棄信仰,迫害了十天。警察又把我劫持到肥東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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