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協調人,協調甚麼?這是當前很多協調人都在思考的問題。我認為:協調人應該在宏觀上思考問題,在整體上思考問題,做協調既要全面,又要重點突出,把救人放在首位。 從目前我地協調情況來看,多數是某某同修被綁架了,組織發發正念,或是協助家人找找公、檢、法、六一零講真相要人,往往帶著很重的情去做,其結果都不能如願;或者是某某同修過病業關,組織一些同修幫助發發正念,一起學學法,當然這也是應該做的。但是一些協調人除了協調以上事情外,對當前走出來救度眾生的事情隻字不提或很少提及。我認為這樣協調就偏離了師父最近幾年的講法。師父最近幾年的講法把救度眾生放在了突出位置,我們協調人應該盡力去圓容師父所要,做師父讓我們做的,把救度眾生放在協調的首位。 我覺得在師父給延長來的這段時間裏,協調人更重要的是組織同修好好學學師父的有關講法,從法中提高上來,加大救人的力度,多救人,這是最大的事情。師父講:「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要做好。目前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救度眾生,多救人!這就是最大的事情。」[1]從我接觸到的同修中看,每天能走出來勸三退的人很少,有的一個星期也勸退不了幾個人,有的甚至就不做這件事情。師父講:「形勢逼人,那麼多生命等著你們救度,我非常的急!」[2] 師父也對協調人(負責人)提出希望和要求:「我是叫負責人把這個地區的人帶好。不要怕他們出問題,一時可能沒有經驗,時間長了,做做他們就有了經驗了。關鍵是要經常帶他們學法,叫他們認識責任重大,他們慢慢的就會做好了。」[3] 我想如果協調人能多組織同修學法,並在法上交流,使同修們充份認識到救人的重要性和不兌現誓約的後果,一個地區的同修會很快精進起來,把多救人當作第一重要的事去做,形勢會發生很大的變化。在自己做好的同時,幫助並帶領同修們抓緊救人兌現誓約完成我們的使命和責任。 個人認識,不符合法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