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黑龍江七台河市吳旭姝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七台河市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抄家,現在還有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吳旭姝、王靜、李寶華等被刑警大隊警察多次提外審,不許家屬探視,換洗衣服也不讓送。家人很擔心他們的安危。 吳旭姝 |
吳旭姝,女,現年六十歲,七台河禧龍賓館副總經理,她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處處為別人著想,深得老闆和員工的信賴。然而在過去十七年中,她曾遭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勞教所、精神病院,遭酷刑摧殘,並遭十三年的非法通緝,至今全家人仍不能團聚。 吳旭姝女士於去年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吳旭姝女士在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中敘述了她遭迫害的事實,見明慧網報導:《遭酷刑、精神病院摧殘 公務員控告元凶江澤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