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十六歲讀中學時被非法勞教迫害二年、遭種種非人折磨,後又被非法判刑,陷冤獄六年,至今被限制出入境,吉林四平市三十一歲的孟祥岐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和李洪志師父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全部釋放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孟祥岐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年十四歲上初一,在以真、善、忍為做人的標準中,和同學相處時謙和忍讓,在學習上勉勵自己,全校考試中曾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績,班主任在家長會上豎起拇指稱讚他人品好。 孟祥岐說:「正因為法輪大法是叫人修心向善的神奇功法,使我的道德、學習和身體健康都得到了極大提升,處處與人為善,對國家、社會、家庭和個人來講,都有極大的益處,同時也有利於社會穩定,百姓安樂。」 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公然侮辱、誹謗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迫使中國公檢法司及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詆毀「真、善、忍」。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了完全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人稱納粹蓋世太保似的「610辦公室」,是一個全國範圍的執行秘密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 孟祥岐在控告狀中說:「正是在江澤民的策劃、指揮下,導致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我曾四次被綁架,累計被關押迫害六年七個月;被勞教迫害二年(此前就讀梨樹第三中學,由於勞教被迫輟學);非法判刑一次,刑期六年;非法抄家三次,沒收大量財產物品價值數萬元。」 下面是孟祥岐陳述他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如下: 上訪講真相、一家人多次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無端對法輪大法和李洪志師父造謠污衊,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我和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一樣,當日早八點到吉林省政府澄清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後被警察用大客車強行綁架到南湖小學關押迫害,並登記審訊我們的個人信息,限制人身自由,合法權利被剝奪,稍有不從便遭到拳打腳踢,晚六點左右我們才被陸續釋放。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左右,我跟隨父母去北京上訪澄清法輪功真實情況,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詢問是否為法輪功學員,我們如實回答「是」即被他們綁架到天安門分局,我和母親被關押在鐵籠子裏十餘個小時,後被梨樹縣公安局等一行七八人接走到北京郊區的一間空屋子裏,我母親遭到警察王良多次暴力抽嘴巴。 示意圖:關鐵籠子 |
第二天早上回到當地,我們被縣公安局提審,除要罰款我們每人兩千元外,並再為他們承擔來回路費。政保科科長周彥文專橫跋扈,整個上午對我恐嚇逼交大法書,強迫我放棄信仰,我沒有配合,她大發雷霆。中午周彥文又伙同幾名警察闖到我家,搶走大法資料,家中物品被翻得亂七八糟。我隨後回到學校上學時,公安和政府部門對學校施加壓力,學校讓我寫保證書,我就把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和看法寫給了他們。但在此後的時間裏,他們派擔保片區的責任人經常到學校裏了解我的情況,對我實施了長達一年多監控,直到我後來被他們勞動教養。我的父母也因上訪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半個月,由於這場非法迫害嚴重地干擾了我的學習環境,影響了我的正常生活,造成的精神上、經濟上、名譽上的傷害和損失非常大。 二零零零年二月份的一天晚上九點多,康平派出所的七、八名警察突然闖到我家屋內,綁架了我的父母和來串門的法輪功學員李麗(被房山看守所野蠻強制灌食,二零零二年二月在北京公安醫院被殘害致死),大法書籍及煉功磁帶等也被他們搶去,當時我正上初中二年級,看到這種土匪似的場面嚇得渾身發抖,家裏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個人,不知去哪裏才安全。 幾天後我父親被勞教一年,母親和李麗被看守所關押一個月。這段時間我每天誠惶誠恐的在學校裏勉強維持學習生活,時刻擔心人身安全,不敢回家,同時還要受到學校、公安等人員、部門的監控,每天度日如年,精神上承受著巨大壓力,以及父母身陷囹圄後經濟上的窘迫等等這些方面都對我的身心造成了多重的極大的傷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和姐姐孫丹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去北京上訪,信訪辦對我們法輪功學員的問題置之不理,不履行政府部門職責卻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大肆綁架,我和姐姐只好義無反顧來到天安門廣場及周邊證實大法,向人講述法輪功真相,親眼目睹了天安門廣場上的警察和警車森羅密布,以及一批又一批的警察發瘋似的對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殘忍的施暴場面,我和姐姐身在世人有真相不敢聽的紅色恐怖氣氛中,在這種毫無人性的迫害下,我和姐姐紛紛流下了淚水,十四日我們回到家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在準備好百餘張「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的不乾膠後,我獨自一人踏上第三次的上訪之路。十六日到達天安門廣場後,我高喊法輪大法好,並把不乾膠拋向天空,警察一窩蜂的圍上來按住我,並開始撿地面上的不乾膠,其中一名警察在後面用手狠狠的掐住我的脖子,把我塞上警車。 隨後我被關押在天安門分局,在警察審問我時,身旁坐著的一個四十幾歲的男警察,拿著裸體畫對站在面前的幾名女性法輪功學員滿口污言穢語,為人下流無恥。我在鐵籠子裏被關押了幾小時後,因不報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被劫持到北京郊區的一個派出所繼續關押迫害,在一天未吃未喝、又睏又累的情況下,三四名警察輪番審問我,從六、七點到半夜十二點他們仍然沒有問出我的個人信息,一名年紀四十來歲的警察氣急敗壞,開始對我拳腳相加、搧耳光、踢小腿、半米長的電棍在我手邊打得啪啪響恐嚇我,強迫我蹲馬步二十多分鐘,弄得我滿頭大汗,逼我說姓名和家庭住址。 我被折磨到半夜一點半,兩點多又被他們綁架到大興縣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搜走我身上僅有的近三百元,在一天不到的關押時間,看守所的警察強迫我花一百七十元買軍用被褥和棉鞋,說是入所人人得買,給的被褥卻很薄很透,一雙三十七號棉鞋也十分擠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晚,我被劫持到吉林省駐京辦事處。第二天一早,梨樹縣康平派出所的警察劉峰和劉忠平來接我,我被他們關到了一個地下室,身上僅剩的一百二十多元又被劉忠平搶去一百元。十九日晚我和一位法輪功學員王大波被他們戴上手銬,坐上回當地的火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早,他們把我直接綁架到康平派出所做筆錄,劉峰、劉忠平問我「你還煉不煉?」我鐵定的回答「煉」,反覆問我數次,我都是一樣的回答,我說「上訪是公民的權利,我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到北京上訪,澄清法輪功被污衊的事實。」「你們快放了我,我要回去上學。」劉忠平說「你要說煉,就是送去教養,說不煉了就可以回去上學。給你幾分鐘考慮時間。」我說「不用考慮了,煉。」 當時我的父親已被他們抓去,還在四平教養所關押,我的母親和姥姥也在上訪的路上走失了,好端端的幸福的家,就這樣被江氏流氓集團給拆散了。 當天下午四點左右,我被他們綁架到梨樹縣看守所,看守所的生活真是人間地獄,度日如年,每天還要做手工活紮花等,那裏人的劣根性,加上每天枯燥乏味的單調生活,牢頭整天以折磨人取樂,整人招數花樣繁多。我到了看守所後,被分到了少年號,一屋子大約有十三、四個未成年犯,小一點的十三歲,大點的十八歲,來了新人都要給「過關」,小牢頭扒掉我的衣服,讓我一絲不掛蹲在便池上,東北十二月份的寒冷天氣,一大滿桶的涼水,一桶接一桶澆在我的身上,凍得我牙齒咯咯地響,渾身發抖。最後我僅剩的二十元被牢頭花去,家裏送來的衣物也被瓜分了。每天要坐在冰冷的木板上背《看守所守則》,牢頭與獄警相互勾結,一人得天獨厚之勢,用眼睛瞄線大家坐板是否整齊,亂動身體和隨意講話會遭到拳腳相加,心情不順也會挑起事端百般刁難。每頓飯二兩的玉米麵窩窩頭,白水似的煮的菜湯,多是白菜蘿蔔或土豆,早餐玉米麵糊,每餐供應食量很少,天天挨餓中度過,衛生很差,生存壓力極大。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
十六歲被勞教、遭種種非人折磨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我在看守所裏度過了二十六天後,被通知勞教一年,在走出鐵門路過女子號舍門前時,我母親趴在鐵窗口叫住我,我隨即轉身看見母親,叫了一聲「媽」,未等其它話說出口,一股熱淚便要奔湧而出,我迅速把頭扭轉過去,不想讓母親看到我滿臉上的淚水,警察緊緊跟在我的後面,我便徑直的走了出去。隨後我被劉峰和劉忠平綁架到四平市勞教所,非法勞動教養一年,那年我剛滿十六週歲,我的學業和花樣青春就被斷送了,心裏流淌著血一樣的淚。 在四平市勞教所期間,勞教所為法輪功學員設立的教育大隊,大隊長和教導員張曉申(音)為了提高所謂的轉化率和生產效益,所使用的殘酷手段和超負荷勞動都達到了極點,每天大隊籠罩在恐怖高壓氣氛中,讓人透不過來氣。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在江澤民的操控下,中央電視台一手導演了「天安門自焚」偽案,一時間矇蔽了全國十幾億的民眾,使大量的無辜民眾仇恨和敵視法輪功,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持續升溫,大隊頻繁組織法輪功學員開會,放映誹謗法輪功和李洪志師父的錄像,主管大隊教育的教導員張曉申表現得極其邪惡,對法輪功學員採取了多種極端地轉化措施,現舉幾個真實事例: 一天中午,惡警張曉申用鞋底瘋狂抽打法輪功學員張介山的臉,短短半小時不到的時間,雙臉打致變形,頭部整個變成暗紫色,臉腫起又圓又高,眼睛成一道縫,中午張曉申趁法輪功學員就餐集體站隊時,讓其站在隊伍前面給大家看,以達到其製造恐怖氣氛的目的;法輪功學員李勤被張曉申用木棒反覆敲擊腳踝骨數次,造成後來不能正常行走,每天靠人攙扶上下樓,導致後來幾年沒有完全恢復,遭受了令人難以想像的痛苦;有一次,張曉申在管教室內多次肘擊姜姓法輪功學員胸部,使其當場大量吐血,最後被保外就醫的嚴重後果。 本人在此期間處於極大的精神壓力下,同樣遭受著其人的嚴重迫害。為了強迫我「轉化」妥協,張曉申採用「熬鷹」等卑劣手段,找兩人在旁邊對我不停講話,不許睡覺,一邊用電棍恐嚇逼迫,強迫觀看誹謗法輪功和李洪志師父的錄像與書籍,使我當時違心寫下「五書」,兩個月後,我聲明「五書」作廢,並和眾多的法輪功學員開始集體絕食抗議迫害,教育科崔科長、大隊長和張曉申等人反覆開會對我們訓話,製造了一次又一次的恐怖,使我和眾多法輪功學員處於極大的精神壓力與肉體折磨之中。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吉林省委副書記林炎志來到四平市勞教所,當著眾多法輪功學員的面,親口講述對法輪功學員的滅絕政策,聲稱「不轉化就把你用十字架釘到牆上……」,此後,四平市勞教所變本加厲,不計代價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身心殘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四平市勞教所開始在院內搞建築蓋樓房,教導員張曉申積極組織法輪功學員參與扒大牆、搬磚、運土等體力活,藉此來實施他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七月份的炎炎烈日下,讓我們把整塊的磚從大牆東側不借助任何設備人工搬運到大牆西側,搬磚的數量要頂到下巴頦上,不能再加為止,其中不乏有六、七十歲以上的老人也不放過,張曉申一旁監工,搬得少就得重新去搬,整天往返於勞教所大院之間,傍晚收工時臉上經常掛的是曬乾的汗水形成的大量鹽粒,一碰嘩嘩往下掉。有一天,張曉申又一次的向大隊長強烈建議組織我們出工扒大牆,幹重體力活,藉以實施他對我們的新一輪的殘酷迫害,出工的中午現場有四人跑出了四平市勞教所,張曉申因此而被免職,由於其泯滅了人性,也是得到了應有的下場!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四平市勞教所把我們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分成兩批,一批十餘人送到了九台市勞教所,另一批二十餘人被送到了遼源市勞教所。我被遼源市勞教所非法關押了四個多月,並被勞教所加期一年,期間受到了非人的對待與折磨。 在我初到遼源勞教所時,勞教所管教的態度表現極其野蠻囂張,我們被三天兩天的開著大會小會,管教聲稱「你們死得起我們就埋得起」、「是虎得盤著,是龍得臥著」、「遼源勞教所不像四平勞教所對你們管的輕」等等恐嚇語言,他們常常標榜自己的「教育、感化、挽救」措施在我們法輪功學員身上蕩然無存,生活不僅要受到管理,思想也要受到嚴密的監控,平時還要出工幹活為他們創造生產效益。 遼源市勞教所的飲食和居住環境極差,天天吃不飽飯,就餐時十個人圍著一張大木桌,中間擺著洗臉盆大小的塑料盆,裏面盛著或許是白菜片、蘿蔔片、土豆片之類的湯,隱約可見幾滴油星,湯底常會有泥和沙粒,桌上有一盤玉米麵發糕,每人限一塊,有些發糕會粘連在一起,往往最後拾取的人是碎的,或者是所剩無幾了,發糕底部經常濕濕粘粘的,夏天時發糕底部有酸餿的味道,食堂並不提供任何其它餐具,每人自備一個湯勺,偶爾大家自備一些鹽和味精調調湯就算比較好了,大家圍成一圈就著大盆吃。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五日是我終生難忘的一天,為了抵制江氏流氓集團和遼源市勞教所對我的非法關押及迫害,我利用出工時機翻出了勞教所的院牆,跑出了遼源勞教所,由於虛弱的身體過度的透支體力,十幾分鐘後,便被勞教所的警察和牢犯綁架了,勞教所的警察上來對我一頓暴打,當時法輪功學員張介山為了掩護我逃走,也被抓回去慘遭毒打。 我的鼻子和嘴部兩次被打致鮮血直流,嘴部腫起,他們抽去我的腰帶,扒掉我的鞋子,我被他們在幾百米的沙石路中提著褲子光著腳拖行,上衣浸著幾片鮮血,進到勞教所的大院後,年近七旬的老年法輪功學員陳明顯見此暴行,不斷在窗戶邊向大院內高喊「不許打人」,隨後他也被拉出去毒打一頓。我被拖到遼源市勞教所四層樓的集訓大隊管教室,兩名科長和幾名警察輪番開始毆打我,他們扒去我的外衣,讓我身著一身灰色內衣光著腳站在地面上,孔姓科長拿著近一米長鐵鍬上的木棒,向我和法輪功學員張介山的身上狠狠打去,每打一次,痛的我會不由自主跳起來很高,五、六次後,胳膊、背部、臀部和麵部已是一塊塊腫起的淤青,接著姜姓科長、王姓管教,還有記不清名字的,分別對我實施了拳腳相加,在場的一名時任四大隊隊長的趙隊長,坐在我的對面喝斥我說「跪下!」、「還煉不煉了?」我當即無視他,我說「煉」。 第二天上午,我被一名三十歲左右的管教叫到管教室,我仍是身著灰色內衣光腳站在地面上,他在簡單問我事情的緣由後,開始暴跳如雷,聲稱要好好地整治我,此時我高聲說:「如果你要敢迫害我,我就用生命捍衛大法。」他怒不可遏,說要看我怎樣來捍衛大法,我站在地面的中間位置徑直跑去一頭撞在牆上(編註﹕這是中共迫害造成的,但請大法學員千萬不要以這種過激的方式反迫害),他隨即上來按住我,把我的頭和身體狠狠地往地面上撞擊數次,接著拿繩子捆住我的上身給我上繩,雙肩、胳膊和手部被繩子緊緊卡住,使胳膊抬到後背的極限位置,以達到讓人無法忍受。折磨我完後,他大言不慚地說:「我原打算給你上兩次繩,第一次鬆繩緩解後,第二次再上一遍會疼得更加厲害,這次就放過你。」 酷刑演示:上繩 |
第三天下午,一名范姓管教把我叫到管教室,用手使勁掐我脖子的喉結處,用力往上提,把我身體提起達到踮起腳尖不能再高為止,反覆提起我身體三次,我的喉結疼痛難忍,脖子喉結位置有三四處被他的手指甲摳破了皮的紫紅色血痕。 這段時間,我與法輪功學員張介山被他們關在十平米左右的四樓禁閉室,裏面設有四個並排放的大鐵籠子,籠子的長大約為一點八米,寬0.6到0.7米,高一米,只夠在裏面坐臥的空間,四週封閉,只有正面是手指粗的鋼筋可看到外面,管教指使牢犯二十四小時觀察我們的動態,不許練功和講話,籠內設有尿罐,小便、睡覺以及吃喝都要在籠子裏面,每天由牢犯二次送餐,供給的是一到二釐米厚度的發糕切片(相當於正常餐量的四分之一),牢犯每次都會從很遠的食堂直接用手捏著兩片發糕和幾個鹹菜條過來,每天只有早上可去一次廁所的機會,不許我們洗漱,不許親屬會見。 九月二十二日左右,遼源市勞教所召開了全體大會,強行給我和法輪功學員張介山加刑一年,我和張介山被關在禁閉室裏,唯獨沒讓我們參加。 九月二十八日下午,我從禁閉室被釋放出來,隨後被調到集訓大隊繼續受到迫害,一些管教和刑事犯相互勾結,他們受到包庇,對我施加精神壓力、人格污辱,多次站在我面前指著罵我,並要出手揍我。十月份的一天,牢頭把我和張介山單獨叫到水房,把其他人全叫出去,門被反鎖上,拿著木頭棒子堵在門口罵我,擺出要揍我和張介山的架式,問我還煉不煉?我回答說:「煉」,隨後他大笑,揚長而去。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一天早上,遼源市勞教所把我和其他四十人左右的法輪功學員,用大客車拉到遼源市一家醫院,早餐不允許吃,做了各種形式的身體檢查,其中在抽血後,我在門口昏倒在地,頭部跌到暖氣片上,腦後部有兩處磕出血腫起。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號,我和其他幾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轉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繼續關押迫害,我被單獨分到了六大隊二中隊,牢犯胡玉海在我剛一進號門時,上前直接把我踹倒在地,我又被兩名「包夾」密切看管。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至四日,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所長王延偉召開全所大會,搞起所謂的「教育轉化攻堅戰」,全所上下六個大隊整個晚上籠罩在邪惡恐怖氣氛中,各個管教室不時傳出吆喝聲、尖叫聲,撕心裂肺的痛苦的叫喊聲,讓人聽著不寒而慄,浮想聯翩。我所在中隊的崔姓管教當我面前指使刑事犯,把我列為當晚第一個被強制「轉化」的對像,他們把我單獨關到一間寢室,四、五個身強體壯的牢犯撲上來強行把我按倒在地,扒掉我的褲子,並用毛巾堵住嘴,牢犯王志學用鐵管猛擊我的臀部和腰部幾十餘次,造成大片的青紫使我無法坐臥和正常生活,使我的肉體和精神受到了巨大傷害和打擊。 後來,我被調到新成立不久的七大隊,二零零二年十月末,大隊長劉愛國在我被釋放前幾天,主動打電話聯繫我戶籍所在地610辦公室,他親口對我講「兩天時間給610打了二十多次電話,催促他們快點來接我。」期間不通知我的家人,我並沒有任何機會和家人取得聯繫。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在家人並不知情和我毫無提前準備的情況下,梨樹縣康平派出所的劉峰和劉忠平來接我,我才被釋放。他們把我接回到當地後,直接把我綁架到洗腦班繼續受到洗腦迫害,並要寫下保證書才允許放人。時任縣政法委副書記王飛和610辦公室主任李長富對我說,我上學時成績好,可以安排我到縣一所高中去上學,找人安排贊助費,並為我報批低保戶名額,我一一拒絕,這些年我家遭到了他們多次迫害,我被他們非法關押在洗腦班十餘天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末,在我回家後多次受到610和派出所到家騷擾。當時我父親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長春朝陽溝勞教所,我母親在二零零一年被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關押期間,因拒絕「轉化」,短短幾個月遭受到了多種酷刑和精神藥物摧殘,幾度生命垂危,勞教所怯於承擔責任,在人快要死亡時直接把人抬回了家,又勒索一千元才肯放人,我母親到家時體重僅剩六十斤,恢復了一年多後,由於在勞教所強行給其注射的藥物作用,身體和精神仍然存在很多問題,身體疼痛和幻覺經常出現,每天生活在痛苦的陰影之下,身體極度虛弱,母親又擔心著我,這些迫害使我們本身並不富裕的三口之家雪上添霜,經濟十分拮据,我回家僅待了五天時間,無奈之下,便開始了在外面的打工流浪生涯。 二零零四年七月份,我的父親即將勞教期滿釋放,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在釋放我父親的前夕,又逼迫我去當地610辦公室去簽「銜接協議」,必須當地610辦公室同意接收,否則不予釋放。 再次被綁架、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我被當地公安機關綁架,康平派出所劉峰和劉忠平強行推開門闖入我的住所,劉峰死死地拽著我的衣領拉我上警車,我被他們綁架到了康平派出所,因拒絕戴手銬,被一警察兇狠打耳光,多名警察按我戴上了手銬。周彥文對做詢問筆錄對我恐嚇,當晚我被綁架到梨樹縣看守所。 看守所期間,我被抽血一次,導致暈針,身體作嘔等多種不適反應。辦案警察曾多次非法提審我,態度蠻橫惡劣,國保大隊惡警王德君搜集詳細材料挖空心思整我,同時非法提審我的還有康平派出所的劉忠平及一名做筆錄的警察。 我住所處的被搶劫物品有:電腦二台、打印機數台、塑封機、切卡機、切紙刀、打孔機、訂書機、手機五部、移動硬盤、U盤、打印紙、空白光盤等電腦附件和耗材,還有電動車、自行車、銀行卡等等私人財物。這些財物都是合法的私人財產,其中大部份是法輪功學員平時省吃儉用,專門購買、製作用於救度眾生的財物,神聖不容侵犯。大量物品以及現金,總價值至少三四萬元被梨樹縣610和康平派出所洗劫一空,其中有部份現金等被劉峰和劉中平中飽私囊。 隨後劉峰又假借我的名義,騙我正在做生意的父母到派出所,在毫無事實證據的情況下綁架我父母,後來我的父母不得不放棄火爆的生意,開始了背井離鄉的幾年漂泊生活。我的姥姥和姐姐十分心疼我,找到綁架我的劉忠平家去說理要人,七十八歲的老太太慘遭他打一大耳光,從樓梯上直接摔倒滾下去,並拿槍指著我姥姥吼叫要槍斃她,我的姥姥飽受其精神折磨,自此之後,一側耳朵嗡嗡作響,數日起不了床。親屬幾十人為了營救我,整日沒夜的奔走於各部門之間為我鳴冤,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在家屬未得到通知,審判過程家屬均未在場的情況下,梨樹法院對我秘密開庭審判,審判長崔仁,審判員王春河、王建軍,書記員張紅梅,以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共產黨是真正的邪教組織),非法判處我六年。庭審時,審判長崔仁問我你認不認罪?我說我無罪,並闡明態度,為自己做了辯護,審判長崔仁打斷我的話,不給我過多的機會說話,庭審現場有610的王德君及派出所的警察等。一審判決的幾天後,我在梨樹縣看守所內向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撤銷對我的非法判決及其關押迫害,補償對我造成的經濟損失、名譽損失和精神損失,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不久對我下達了維持原判的裁定書。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左右,早六點多,梨樹看守所所長孟凡興通知我即將被送到吉林監獄,號內的十餘人起身抱住我揮淚道別。隨後,我被梨樹看守所一把手吳所長和孟凡興所長戴著腳鐐和手銬送到吉林監獄。當天上午,我被吉林監獄獄警李永生質問「還煉不煉?」我回答說:「煉」。中午十一點多,我被獄警王元春調入十監區的教育區隊,王元春在管教室恐嚇我「能不能轉化」?我說「不轉」,他信誓旦旦地說「必須轉」。當天他指使幾名邪悟人員對我實施「幫教」,編造假的歪理迷惑我,一直到晚上十點多。幾天後,我又被監內醫院檢查身體,強行抽血一次。此後很長一段時間,我被多次叫到管教室,長時間強迫反覆觀看污衊法輪功和李洪志師父的多種錄像,同時每天受到邪悟人員的多次「幫教」。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期間,我被王元春三次調入教育區隊,二次調出到其它監區。在二零零九年五月份的一天,我寫下「嚴正聲明」遞交給王元春,以此來否定對我的關押及迫害,不承認他們對自己所謂的「教育轉化」,聲明「五書」作廢。王元春準備好手銬要將我押到嚴管隊進行迫害,後來此事被監區人員制止,王元春沒有得逞便氣急敗壞,接下來每週逼迫我寫思想彙報給他。 在我即將被吉林監獄釋放的前半個月,王元春再次把我調入教育區隊,稱有人舉報我給其它監區的法輪功學員傳遞大法資料和電子產品,以此為由對我進行迫害。王元春指使幾名刑事罪犯對我包夾監管,每天我受到他們的恐嚇,辱罵我,逼我交待清楚,我被他們看管坐在木板床上面壁大概十天,受到了不平等的非人對待,大小事都要向他們請示。 本人現根據回憶整理,由於時間跨度很大,其中有遺漏和未能詳盡描述之處,除給本人造成無法完成學業、教養、判刑、遭受酷刑等系列殘酷迫害事實外,給本人的家人同樣帶來了經濟、精神及身體不可挽回的乃至影響終生的傷害。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侮辱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虐待被監管人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並觸犯國際刑法,所犯罪行: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