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二零一三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到同修家,晚上一起出去發真相資料。隔天下午兩點,派出所警察到A同修家強行非法抓捕我們。 第二天「六一零」王某非法提審我,讓我「老實交代」。到了下午四點,他也沒問出甚麼。他氣急敗壞的衝我吼道:「南邊有刑警隊,北邊有鬼子樓,我叫你生不如死,反正你家人也不知道!」接連喊了好幾遍,繼續逼問我。我堅定的說:「你愛往哪送往哪送,我死都不怕,你想讓我出賣同修那不可能。」當時屋子裏的人都鴉雀無聲。後來所長讓王某把我帶到一個冰冷的屋子,一個監視我的人把我雙手銬在暖氣管上,第二天把我們送到市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和同修們不穿號服、不背監規,天天發正念、背法。有一次我與另外四名同修發正念時被警察看見,他要求我們停止,我們不聽。他們拿著五個手銬腳鐐把門打開,把B同修從床上拉下來、打她的臉,給A同修戴上手銬腳鐐後就走了,卻沒有給我戴。 一天,××號房傳來消息,要在下星期一晚上六點集體煉功,開創煉功環境。那天六點,××號房的同修已經開始煉功了,可是我們屋的同修都不敢煉。我開始打手印煉第五套功法,這時獄警在門外喊:「這屋誰煉功呢?」刑事犯勸我別煉了,我沒停。 第二天獄警問:「昨天誰煉功了?」我說:「我煉了。」獄警問:「你為甚麼煉功?」我義正詞嚴:「我煉功也沒犯法,就因為到同修家去,你們就把我弄到這裏來了,我在家煉的更好。」獄警啥也沒說,掉頭就走了。 二零一三年臘月二十七那天,「六一零」頭子提審我,告訴我還有三天就要過年了,如果好好交代就放我回家過年。他問我怎樣看待國家取締法輪功。我回答他並給他講真相:「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我們師父教我們做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好人。江澤民不幹好事,殺人、放火、吃喝嫖賭、出賣國土你們不管,他下令對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他聽後,說:「你都夠判刑的了。」 他們看勸不動我,就想利用我的家人動搖我的決心。第二天把我叫出去,把我弄到一輛車上。我上去一看,都是家裏人,我妹妹、三個女兒、姑爺。車開到派出所提外審。家人勸我說:「在家煉功不比你在這好嗎?回家過年多好。」她們還讓我簽字說不煉了。我堅決不簽。 直到凌晨三點鐘,孩子們看勸不動我,著急又生氣。姑爺拿一瓶礦泉水向我打過來,打到我右手上,手腫起來連筷子都不能拿,我的幾個女兒向我撲來、開始打我。女兒用手捂住我的嘴不讓我講真相。後來,警察又把我送到第一看守所,到門口所長勸我說別進去了,簽個字、回家吧,我還是堅決不簽。 直到正月十八那天,獄警叫我收拾東西,騙我說讓我回家,結果把我送到勞教所。他們把判決書拿出來,說判我一年半,我不服,我要求上告。他們開車帶我到醫院,測血壓,血壓一百五,做心電圖時,我在心裏求師父加持,心想:弟子不能到勞教所去,我還要出去救度眾生。師父為我演化了假相,大夫說我已經嚴重到夠住院了。 但是他們不放過我,硬是把我拉到勞教所。到了勞教所,兩個警察去找管事的商量,想把我留下。我坐在車裏不停的發正念。過了四十分鐘,警察回來對司機說:「回去吧,這塊不收。」他們打電話給我姑爺,姑爺開車把我接回了家。 寫到這我的眼淚流了下來,我知道是師父看到我做的正,幫了我。這都是法的威力。謝謝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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