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一日】(明慧記者吳思靜比利時報導)法輪功學員本週在法國斯特拉斯堡歐洲議會大樓前煉功,揭露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支持歐洲議會議員發起書面聲明,要求歐洲議會採取行動,調查中共活摘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良心犯器官的罪行。 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法輪功學員在法國斯特拉斯堡歐洲議會大樓前煉功,並揭露中共迫害。 |
斯特拉斯堡歐洲議會大樓外,民眾簽名支持法輪功反迫害 |
法輪功學員們在歐洲議會大樓外的草坪上煉功,並向路過的議會工作人員和遊客分發有關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信息資料,徵集簽名。 歐洲議會曾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通過緊急決議案,要求中共停止活摘器官。近日,由四個歐洲議會黨派的十二位歐洲議會議員聯合發起了一項書面聲明,該聲明一旦得到超過半數以上的歐洲議會議員簽署後,就會自動成為議會的決議案。 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星期二的呼籲活動從上午九點開始,歐盟工作人員陸續從法輪功展位旁走過,有的人徑直來簽名表示支持。幾位議員助手、翻譯以及其他工作人員還表示,雖然礙於工作紀律他們不能接受媒體採訪,但他們特地多拿幾份資料給他們認識的歐盟議員 ,建議他們為結束販賣人體器官而出力。 證人證詞:因為家族病史而逃脫厄運 劉巍曾因修煉法輪功而在中國被多次關押,其間接受了五次身體檢查。 |
「你有家族病史嗎?」當中國監獄裏的醫生問劉巍女士這個問題時,她完全沒有想到,這個問題性命攸關。 劉巍已經生活在德國多年。六月七日,她特地請假來到斯特拉斯堡向歐洲議員講述自己的經歷。在中國,她因為信仰法輪功而被迫害,在監獄和勞教所共度過了十六個月。她被酷刑折磨,每天被逼織毛衣十五個小時,還強制不讓睡覺,並且還差點兒成了活體摘取器官的犧牲者。 「在監獄裏沒有人關心我的健康,」劉巍回憶道:「可是他們卻給我安排了五次體檢。」她被抽血,醫生還用超聲波檢查她的心臟和腎。 她詳細描述了第一次被抓和被體檢的情況。二零零一年九月份她放在辦公室的幾張法輪功傳單被不明真相的同事看到,警察將她抓進北京東城區看守所。她說:「有一天警察突然喊所有煉法輪功的人出來檢查身體,我們被抽血,還用超聲波檢查內臟,一個大夫問我是否有家庭病史。我說,我的姥爺因為心臟病去世,我媽心臟也不好,我煉法輪功之前心臟也不好。」 警察不許劉巍問醫生任何問題,也不告訴她為甚麼要體檢。當劉巍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回到牢房時,犯人們都很羨慕,說他們病了很長時間都沒有醫生來過,沒有任何藥,卻給法輪功學員這麼興師動眾地檢查身體。但是之後劉巍他們一直都沒有得到任何檢查結果。 直到劉巍日後在德國看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在中國大規模存在的報導後,才聯想起自己的遭遇。顯然,她的「器官質量不好」成了她倖免於難的理由。很多從中國逃至外國的法輪功學員都有類似的經歷。 十六歲中學生千里迢迢來請願 愛爾蘭中學生小黎(左二)和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在斯特拉斯堡拜訪了愛爾蘭歐洲議員利阿達(Liadh Ni Riada,左一)和卡瑟(Matt Carthy,右一)。 |
用「千里迢迢」來形容十六歲的小黎來請願的路,一點都不過分。他來自愛爾蘭都柏林,距離法國斯特拉斯堡有一千一百多公里。本週是小黎暑假第一週,週一早上四點多,小黎就趕到都柏林機場,和幾位阿姨經過八個小時的旅程到達歐洲議會所在地。一直到星期四才回去。 星期一達到的當天下午他就加入了講真相的行列,流利的英文,加上在學校裏學到的法語,他幾乎可以和所有經過法輪功展位旁的歐洲議會工作人員和參觀者交談。 他說:「我從小就和媽媽一起煉功,一直都在給周圍的同學講法輪功真相,參加活動。這次聽說可以來歐洲議會給議員講真相,覺得這個機會太難得了。而且我們學校裏有一個‘模擬聯合國’的課程,我對此很感興趣,這次終於可以親身體驗一下。」 小黎課業優秀,去年曾經代表愛爾蘭參加一項國際科學競賽,榮獲銅牌;小提琴也在學校比賽中獲得過第一名。明年報考大學,他的理想專業是非常搶手的航空航天工程。他表示,法輪功對他的課業非常有幫助,他說:「煉法輪功讓我能夠更好地集中精神,學習效率很高。我做完作業後就學法煉功,之後覺得很輕鬆,沒有了任何壓力。」 歐盟參觀者:這場迫害不該存在 德國大學生馬龍•希爾登簽字支持法輪功學員。 |
來自德國的大學生馬龍•希爾登(Marlon Hilden)主修國際政治學,當日他參觀完歐洲議會大樓後,走到法輪功學員處簽名表示支持。他表示:「我正在關注這件事情,我認為,歐盟制裁販賣人體器官是很必要的,制裁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也是很必要的。」 法國大學生納新•阿曼:這場迫害不應該存在。 |
納新•阿曼(NacimAmane)是一名來自法國的大學生,他說:「我覺得這個抗議活動非常好,中國政府(中共)迫害法輪功讓人無法理解,這場迫害不應該存在。我簽名,是要幫助改變這件事情。」 西班牙、以色列立法禁止非法器官移植 最早通過法律禁止保險公司付費給病人去中國做非法移植手術的國家是以色列。二零零八年,以色列國會通過了這條法律。 推動此項立法的是勒維(Jacob Lavee)教授,他是以色列Levier心臟移植主任、前以色列器官移植協會主席、著名心臟外科醫生。二零零五年,他的一位病人在保險公司的安排下,去中國換心臟,並在兩週內完成手術。勒維教授從專業角度判斷,這個心臟的來源很有問題,並開始推動修改以色列的器官移植法。 二零零八年這個法律出台後,沒有任何以色列公民到中國去做器官移植手術,此前幾百人去做過。 第一個將有關非法器官移植的內容加入到法律中的歐洲國家是西班牙。二零一零年西班牙在刑法中加入新款:禁止本國公民(在包括中國的任何國家)接受已知是「非法的」器官移植,或推廣非法器官移植,犯罪者或可被判處三至十二年的監禁。 西班牙人權律師卡洛斯表示,這條法律切斷了西方社會給中國醫院運送器材、工具和設備,還推動了在國際上,甚至在聯合國譴責中共的暴行。中共就會明白,全世界已經知道了活摘器官的真相。所以立法的目的不僅是為了防止西方公民前往中國,也是為了防止中國公民參與非法器官販運和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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