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在面對面或者打電話勸三退時,我一直進展比較慢,因為是上班族,面對面勸三退的機會不多,只有在業餘時間開車出去打電話,但是出去兩、三個小時只勸退三、四人,狀態好時也就五、六人。 後來,我和幾個同修一起出去,借鑑同修的語氣和勸退方法,找自己的問題,求師父加持,有些進步。後來同修介紹說,如果打電話對方退了,可以給他(她)妻子或丈夫退,這樣一個電話能救一家人。當然如果接電話的人很高興三退了,明白了真相,會主動叫他家人退。如果家人在身邊問一下,人家同意了就幫起個名字。如果家人不在身邊,怎麼辦,同修介紹說只要她丈夫或妻子同意把名字讓他轉告就可以了,畢竟一家人可以做主。我也覺的辦法不錯,以後打電話對方退了就問問他妻子或她丈夫入過甚麼?對方不知道就算了,如果知道就會幫人家再起一個名字,讓對方轉告家人。有一次一個先生退了又說幫他三個孩子退,但是孩子不在身邊,我給起了三個名字,他很高興的記住了。我也很高興,那天三退人數有十幾個。從此以後就採用這個辦法,三退人數增長挺快。看到同修的交流文章,好多同修電話勸退時也採用這個辦法。 直到有一天,我給一位同事說讓他先生三退(這位同事已經三退),同事很痛快的說你就給他上網聲明,用真名就行。我說你還是回家問問他吧,畢竟是他自己的事。同事還信心滿滿的說:我告訴他他肯定退。因這位同事平時在他先生面前說一不二。我也覺的問題不大,準備第二天上班就給人家上網。但是意外的是:同事一上班就告訴我她先生不同意,而且很堅決的反對。 我開始一愣,後來仔細找自己的問題,我根本沒有給她先生講過真相,就想用人的辦法,利用同事的夫妻關係給他退,但是人家還不明白真相,雖然同事已經明白了,但是估計也沒跟她先生講明白。 由於這件事我聯想到電話勸退時給對方家人退的時候本人並不在場,人家回來後是否同意還是個未知數,我們就把名字給發到網上,如果本人回來後真的不同意,那這三退人數中有多少水分?況且我們也沒有真正救了人。當然肯定有人回來後能同意,但不確定。 所以,我後來就讓對方記住給他家人起的名字,告訴他等家人回來後把這個名字發個短信給我。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對方的電話號碼記下來,儘快再給他打回去,因為拖的時間長了對方可能就忘了。 還有一個同修說,給熟人勸三退時,在講過真相之後,了解對方入過黨團隊,叫對方在心裏想一下退了,沒有告訴對方就直接把真名發給大紀元退黨網站,個人認為這樣也不太合適,沒有經過對方同意就把人家真名上網,如果事後人家知道了說不定會有意見,所以既然是熟人面對面說,就更得跟人家講的清清楚楚,三退是需要一個表面的聲明。 當有人問為甚麼要聲明,我就告訴對方以前那些江湖人物隱退時還要有個金盆洗手的儀式,你發了那麼毒的一個誓言沒有個表示怎麼能算數。 前幾天給一個朋友勸三退,她都同意退了,問怎麼退,我說需要在國外網站聲明,她就誤會了,為甚麼非要在國外網站聲明,然後就說我肯定退,就是不在那個網站聲明。那我就告訴她既然你都這麼明白了,不聲明就不能算數的。當時也有別的同修在場,就說她已經同意退了就把名字給發到退黨網站,我說人家都說了不發到網站,咱們要發了豈不是騙人家,所以就決定以後再找機會說。事情擱置幾天後,她因為家裏很多不順的事就聯想到三退沒辦,因為已經明白三退的意義了,所以自己主動找我給她上網聲明。 一直就想把這些體會寫出來,但老是拖拖拉拉,沒有重視起來。直到師父《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出來,看到師父解答關於景點勸三退的問題,才知道需要抓緊把自己遇到的問題寫出來與同修交流。 在《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中有弟子問: 「景點勸「三退」,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問他是不是黨員,他說不是。「入過少先隊嗎?」他點頭。給他取個名字退隊,告訴他一定要記住自己的三退名字,他說「嗯」,或者說「謝謝」,或者說「知道了」。請問,這樣算退了嗎?」[1]「師父:我覺的呢,你們的景點呀,不是以退黨、退隊,以「三退」本身作為目地的,你們記住了,是以講真相救人為目地的!(熱烈鼓掌)你覺的那個人有救了,那才行。你覺的那個人只是跟你應付,那你就等於被他騙了一樣嘛。當然了,他首先同意退呢,這已經是一步。進一步跟他講真相,要他真能知道,那就行了。」[1] 前段時間老是糾結於三退人數,再勸退時會有一些似是而非的就給算上了,現在看來救人就得實實在在的,有一個算一個,不能光是執著於三退人數,光給人家退了,真相沒明白,也沒有真的救了人。 一點體會,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