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七十一歲法輪功學員考秋蘭女士,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綁架拘留,甚至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考秋蘭老太太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考秋蘭女士,一九四五年九月十七日出生,建成機械廠財務處退休會計。以下是考秋蘭老人自述她的個人經歷。 以前,我身患肺氣腫、心臟病、風濕,胃潰瘍等多種疾病,經常住院打針和自費買藥。老伴有腦萎縮,胃潰瘍,還整天喝大酒,不順心就罵人。因為他喝酒,我一說他,就跟我吵架,罵我,氣得我還得了心肌缺血的病。家無寧日,孩子也跟著受氣,造成家庭經濟和精神壓力都很大。 一九九六年下半年,老伴拿回來一本《轉法輪》,說挺好的,鄰居也說好,我一直忙也沒開始學,直到一九九七年三月七日,別人推薦我去看師父的九天講法錄像,我才開始學法修煉。修煉之後,自己心靈被淨化了,覺得很敞亮,所有的疾病也不翼而飛了,家庭也和睦了,再也聽不到吵鬧了。當時的我別提多高興了,整日都是美滋滋的。 然而江澤民無端的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謊言毒害世人。為了澄清真相,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我到省政府上訪,被劫持到省體育館,直到晚上六點多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第一次進京上訪,在廣場正走著被武警綁架了,在駐京辦事處關押一宿,第二天被哈爾濱香坊區新城派出所接回來,來回路費都是勒索我家人的。我拒絕寫保證,在鴨子圈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第二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旁邊打橫幅,被綁架送朝陽看守所,體檢不合格,放了,我就回來了。但是派出所找我,沒找到,就勒索家屬二千元錢做抵押。因為錢是借的鄰居的,我回來後去要錢,派出所逼著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我不寫,警察說寫不進京也行,為了把錢要回來,我就寫了。後來悟到是不應該寫的。 二零零二年夏天,中共邪黨在我市舉辦「反邪教」展覽,污衊誹謗大法和師父。我們法輪功學員都去講真相,又被綁架,我被帶回香坊公安分局,單位公安處不來接我,我被非法關押一天,分局一個科長說,你們隨便寫個保證甚麼的,就回家吧,不然就拘留了。我就寫了個不給領導添麻煩了,就回家了,過後再次悟到這也是向邪惡妥協了,是錯了,不該寫的。 二零零二年下半年的一天,我在居民樓發材料,被人惡意誣告,被新城派出所綁架、抄家,搶走好多東西,把我送看守所,因檢查身體不合格,取保回家了。 因邪黨開兩會,警察無理綁架法輪功學員,同修被綁架抄家,電話本上有我的號,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晚我也被綁架,送到鴨子圈第二看守所。我拒絕寫「四書」,對他們的審問一概不承認不簽字,六月二十五日我被批捕轉第一看守所,十月與同修一同被非法庭審,法院沒有通知家人,只有街道辦事處的人和法警等幾個人參加的所謂庭審。對於法官的問話,我說我沒有犯罪,我拒絕回答,我要求無罪釋放,對於判決我拒絕接受,不承認不簽字。 我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被投入黑龍江女子監獄。剛進監獄,關押在集訓隊,我被叫到辦公室談話,我沒有喊「報告」,推門就進去了,副大隊長王曉莉問為甚麼不報告,我說我不是犯人,她說是邪教,我就問她,哪裏邪了,是拿石頭、磚頭了,還是拿槍、拿炮了,她們不吱聲了。 我的兩個女兒來監獄看我,獄警藉機讓我喊「報告」,否則就不讓我見。我不喊,就沒有見到女兒,她們哭著回家了。晚上獄警陶丹丹和孫某把我叫到辦公室,問我:你女兒是不是你生的?她們叫著師父的名字問:是不是你爹?你說是不是?我說可以說是。她們說:比你歲數都小,怎麼可能是你爹呢。我說: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她們就讓我回去了。 後來她們又派包夾、刑事犯、邪悟者做我的轉化,我不聽她們的胡言亂語,我給她們講真相,我看著她們不停的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們就不再轉化我了。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監獄成立一個老年隊,歸病號監區管理,五十五歲以上的都分過去了,都是些老弱病殘、重病號、精神病的人,監獄還叫這些人做奴工,縫紗巾上的珠子。法輪功學員不做奴工,開始刑事犯對我們很冷,他們是有任務量的,不做完了,不讓睡覺的,所以每天都很忙。法輪功學員就幫她們打飯、打水,自己拿錢幫她們買洗衣粉,搞好室內衛生,我還幫她們紉針等等,她們很感動。 在監獄裏,我的血壓高達二百二十,心臟早搏,我還被安排在二層鋪上睡覺,沒有梯子,可是我上下自如。有的刑事犯說:我血壓一百七十就受不了啦,她卻沒事,看她們修煉的人多好,啥事都沒有。後來這些刑事犯有甚麼話都願意跟法輪功學員說,我們就給她們講真相,她們很願意背師父的《洪吟》,有的刑事犯還說,回家找法輪功學員,也煉法輪功。 二零零五年監獄搞了兩次活動,一次是從外地找來一個邪悟者,講他的歪理邪說,污衊師父和大法,上午其它監區強迫法輪功學員去聽,就聽到「法輪大法好」的呼聲,全監區都能聽到;下午病號監區讓法輪功學員去聽,她講完,讓聽的人提問題,一個獄警寫條子問:你對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怎樣理解?我也提了問題,他沒回答;我要說幾句,他不聽,我就喊「法輪大法好」,我被監區長和刑事犯按下去捂住了嘴。第二次,是檢察院搞的一次所謂現場法律諮詢,有冤假錯案可以上訴,刑事犯提問題他們都給解答了,我也站起來講真相,講法輪功學員沒有犯罪,那個檢察官一句話也不說了。 我在監獄一直關押到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才放我回家。 因為我被迫害,我的老伴和兩個女兒經常受到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人上門騷擾勒索,他們整日在擔驚受怕中度過,在不明真相的親屬和鄰居的冷眼中生活,經濟上和精神上都承受了極大的壓力。老伴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在痛苦中離世。二女兒在我入獄不久離了婚,因為沒有經濟來源,只能出去打工,沒有人照看只有六歲的孩子,孩子只能跟他爸爸去了北京,女兒想孩子想得厲害,又見不到孩子,經濟又拮据,所以日子過得很苦澀。直到我回來,二女兒才復了婚,把孩子接回來,她才見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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