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正念否定迫害的經歷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我今年八十歲,一九九六年得法。今天跟大家交流的內容是,只要我們正念足,師父甚麼都能為我們做。

正念否定迫害

二零零八年陰曆五月三日,是我們這裏的山會,我和另一同修到山會講真相,遭人誣告,被兩個警察帶到國保大隊。警察問這、問那的,我都不回答。中午十一點半,他們吃飯去了,留下一個小警察,我就給他講真相,他也很認同大法,並做了三退,他說:「我在學校上學時,就知道你們師父是主佛。」我為這個生命的得救而高興。

警察吃飯回來要休息。我就盤腿打坐發正念。我發了兩個半小時的正念,這時來了一個頭頭,把我叫到南邊的屋要審問我,我發出一念:他不配問我。警察開始問我叫甚麼名字,住哪裏?並拿出本子想記錄。這時,我突然出現心臟病的症狀,把他嚇壞了,趕緊問:「我叫你兒子來接你,你兒子電話號碼是多少?」我說:「我記不住。」「那就打你家的。」我說:「不能打,因為我老伴年紀大了,怕驚著他。」他就出去了。一會兒又進來四、五個小警察,問:「你的心臟藥在哪裏?」我說:「我煉了法輪功,再也不用吃藥了,你們不用害怕,我只要念念‘法輪大法好’就好了。」我就開始大聲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們都來看,有警察問:怎麼還不行呢?我說:「你們幫著我一塊念吧。」結果他們真的開始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剛念了一遍,我就好了。

這時,我老伴的單位領導來接我,對我說:「走,咱回家煉吧!」上了車,單位領導告訴我,我的大法書被警察抄家抄走了。我要下車回去要,司機不停車,我非要下車,他們用力拽著我,單位領導說:「你別回去了,我把你拉回去,你在辦公室等著,我回去給你要,行不?」我說:「行,你不給我要回來我就不回家。」他問我:「你要哪本?」我也不知道警察拿了甚麼,就說:「只要是從我家拿的,就是空白紙也得要回來,我家沒有犯法的。」單位領導回國保大隊,對警察說:「趕快把她的書給她,她的病又犯了。」警察問要哪本?領導說:「她都要,只要是從她家拿的全都要。」 半個小時後,單位領導真把書全都要回來了。

在法庭上我是主角

二零一四年四月份,我在集市發真相資料時又被警察綁架,關了四個小時,我又出現心臟病症狀,警察叫家人接我回了家。五月底,我出去發真相資料又被國保警察綁架。他們叫我大閨女去接我,讓我簽了字就回家。我不簽。警察說你寫上個甚麼字都行。我就寫上:法輪大法好!他們還讓我寫上我的名字。我就寫上我名字,下面寫上:我修大法沒有錯。

不知甚麼時候他們立了案,九月份說我的案子到了檢察院,又過了幾天說到了法院了。我小兒子急了,要到檢察院找檢察長,因為我老伴原來就是檢察院退休的,他們都很尊敬他,我不同意,對兒子說:「不用找,他們說了不算。」兒子問:「誰說了算?」我說:「我師父說了算,找誰都沒有我師父高。」兒子聽了也就不管了。這時法院來傳票,再過四天就開庭。聽到這一消息,有的同修叫我出去躲躲,有的說請律師。我想,老伴比我大十歲,他九十歲了需要我照顧,我要走了讓兒女照顧他?不行,我是大法弟子,應處處為別人著想。再說我又沒犯甚麼法,憑甚麼躲?於是我請同修幫我找律師,同修與我交流:只有兩天時間請律師已來不及了,同修們會幫我近距離發正念,讓我也正念對待。

開庭那天,同修們提前到法院外面發正念。我沒有一點怕心,一直發正念清除那裏另外空間的邪惡,心想,今天我是主角,誰說了也不算。原定是下午二點十六分開庭,可是快三點了,審判長和兩個陪審員才來。審判長直接念了幾個所謂罪證。我說:我們煉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是叫人向善的。他說:你覺得好你就在家煉。所謂開庭十分鐘就結束了,他們甚麼也沒說,就讓我回家了。

事後,我和同修都覺得沒甚麼事了,發正念真管用。可能是我們不自覺的起了歡喜心,十月份法院打電話叫我去拿判決書。我想不能消極承受,就提出上訴,中級法院判決還是維持原判。這期間我也向內找,找到自己對公檢法人員有顆怨恨心,他們一到我家,我就把他們趕出去。中院來人要我在判決書上簽字, 我調整自己的心態,用慈悲心對待,告訴他們:我不簽字,我簽了字將來這就是你們參與迫害的證據,對你們不好。中院的人又到我兒子幹活的工地,叫他簽字後把判決書拿給我。我根本就不承認,把判決書撕毀了。從此,他們再也沒找過我,這官司就不了了之。

我深深感到,只要我們正念足,師父無所不能。現在,我依舊每天做著三件事,一天不落的出去講真相救人。

當日前一篇文章: 放下人心 開口救人
當日後一篇文章: 片警催:「拒絕簽字,你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