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法院非法判法輪功學員馬曉華、江明三年刑,並勒索罰金三千元。馬曉華、江明被非法關押已近兩年。 五十四歲的馬曉華女士,原黑龍江省佳木斯紅興隆管理局597農場醫院婦產科護士,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身心健康。只因修心向善做好人,於二零零零年二月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被非法勞教三年。在看守所及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馬曉華飽經酷刑折磨。 二零一一年,馬曉華來到安徽省南陵縣照顧懷孕的女兒,二零一二年一月小外孫出生,她幫女兒照顧小孩子,就自然留下來了。馬曉華只有一個女兒,自己老有所養,又能照顧外孫女,也是兩全其美之事。後來因女婿家人多,居住不便,馬曉華自己租房住。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三點,馬曉華租住房小區濱玉新村(住B4樓2單元102室)進來一輛車,下來幾個人,說是到四樓安監控,馬曉華當時沒在意。大約五點,馬曉華正在洗澡,聽一女子敲門說查表,她開門時,十幾個便衣一擁而進,一女二男按住她不許動,那些人就開始翻東西。馬曉華說:「這是對人格的侮辱。」這伙人才讓她穿衣服,然後戴上手銬強行把她帶走。 與馬曉華幾乎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江明、楊明安、王平(被學校開除)、周雷、楊玉琳等六位法輪功學員。大部份學員被非法刑拘期滿後,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 馬曉華、江明一直被非法關押在蕪湖市看守所,並遭構陷。七月三十一日,南陵國保奚南海、朱依林及尹姓警察再次非法提審,誘騙、威脅馬曉華,污衊說馬曉華害了她的女兒和女婿,奚南海說:「你的女兒在縣環保局工作,她是重點監視對像,工作受到影響。你的女婿在交警一支隊內勤工作,因為你的事也會受影響。他們都受到嚴厲調查」等等。奚南海謊說其他法輪功學員等把甚麼都推給了馬曉華,還說如果馬曉華辯解(指證他人),保證給她最低處理。馬曉華識破他們的欺騙伎倆,拒絕配合。奚南海威脅要讓馬曉華牢底坐穿。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多,南陵公安國保奚南海和一尹姓警察,到看守所告訴馬曉華已被批捕。馬曉華血壓上升到220/110,南陵國保不但不放人,反而將馬曉華非法批捕。到九月十六日,馬曉華血壓上升到230/130,看守所怕出事,就將她送進蕪湖醫院,並通知南陵國保大隊聯繫放人。九月十八日,國保警察朱依林說:「馬曉華不配合,不能放。」 二零一五年五月六日,南陵縣檢察院電話告訴馬曉華的辯護人李春富律師,案卷轉到南陵縣法院。十三日,李春富律師到南陵縣法院閱卷,被告知將於六月十七日開庭。 馬曉華、江明被非法關押已近兩年,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被非法判刑。 江明,五十歲,南陵縣昂立外語學校校長,原來是南陵縣東七鄉中學教師,一九九三年在安徽省教育學院進修期間有幸開始修煉大法,當時他身體諸多病狀不翼而飛。只因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多次長時間關押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被非法勞教二年,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他的父親也遭株連迫害,被迫失去了鄉教委主任職務。 參與迫害責任人及相關單位: 審判長梅根慧;陪審員李林、楊秀麗;書記員林先宏。 南陵縣法院: 地址:郵編241300 院長洪飛 0553-6823357 南陵縣檢察院: 地址:籍山大道,郵編241300 電話:0553-6823335 公訴人徐麗莉18949515857; 政治部主任劉曉明 南陵縣公安局: 地址:籍山大道112-114,郵編241300 局長陳榮0553-6823356 局長張天柱0553-6829881 政委黃金龍0553-6823008 副局長汪武軍0553-6833308 副局長毛軍0553-6833098 副局長陳學0553-6827068 副局長盛茂松0553-6836606 紀委書記王敏0553-6833958 國保大隊:朱依林15955333567權循華13866389669奚南海、晏勛 籍山小區城西派出所:所長0553-6837533 南陵縣看守所地址:縣城南園藝場崇嶺山,郵編241300 南陵縣政法委: 電話:0553-6823853 書記方忠0553-6823304 副書記:楊海根、東平 「610」主任陳榮0553-6823356 南陵縣: 書記程剛 縣長徐曉明 副書記 李新宇0553-6823766 副縣長闕方俊0553-6823362 副縣長王衛東0553-6823304 副縣長汪紹華0553-6823304 紀檢書記項正兵0553-6823304 宣傳部部長俞才貞0553-6823304 組織部長吳小青0553-6823304 人武部政委夏建平0553-6823304 蕪湖市公安局: 地址:蕪湖市北京西路44號,郵編241300 電話:0553-29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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