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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訴江公民是嚴重的侵犯人權
文/石銘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據明慧網近期報導,山東德州市法輪功學員李志強一家多人去年向最高檢遞交了對江澤民的控告書,但卻遭到江澤民餘黨不斷的惡意報復。

李志強的兒子李宗澤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在單位被綁架,李志強妻子柳月紅在去要兒子時也被綁架,同時市委宣傳部還直接命令李宗澤單位解雇他,單位領導被逼無奈,流著淚解除了李宗澤的工作。據悉李志強的哥嫂近日也因訴江被綁架。李志強的妻姊柳月萍也在同一天被綁架,被迫害致吐血才放回。一家六口因訴江都遭到了綁架迫害,至今李志強及哥哥李志勇仍被非法關押。

期間一百多名鄉鄰聯名上書要求無罪釋放李志強,司法局以律師年審要挾為李志強做無罪辯護的律師。當時李志強還在上大學的兒子李宗澤只得替父申冤,做父親的辯護人。

據明慧網消息,最近遼寧省朝陽市法輪功學員姜偉被中共雙塔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僅僅是因為他根據自己遭受迫害的事實向最高檢察院申訴冤情、控告元凶江澤民。此前姜偉曾遭受十一年的冤獄迫害。遼寧省朝陽市任曼等多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近日被雙塔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到十一年不等。

據明慧網近日報導,二零一五年河北法輪功學員至少一千六百八十五人遭迫害,其中因訴江遭迫害的七百九十九人,佔百分之四十八。

針對當前大陸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被綁架迫害,大陸法學教授、著名律師張讚寧這樣說:「公安局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因為他們控告江澤民也好、控告甚麼人也好,這是他們的權利。只要不是栽贓陷害,都應當得到法律的支持。我曾經在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時候,在法庭上當庭指控江澤民犯罪,因為他侵犯了憲法三十六條的規定,迫害公民信仰的自由。法輪功他沒有任何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

山東德州等部份省市公開踐踏憲法迫害訴江公民是嚴重的踐踏憲法和法律尊嚴的違憲違法的行為,阻止訴江阻擋不了江澤民犯罪集團被清算的命運,也挽救不了中共解體滅亡的結局。

迫害訴江公民是嚴重的侵犯人權,不但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和相關法律,也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引起了世界各國及人權機構關注。目前海內外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要求停止迫害的呼聲越來越高。這場迫害已經引起了普遍關注,世界上的許多國家政府及議會機構和國際組織都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和活摘器官的惡行,聲援訴江,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

逾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及家人控告江澤民和國際社會逾百萬人舉報江澤民聲援訴江大潮,已經把中共江澤民集團推到了解體滅亡的前夕,也就是說中共的解體滅亡已成定局。許多中共內部一些人也在想辦法與江澤民集團切割,不願背上迫害法輪功的黑鍋。江派的餘黨繼續迫害,只能被徹底清算,瘋狂迫害只能加速其滅亡的到來。

薄熙來、周永康、李東生、周本順、張越等人參與迫害法輪功,註定了他們的可悲下場,江澤民、曾慶紅等迫害元凶也即將落入法網。善惡到頭終有報,這是從古至今的天理,做惡者就要償還,誰也逃脫不了。奉勸至今仍在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人,立即停止迫害,悔過自新。如執迷不悟,繼續作惡,只能是葬送自己的前程與生命,做中共江澤民集團的陪葬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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