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四川省新津縣五津鎮五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詹敏,因為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在過去十七年中,曾九次被非法關押,歷經二年多非法勞教、三年冤獄,幾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詹敏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 詹敏女士畢業於四川省教育學院化學教育專業,原新津師範學校教師,現在新津教育研究培訓中心上班。原來詹敏多病,肝炎、膽囊炎、胃炎、十二指腸潰瘍、腸炎、鼻炎,支氣管炎,心臟病及各種婦科病,常年靠藥物維持身體,勉強應付工作,花費了國家和家庭許多醫藥費,但仍無濟於事。那時的我有著生不如死的感受,過著苦不堪言的日子。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詹敏開始煉法輪功後,在很短的時間裏,所有病痛不藥而癒。修煉法輪功後,我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一改過去應付工作、利用職務之便貪便宜的做法,主動把曾經佔學校便宜的公費拿出自己的錢買成實驗儀器和藥品,歸還給學校實驗室。在工作中,做到兢兢業業,盡能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同時,修煉法輪功使我身體健康、精力充沛,能更好的服務於社會。當時在連續幾年的班主任工作中,我所任班幾乎年年被評為市級、縣級、校級先進班集體,自己也被評為優秀教師。 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奄奄一息被送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新津公安又準備無故抓人,我不得不再次踏上進京上訪之路。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我在天安門廣場向世人喊「法輪大法好」,被警察毆打,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又轉送到北京東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北京東城區看守所,我遭到了非法搜身、拍照、毒打等迫害,有近十個警察手持警棍,將我打得全身是傷,全身百分之八十的部位皮下出血呈紫色。為了反迫害,我被迫九天未進一粒食物。大約十多天後,我又被劫持到成都駐京辦,幾天後,由新津五津鎮派出所警察來北京將我押送回新津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幾天後,又將我和另外三位新津大法學員一起劫持到新津縣興義鎮派出所非法關押,之後被新津公安非法勞教二年,送到成都市寧夏街轉運站非法關押。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我和其他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從成都市寧夏街轉運站被劫持到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在二年多的非法勞教期間,我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在生死未卜中,長期受著各種各樣的酷刑摧殘。 1、「站軍姿」 一進勞教所就被關押在入所隊五中隊,對我們進行所謂的「轉化」,強迫這些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法輪大法,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我們不放棄「真、善、忍」,拒絕背叛大法和師父,我們每天被罰站軍姿,從早晨六點零起床開始,貼著牆挺直站立,腳尖頂牆兩腿站直,兩眼離牆不到十釐米,不准閉眼,不准說話,稍有站不直,就遭包夾辱罵和拳腳相加。除了吃飯,其餘時間全站著,直站到晚上十一點鐘左右,才允許抹黑上床,天天如此。 在勞教所,每個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都由兩至三個犯人二十四小時盯著、跟著、監視著,這些人叫「包夾」,多是些吸毒犯、搶劫、賣淫之類人員。我們的一切言行都受到限制,一個眼神都可能招來辱罵和毒打。就這樣我站了近四個月,兩腳、兩腿全站腫了,鞋子也穿不進去了,腫了也逼迫天天站,站不好,還要挨打。 演示圖:電棍電擊在五中隊,被強迫站了近四個月後,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底,又把我分到九中隊繼續迫害。好多次,我因站出來抵制警察叫我們看、聽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電視或書報,或抵制「揭批」誣陷大法的大會、或抵制作廣播操等,而經常被關小間,受到各種體罰,包括有:幾天幾夜(通宵)罰站、用電警棍電擊臉部及手臂和腿或遭警棍打。我曾全身許多部位被打青、打腫、打得皮下大面積出血,還長期被關、銬在不見天日的小號裏迫害。 2、吊銬 剛進九中隊不久,有一次,警察罰四川樂山市大法學員林莉莎把腿盤上後,不許她放下,還叫那些勞教犯人用腳在她盤著的腿上亂踩,疼的林麗莎慘叫,我聽到後,便站出來制止,被該隊張隊長用手銬將我雙手銬上後,吊在高高的窗子上幾個小時。還有一次,因我拒絕寫所謂的「思想彙報」,被罰站一天一夜不准睡覺。 3、電擊毀容 有一次,我因抵制「揭批」誣陷法輪功,被九中隊的曹隊長用電警棍專電我的臉,只見臉上像放煙花一樣直冒火花,臉上的皮膚被燙爛、紅腫,許多血泡布滿在我的臉上。有做「轉化」迫害的「猶大」都看不下去了,暗暗說這是毀容,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的。 4、野蠻灌食 在勞教所九中隊,我因經常受到種種殘酷的酷刑迫害,後來我不得不用絕食來抗議,在一次長達近一個月的絕食中,在九中隊隊長的指使下,每天都由幾個吸毒犯把我按倒在地,有的按手,有的按腳,有的按頭,有的按鼻子,有的拿開口器撬牙,甚至有的乾脆坐到我因絕食後本來就瘦弱的身子上,那種架式真的是慘不忍睹,好些人根本就不敢看。 5、不讓睡覺 在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又被轉到勞教所八中隊迫害。在八中隊,我更是遭受了難以言表的折磨和摧殘。二零零二年下半年裏,我因抵制「轉化」,多次被八中隊李隊長指使關小號,並白天黑夜連續不睡覺的站,派那些吸毒犯人一天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守,只要稍一閉眼就是拳打腳踢,有一次我連續站了六天七夜未合過眼。 6、禁止上廁所 二零零三年的年初,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對大法學員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迫害。勞教所不准未「轉化」的大法學員上廁所,除非向警察打勞教犯的報告。我也因不執行邪惡命令而被禁止上廁所,憋不住,就尿在褲子裏,褲子濕了,也不准換,只好打濕了又穿乾,穿乾了又被尿濕。就這樣,勞教所的警察們還嫌不夠,就採用強行灌水來折磨大法學員,每隔一個小時灌一次,一次灌幾大杯,灌水後仍不准上廁所,為的就是讓你難受,從而摧殘我們的身體。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警察還指使吸毒犯強迫大法學員讀誹謗大法和師父的書籍,大法學員們堅決抵制讀邪惡的書籍,警察便指使罪犯毒打大法學員,我也遭到毒打。一次,我看見一個四川攀枝花老年大法學員被幾個罪犯按在地上,打得爬不起來,犯人也不停手,便站出來制止,後被隊長指使罪犯用繩子綁著我的雙手吊在鐵床柱子上,後來就用手銬銬著雙手吊在床柱子上,不分白天黑夜就這樣吊著,更不用說上床睡覺了,我絕食抗議他們就強行給我澆灌食。而且那些罪犯「包夾」還趁我雙手被吊著沒有反擊之機,在我的臉上、手背上寫攻擊大法的話和大法師父的名字。 這一吊又是一個多月,每天除了一到二次的灌食時間放下一會兒外,一直就這樣晝夜吊銬在上、下鋪的鐵床柱子上,大約一個多月。由於手銬長期壓迫著血管,我的手被吊銬得失去了知覺,不聽使喚。 當我的二年非法勞教期滿了時,可勞教所以所謂的違規不「轉化」為由不放人,無理超期關押我,還繼續對我強行灌食。每天七、八個人將我按倒在地上,強行用開口器撬開我的嘴灌。那時候,我的身體已經在勞教所被折磨得非常虛弱了,每次被按倒在地灌食時,都不知還能不能活過來,好幾次幾乎被灌得窒息。 就這樣,我的牙撬鬆了,食道出血了,口吐鮮血。八中隊李隊長便指使將我拖到勞教所醫院灌,用膠管子插到鼻子裏灌。到後來,我的肺也發炎了,胃也萎縮了,醫生說胃液都抽不出來了,醫院也不給灌了。就這樣,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只剩下一把骨頭了,連那些參與迫害我的勞教犯看著我都害怕。 勞教所怕我死在監獄裏面,在遭受了二年又三個月零二十六天的勞教迫害後,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通知新津有關部門把我接回去。 四川省女子監獄冤獄三年:「束縛衣」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週末)下午,我在成都街上向兩行人介紹「二零一二年新唐人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碟,被成都市芳草街派出所綁架,我被非法關押在芳草街派出所時,該派出所警察便立即到我兒子在成都租住的房子進行非法搜查,一無所得後,又立即開著警車到幾十公里外的新津五津鎮我的住處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大法師父法像、真相資料及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 三月十七日凌晨,我被芳草街派出所強行綁架至成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在成都市看守所,遭強制穿看守所統製衣服、強制我脫光衣服搜身、強制灌食等迫害。四月十一日被成都市高新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高新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我被非法押送到四川省女子監獄(四川簡陽市養馬鎮)關押迫害,一到監獄,還沒來得及體檢、和辦理移交手續,就要強制給我穿囚服,因我拒絕而遭監獄八監區犯人拳打腳踢、強行給我穿上囚服,並用繩子將我的手綁上,不讓我脫掉。 因怕我脫囚服,怕我煉功,入監前幾天時間裏白天晚上都給我穿著一種限制手腳行動的刑服──束縛衣,連吃飯、睡覺、上廁所也不給脫。 緊接著,八監區對我進行為期近三個月的入監「學習」,即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的「轉化」洗腦。在此期間,我因煉功,因拒絕聽、看由專做「轉化」的罪犯讀或放的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書籍和錄像,該監區警察再次給我穿上束縛衣,並將我的雙手反捆到後背,還強行從早站到晚,在這種疼痛難忍的酷刑下折磨了五天。晚上睡覺時,為防止我起來煉功,便派兩名罪犯分上、下夜輪流值班守在我的床前。 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這種法西式的強行「轉化」,帶給我的是深深的精神折磨和身體傷害。明知道大法好,卻非要你說不好,不但要你說不好、不煉,還要你編造謊言去「揭批」誣蔑大法,對於一個有良知的人來說,那是何等的痛苦。 在這種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下,大概是二零一三年四、五月間,我得了一種頑疾──腦鳴。從此我的大腦不分白天黑夜嗡嗡響個不停,那種痛苦是無以言表的。此後,因我抵制「轉化」,不承認「轉化」,遭到警察罰我長期站軍姿,不准上廁所等,除吃飯、洗漱時間除外,從早上站到晚上十二點,有時甚至是站到深夜二點才讓睡。 因長期站立,雙腳腫得發亮,警察明知不是病,是長期罰站造成的,卻強行將我帶到醫院看病。又因不承認罪犯的身份,拒絕做奴工,便綁架我到車間站軍姿,從早上出工站到晚上收工。有一次因拒絕在車間給我貼罪犯姓名、奴工工序標籤而被拖去站軍姿時,右腳被扭傷腫大,值班警察強制我拖著扭傷腫大的腳站了一天,使得腳傷更加嚴重。 第二天,因腳傷嚴重我拒絕到車間,警察便叫幾個犯人把我強行抬到車間,後來我便在出工的路上喊「法輪大法好」,專門監管我的幾個罪犯便每天用手捂著我的嘴、並架著我的雙手拖到車間接受監管。 除此之外,還每天派犯人把我拖去接受各種改造,直到我出獄。其間我曾三次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改造,八監區警察又三次將我綁架到監獄醫院進行灌食迫害(都是從鼻子插管子灌),而且還用我的存摺上的錢買牛奶等食品灌我,迫害了我,還要我買單。這是甚麼道理?四川省女子監獄對我的關押迫害,使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帶著這種傷害,帶著一個被迫害得極度虛弱的身體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我被接回了家。 除此之外,自從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我還被非法關押七次,每一次都歷經殘酷的折磨,這裏僅舉兩例: 非法拘留:不許睡覺、不准洗漱、野蠻灌食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早上六點多鐘,我和本地一些法輪功學員相繼來到新津縣五津鎮的金山角廣場煉功,剛一開煉功,我們十八名法輪功學員就被警察劫持到五津鎮派出所。在派出所,我們都被銬在樹上或欄杆上,曝曬一整天(從早上九點左右到下午六點左右),其間不准喝水、不准吃飯、不准上廁所。十八個法輪功學員都被曬得脫了一層皮,有的臉部,有的兩個手臂,用手一抹,皮膚會脫掉下來。 到下午六點左右,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送拘留所非法拘留,並非法審訊、拍照、留指紋等。為了抗議對我們的非法關押迫害,我們集體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於是,有關部門便把我們分散到各鄉、鎮派出所關押。我和另三位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關在五津鎮派出所的留置室。那是一間又髒又臭、不見陽光、只有幾平方米的小屋,幾天時間我們都是白天坐在地上,晚上實在睏了就倒在地上睡一會兒,大熱的夏天還不准我們洗漱。 在這裏我們還遭到警察用竹筒插到食管的野蠻灌食。在這間又黑又髒的留置室關押幾天後,又把我們四個人押回新津拘留所關押,共被非法關押迫害三十天,並強迫交納關押期間的生活費。本來就被迫害得失去了工作,沒有任何經濟來源且身無分文的我,在這種非法關押中,還因交不出所謂的生活費被新津縣拘留所強迫打欠條。 在新津蔡灣洗腦班:被迫害致肝病、胃病、皮包骨 二零零三年三月,帶著一個被摧殘得骨瘦如柴的身體從勞教所出來後,我恢復了學法、煉功,很短時間內我極度虛弱的身體很快奇蹟般地得以恢復。為了想恢復工作,為了解決生活來源問題,也為了講明迫害真相,我奔走於新津教育局和有關單位,曾多次找過新津教育局及相關單位領導,要求恢復工作,因為我沒有違紀、沒有違法、更沒有犯法,被開除工作是有關部門對我的迫害,我應該回到講台上。但經過近一年的奔走,有關部門相互推諉,拒不解決。不得已,幾經波折,在二零零四年二月,我終於在外地找到了一份工作,以維持生活。 但沒有工作不久,新津教育局、新津縣實驗中學和公安局為了監控我的行蹤,就到處找我,非得知道我在哪裏工作,他們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就在我外出工作期間,新津縣教育局長領導、實驗中學治安人員、縣公安一科、五津派出所等單位人員多次到我父親家騷擾,想打聽我的去處。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被這些人的騷擾行為惹得憤怒。後來他們就騙我的家人,說叫我回家商談工作之事。就這樣,我向打工單位請了三天假,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回到家裏,當時還不知道這是一場騙局。 回家的當天晚上,我到兒子那兒(和他父親住在一起)去看孩子,在孩子家,被突然闖進來的五津派出所警察、實驗中學(原新津師範學校)治保人員等人強行抬走,我年幼的孩子被嚇得不知所措。我被抬著強行塞進了停在樓下等候的警車,直接綁架到了五津鎮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我強烈要求見教育局長,因是他親自告之我父親,讓我回來商談工作之事的,可遭如此的綁架後,教育局長卻不見我,可見我是被他們騙回來的。 第二天,也就是四月二十八日,在當地政法委、六一零辦、教育局、實驗中學等部門的操控下,由五津派出所警察、實驗中學校長、實驗中學教師等人將我強行綁架到地處新津縣花橋鎮蔡灣村的所謂「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實為洗腦中心)進行迫害。這裏非法關押著從各地劫持來的大法學員,實質上是非法監禁,採用種種殘酷手段逼迫大法學員放棄修煉法輪功,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從四月二十七日晚被綁架到新津五津鎮派出所起,我就沒有進食,綁架至洗腦班後,為了抗議對我的欺騙和綁架,我仍未進食,我被關押在一間小屋裏,由洗腦班的工作人員白天晚上輪流值班看守我,不許我閉眼睡覺。絕食四天後,在「洗腦中心」布置安排下,對我進行第一輪強行灌食、輸液。他們將我五花大綁的綁在一張木板上,用繩子將我的雙腳、雙腿、雙手都分別固定在木板床上(身體呈十字型),由於身子被固定不能動,便給我插上導尿管導尿,強行灌食的膠管從鼻子插到胃裏後,也給固定,不給拔出,想甚麼時間灌就甚麼時間灌。 我的身體被插上各種管子輪番進行著灌食、輸液、導尿,且五花大綁固定在木板上幾天幾夜不能翻身,折磨幾天下來,我已極度虛弱,感到肝區隱隱作痛,洗腦中心請來醫院醫務人員給我抽血檢查,一查是乙肝。綁架到洗腦班前完全健康的我,幾天的功夫就被最野蠻最殘忍的強行灌食折磨成這樣。 即使這樣,他們不但不放人,且在第一輪幾天幾夜的野蠻灌食折磨後,沒過幾天,又開始對我第二輪強行灌食、輸液。仍然是第一輪灌食時的酷刑:手、腳、腿都用繩子捆綁固定在木板床上,身體不能動彈,上面插胃管,下面插尿管。再後來又是第三輪強行灌食。特別是他們強行給我身體輸入損害神經系統的不明藥物,使我出現胸悶心慌、神智不清的狀態,整天躺在床上無精打采。 二零零四年的七、八月間,洗腦中心從外地找來了專做「轉化」的人,不分白天黑夜地輪番對關在此處的大法學員們進行他們那一套歪理邪說,企圖「轉化」他們。由於我的身體情況,那時基本是成天躺在床上,作「轉化」的人經常趁每天深夜,等我精神疲憊時,來對我輪番轟炸,當仍說不通時,幾個人就強制把我從床上拖起來按在椅子上坐下,強制我握著筆,再由他們用力握著我的手強行在鋪好的紙上一筆一筆的畫,寫所謂的「保證書」。 在長期的肉體和精神雙重折磨下,我全身許多部位都出現了病變,因反覆強行灌食的迫害和輸入的不明藥物對身體的傷害,出現了精神恍惚狀態,眼神也是呆板的,有時候已經分不清是上午還是下午、是白天還是夜晚;再加上肝病、胃病,我的身體已經非常瘦弱、皮包骨頭,用那些「陪教」的話講:風一吹就會倒。 在這裏經受了八個月的迫害,我又一次被折磨得人形大變的情況下,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送回家。 家人在這場迫害中承受的苦難 被控告人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真、善、忍」信仰者的迫害已經持續了十七年了,在此期間,我的公公、婆婆因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相繼得病去世。 兒子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在他的教育和成長都最需要母親關愛和呵護的時候,不但得不到我的關愛,卻還要承受這場迫害帶給他身心的傷害,包括各種嘲笑和打擊,使他在幼小心靈裏藏下了不該有的陰影,直至長大成人。 丈夫在無法承受巨大的政治和經濟壓力的情況下與我離婚後,仍無法平衡好既要照顧年邁多病的父母,又要獨自一人擔負起對年幼的兒子在生活和學習上的責任,還要完成好工作任務及平衡好各種社會關係。這是何等的難? 還有我的現已八十五歲高齡父親所承受的各種壓力等等……這場本不該有的浩劫,給我和我的親人帶來的傷害和損失,是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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