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四川省攀枝花機電學院校辦會計燕寶萍,堅持信仰法輪大法,多次遭綁架、抄家,被開除工作;兩次被非法勞教,在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遭受到非人折磨;女兒被迫退學,父母在悲憤中相繼去世。根據《憲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燕寶萍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檢察院提起訴訟,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還法輪大法清白!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全國系統地推行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無數法輪功學員及他們的親友深受其害。根據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侵犯和剝奪公民的社會保障權利罪等罪行。鑑於中國已加入聯合國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和《禁止酷刑公約》,江澤民作為迫害元凶,違犯了國際法,已構成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等公認的國際犯罪。 下面是燕寶萍女士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為說句公道話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江澤民政治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開始了對法輪功的迫害,運用了所有的宣傳工具編造謊言、誣陷、栽贓法輪功。我作為一名親身受益者,一九九九年九月和幾位法輪功學員一同進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信訪辦遭一群警察圍攻。 江氏集團搞株連,把迫害法輪功和單位的職工獎金掛鉤,我為了不影響單位職工的獎金,第二次進京之前,寫了辭職報告交上去了,告訴領導們,我煉法輪功之前,身患多種疾病:頭暈、頭疼、兩手關節疼痛麻木,疼起來晚上睡不著覺,手拿東西稍微時間一長就麻木的沒知覺,兩小腿經常疼痛難忍,還有痔瘡苦不堪言;後來又被檢查出來肝炎、心律不齊。煉法輪功後,身上所有疾病都神奇的好了,我按「真善忍」做人,工作上任勞任怨,並主動到別人不願去的艱苦地方工作,每月按時做報表上報。修煉法輪大法,於國於民都是好事情。 二零零零年五月,我和幾位同修再次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車,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到天安門附近的前門派出所,遭到非法審訊。我們很快被攀枝花駐京辦事處帶走,遣送回攀枝花,在單位保衛科審訊人的破屋子裏凍了一晚上,第二天非法關押到攀枝花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十天後釋放,強迫簽字,我拒簽。 我被攀枝花市610、國保、市公安局、攀鋼公安分局、單位保衛科(現保衛科長已換)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多次抄家,我在被非法勞教期間,家裏有一次被盜(盜的全是大法書籍、師父法像,還有同修放我家的大法書。)每遇到敏感的節假日,便衣警察,還利用社會上的人,對我進行監視、監控、蹲坑、跟蹤。還唆使社會上的人舉報我的行蹤一次,獎勵他們1千元至5千元(與監視我的人談話知道的)。 二、第一次勞教迫害:體罰、冬天凍、夏天曬、剝光衣服羞辱 二零零一年十月底,我被攀枝花市公安局、攀鋼公安分局、單位保衛科的人員及警察包圍抄家,我和六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攀枝花市看守所,然後又都分別被外提到鹽邊縣看守所刑訊逼供。其中黃世榮被冤判了八年,當時二十多歲的袁玉賢被非法勞教二年,她遭刑訊逼供三天三夜,被打的遍體鱗傷,遭雙手吊銬,雙腳銬在凳子背上,臉、前身朝下,警察坐在她懸空的背上(鴨兒浮水),被酷刑折磨的至今沒有生育。毛林芳被非法判了九年,在監獄遭受了殘酷折磨。吳漢萍被非法勞教兩年。 酷刑演示:吊銬 |
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我分別被非法關押過五中隊、七中隊、八中隊、九中隊,我遭到殘酷迫害包括罰站、罰坐、不許動、不許說話,不准洗漱,不准洗澡,拳打腳踢、冬天在外邊凍,夏天穿著厚衣服不讓脫在太陽下暴曬,被強行洗腦及各種酷刑。由於環境的惡劣,我與成都的徐思聰等幾位法輪功學員身上都長了大片大片的疥瘡,整天罰坐小凳子從早上5點到晚上12點,坐的褲子粘著皮膚揭都揭不下來,躺下翻身都很困難。 法輪功學員張鳳清、張士清、詹敏在所謂揭批會上抵制邪惡謗佛謗法,站起來抱輪,獄警隊長曹某用電棒電擊詹敏,將她的左半邊臉電至黑焦糊,詹敏絕食抵制迫害,遭獄警唆使普犯對詹敏殘忍灌食,慘叫聲在壩子上的人都能聽見。法輪功學員張士清被獄警電棒擊、吊銬、關小間。 我在惡劣的環境中,身上曾長過疥瘡,九中隊的包夾就給我身上塗滿了藥膏,我就把塗的藥膏擦乾淨,包夾發現了,強行把我的衣服剝光,身上一絲不掛,四、五個包夾強制又拖又抬的把我弄到一樓走廊羞辱,當時九中隊的隊長曹某就在對面壩子上看著。 成都法輪功學員李智,抵制軍訓走正步,被罰站不叫睡覺,她抵制邪惡迫害,遭到卡脖子差點斷氣,那幾天她脖子上手指卡的紫色手指印還清晰可見。法輪功學員毛坤曾被迫害的昏迷不醒。 周慧敏(被迫害死)抵制做早操,被警察和4、5個普犯拖到一間房子裏暴打,周慧敏就盤上腿,他們把周慧敏的腿扳開,毒打周慧敏。這時的周慧敏已被延期快八個月了。勞教所裏威脅說:不轉化就不准回家。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勞教所才釋放我,非法延期關押了2個月多月。這次對我的非法迫害,執法機關沒有任何所謂的證據。 三、第二次勞教迫害:毆打、體罰、不准上廁所、不讓睡覺、風油精抹眼睛 二零零二年九月的一個晚上七點多鐘,我和女兒在同修家學法遭警察綁架。警察有的拿手銬、腳鐐、鐵棒、木棍、警繩凶惡的又吼又叫闖進屋裏,綁架了那裏所有的同修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仁和區公安分局院內。我連續喊法輪大法好,被一警察用裝礦泉水的瓶子連續打在背上。之後被強押到彎腰樹看守所。 在強制押進看守所時,看守所的崗警看不打報告就對男法輪功學員一陣拳打腳踢、暴打,進到看守所院裏警察邱天明、張柏林失去理智的暴打男法輪功學員,警察將雙手背銬的男法輪功學員打翻在地,用穿著皮鞋的腳使勁踩在一位男法輪功學員的半邊臉上,臉壓在地上的小碎石碴上;不准女法輪功學員說話。一位年紀大的女法輪功學員喊不准打人,被警察張柏林揮動著手臂不停的在她臉上左右打耳光。我喊:不准打人,警察張柏林揮動著手臂不停的在我臉上左右打耳光,口腔打腫出血。法輪功學員岑梅喊不准打人,警察邱天明將她的手使勁扭傷。 在彎腰樹看守所,我和同修都絕食三天,抗議非法迫害,被強行野蠻灌食,灌了很多很鹹的玉米粒和糊,都要窒息了,難受的躺在水泥地上,上身的衣服被打濕,下身的褲子、地上,被來的例假打濕,難受的都昏過去了。一個月後,我再次被非法兩年勞教,我和女兒都被劫持到資中楠木寺勞教所,女兒被非法關押在九中隊迫害,我被非法關押在七中隊迫害。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的警察殘酷折磨正念正行的法輪功學員,長期罰站、罰坐、關小間,有的被關在二、三樓一間屋,吃喝拉撒都在裏面,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幾名刑事犯「包夾」監控,法輪功學員之間不許說話;由隊長管教組成的打手親自上陣,用盡各種殘忍的手段和刑具,迫害堅定不屈服的法輪功學員,打罵聲不絕於耳。警察還唆使犯人赤膊上陣,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冬天寒風凍,涼水澆身、逼長期坐小板凳,從早五點到夜裏三點,臀部潰爛,十分痛苦。我剛到七中隊被罰站三天三夜不准睡覺,罰站鼻尖、腳尖挨著牆不許閉眼睛折磨的很痛苦,精神上的侮辱和肉體上的折磨,被迫害的停經九個月。 二零零三年九月至十一月,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七中隊就如魔窟一般,獄警和普犯隨心所欲地折磨著法輪功學員,暴力「轉化」,整夜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灌水喝不讓上廁所,還被罰蹲軍姿十分痛苦,有的三天不許喝水。關小間的門下面都被踢壞了(七中隊的張隊長在院壩上大聲說:外面有人來檢查,把破門換掉)夜裏的慘叫聲,惡人的吼叫聲,不斷地在翻著花樣折磨法輪功學員。 中國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手段罄竹難書。在四川省女子勞教所(即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我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同樣受到那樣的迫害包括:唆使不准上廁所、不讓睡覺、不准眨眼睛、用風油精往我眼睛抹,毆打、體罰、限制購物,精神上侮辱謾罵恐嚇「不轉化就火化」,站軍姿,坐塑料小凳折磨,不讓上廁所尿順著腿流到鞋裏,我的腳趾蓋被鞋裏的尿泡的都變了形。 獄警告訴普犯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減教一個月,一次我從一樓往三樓上走著,被5、6個包夾拽著,普犯張燕(音)讓我轉化,我說:不可能。她就用拳頭朝我的後腦勺重重地打了一拳,當時把我的腦袋打的悶糊糊的。有一次一個星期不讓我喝水,吃飯時碗裏一點米一口湯,體罰每天坐在小凳子上不准動,從早上5點到晚上2點,我兩個星期沒解大便,感覺都要憋死了,可是又解不出來。這天下午,我感覺肚子痛,就給獄警說:我要上廁所,直到晚上2點才同意,晚上是不准上廁所的,監室裏有個馬桶可是我蹲在馬桶上又解不出,憋的又難受,普犯張豔(音)看我沒解出來說我撒謊,大罵連拖帶打(用拳對著我的腦袋上打)的情況下,我只有用手指掏,手指觸及到大便很硬很硬,摳出一點,她已經把我拖下馬桶,我用自己不多的衣服擦乾淨,(每次不讓上廁所,一、二週換下的衣服不讓洗都給丟掉了)。每天掏一點,掏了三天才掏完(上廁所的時間是獄警安排,到二樓、三樓上廁所,時間限制2分鐘、3分鐘),受到了殘酷的折磨。 這期間,法輪功學員朱銀芳被迫害致死(一天獄警指示著3、4個普犯,關在澡堂裏活活把她折磨死的),韓傑、高燕被迫害的精神恍惚。我被迫害的頭撞牆縫了七針。被迫做奴工勾花、把豬毛刷混合毛揀成一個顏色,經常加班都是通宵,被迫害的高血壓、冠心病(在勞教所醫院醫生檢查說的,他們不給我單據)、身上浮腫(攀鋼公安分局的一個警察與單位保衛科2個人開車到勞教所接我,路上他們其中一個女的對我說:你靠在後背椅上吧,看我迫害的很嚴重)。做奴工勾花我的大拇指都變了形。 直到二零零四年九月我才回家(又一次對我的非法迫害,執法機關沒有任何所謂的手續證據)。單位就叫我內退(單親家庭)。 會理縣的法輪功學員羅俊林在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七中隊遭獄警和普犯隨心所欲地折磨,暴力「轉化」殘酷的折磨和迫害使她回家沒幾天就離世了。 女兒被迫退學 父母相繼去世 我的女兒燕洪,因修煉法輪功,曾被綁架、非法拘留,關洗腦班迫害,經常遭警察及學校、居委會騷擾,經濟上被迫害的沒有來源,她沒畢業就被迫離開學校;後她被非法勞教一年,身心備受傷害。 在這多年的迫害中,還有兩個受害者:我的父親、母親。我的父親如果不是江澤民的信口雌黃、污衊、誹謗法輪功,我的父親也走入修煉了。母親(張士英)也是一位法輪功修煉者。俗話講:「母子連心」,每次我被綁架,母親總是徹夜難眠,無助、傷心、悲憤時常纏繞著這位善良的老人,母親到看守所給我送東西,向那裏的人員說:我要看看我的女兒,她又沒幹壞事。近在咫尺,卻無法相見。父母親還要遭受世人的白眼,家人的埋怨與不理解。眼看到女兒多次遭綁架、受迫害,我的父親、母親精神與身心都無法承受著巨大恐懼與痛苦,先後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零零七年六月相繼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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