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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非法勞教三次 河北醫大主管護師控告元凶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河北醫科大學第三醫院原主管護師劉素然,因為修煉法輪功,在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十六年來多次被綁架、關押,被非法勞教三次,工作被降級,被無理罰款,還經常被監視、跟蹤。她的父親也在驚恐中去世,去世前也沒能見到女兒最後一面。

現年五十三歲的劉素然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劉素然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那天早晨四點左右,我像往常一樣到河北會堂煉功點煉功,走到煉功點一看黑壓壓一圈赤身裸背的武警圍坐在那,我在挨著煉功點的拐角處開始打坐,剛坐下就過來幾個人攆我走,我說練完功就走,他們見我不動,有人就開始諷刺嘲笑我,有人把我的兩隻鞋放在我頭頂上,我還是不動就有人把我打坐的墊子撤下扔在旁邊的綠化帶裏,並搶走了我煉功用的錄放機,這時就來了扛錄像機的開始錄像,隨後來了警車幾個人把我連拉帶拽塞進警車,送到東裏村派出所關押,直到下午兩點才放我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中央電視台播放了污衊法輪大法的造假新聞,第二天我就去了北京,想去信訪辦為大法和師父討回公道,到了北京天還未亮,就去天安門看升旗,看完升旗被巡邏的警察抓送到廣場派出所,在鐵籠子裏關了一天,在那親眼目睹了警察口出穢語,像瘋了一樣對不報姓名的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我被遷回石家莊興華街派出所(當時所長叫李建華,現更名為維明街派出所),銬在院子裏一把椅子上待了一宿,第二天以擾亂社會治安罪拘留十五天關押在石家莊行政拘留所,因在裏面煉功又加期拘留十五天。一個月後沒放我回家,而是用車直接送到興華街派出所,所長問了幾個問題,然後拿出一張答卷讓我答,我寫到法輪大法是正法!我要一修到底!

過去大約有半小時,我被單位人接回,直接關押在剛剛竣工還未啟用的病房大樓九層一間小屋裏,有兩個保安看管,不准外出,因為不寫保證,在那關了整整一冬天,直到頭過年幾天才放我回家。

那年我的孩子才九歲,我是單親家庭,孩子沒人照料,中午放學飢一頓飽一頓,晚上一人不敢在家睡,騎兒童車到年邁的奶奶那過夜,冬天天亮的晚,又怕遲到,早晨天還很黑孩子一人騎車到自己家再去上學,我被關押失去自由,心裏又惦記孩子,很是著急,也就是從那時起三十六歲的我頭上長出了白髮。

過完年單位將我調離原科室手術室,去供應室上班;降級使用,由主管護師降為護士。我對單位的處理決定沒發出任何怨言,因為單位領導也承受很大的壓力,他們也是被謊言矇蔽的受害者,我抱定一念:無論安排我幹甚麼工作都要幹好,因為我是修大法的!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有一天下午,單位通知我下班去辦事處一趟,下班後由單位的人陪同一起去了,興華街辦事處書記直接問話,我說:我煉功身體好了,所以還煉。話剛出口,他暴跳如雷一拍桌子大聲吼道:回單位關押,扣一萬塊錢。就這樣沒任何法律依據,單位又把我關押在廢棄的舊病房裏,有兩個保安看管,兩週後兩會結束才放回家。因為我沒觸犯法律拒絕交一萬元的罰金,但單位怕承擔責任給交上了,每月從工資中扣三百元,再加上扣掉三百元房租(住單位筒子樓每戶扣三百元),每月我只剩下一百五十元,還要交水電費,還要負擔孩子的學費,我們娘倆只有百十來塊錢的生活費,連最低生活標準都達不到。三次勞教期間一分工資都沒有,直到二零零七年我的工資才基本恢復正常,直到現在與同年參加工作同級別的人還相差三百元左右。

二零零一年,邪黨開兩會,我又被興華街辦事處和派出所用同樣的手段在派出所關押十天左右。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我被革新街派出所綁架,在派出所關押兩天,送到石家莊第二看守所關押一個月,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泰華街石家莊勞教所第三大隊,在黑窩了經受「熬鷹」、罰站、強制洗腦的折磨、強制看污衊大法的錄像。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我被建國路派出所警察綁架,第二天非法抄家,抄走了家裏珍藏的大法書和師父法像,並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泰華街石家莊勞教所五大隊,他們企圖強制轉化,不准睡覺,有三四個人一組輪番上陣,二十四小時不停的給灌輸歪理邪說,整熬了二十多天,我承受到了極限,兩條腿和腳都腫了,臉色發青,頭濛濛的不知自己身在何處?還得使勁想想現在是白天還黑夜?近在咫尺的家感覺離我很遠很遠,身心受到極大摧殘。

文革期間,我爺爺因會日語被扣上裏通外國的罪名被判三十年徒刑,父親被共產黨整怕了。由於我一次次的被關押,老父親受到極大的精神傷害,在驚嚇和恐懼中,抑鬱成疾,於二零零四年年底就去世。我連見父親最後一面的機會都沒有,這是做兒女最最痛心的事。

勞教所給我和家人造成的心靈傷害還未撫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維明街派出所到我上班的科室直接綁架了我,從我衣服兜裏強行拿走鑰匙,大白天他們像土匪一樣非法抄家,把家裏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了我家的電腦和打印機(至今未歸還)和所有的大法書!並把家裏的一萬元現金掠走(強行扣掉一千元罰金,剩餘的經家人索要幾次才退還,因那是給孩子準備的學費),在拘留所關押七天後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冤判勞教兩年,在臭名昭著的河北省女子勞教所三大隊受盡了身心摧殘,獄警牛麗整半年不讓我跟家人打電話,遭人格侮辱,因拒絕背監規常常被罰站,奴役勞動、因拒絕轉化被加期六十天,因抗議加期遭體罰(罰站一週)、電擊(獄警呂亞芹在所長馮可莊的授意下實施)。身心受極大傷害!

當日前一篇文章: 兩次勞教綁「死人床」 吉林王萍控告惡首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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